最高被罚888.4万元 外汇局通报10起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案
人民网北京7月17日电 (记者杜燕飞)国家外汇管理局16日通报10起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的案件,违规金额达2969余万美元,共处罚款2834余万元,最高罚款金额达888.4万元,全部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记者梳理,本次通报的10起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案例涉及2家企业和8名个人,其中,燕赵园林景观工程有限公司、北京汉元永昌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分别处以罚款468万元、93万元;四川籍薛某、境外个人陈某、福建籍何某、山东籍鲁某、广东籍郑某、广东籍王某、黑龙江籍石某、江苏籍施某分别被处以罚款888.4万元、703.2万元、201万元、152.9万元、88万元、84.5万元、75.1万元、53.1万元。
据国家外汇管理局有关部门负责人介绍,从典型案例作案手法上看,涉案主体多采用境内外资金对敲的方式,通过地下钱庄完成资金非法汇兑和转移,违规资金运作手法多样化、隐蔽化。在依法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的同时,国家外汇管理局协同相关部门将涉案主体处罚信息纳入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并在日常监管中重点关注。
业内人士认为,地下钱庄为犯罪资金提供非法跨境转移通道,严重破坏金融市场秩序,极大危害金融安全与稳定。国家外汇管理局及时向社会通报非法买卖外汇案例,提示通过地下钱庄买卖外汇的非法性和严重后果,释放出严监管、严打击导向,发挥了警示教育作用。
据了解,今年以来,国家外汇管理局分别在2月、4月、5月、7月共发布4场有关涉嫌外汇相关违规案例。2015年以来,国家外汇管理局连续7年开展打击地下钱庄专项行动,全力配合公安机关、人民银行推进地下钱庄案件破获及其交易对手查处工作,有力打击了地下钱庄违法犯罪活动,维护了国家经济金融安全。
该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国家外汇管理局将继续加强与公安机关、人民银行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协同推进大要案突破,进一步提高对地下钱庄案件的打击效能。同时,外汇局还将通过地下钱庄案件深挖跨境赌博、逃骗税、贪腐、走私等上游犯罪活动线索,强化资金渠道监管,加大对银行、支付机构等检查力度,严厉查处为非法跨境资金提供支付结算行为,坚决封堵非法资金跨境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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