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毒有害水污染物名录(第二批)》发布
2025年06月30日16:07 | 来源:人民网
222
222
人民网北京6月30日电 (记者王仁宏)据生态环境部消息,近日,生态环境部和国家疾控局联合发布了《有毒有害水污染物名录(第二批)》,将11种(类)具有持久性、累积性和毒性的水污染物纳入名录,包括:
铊及铊化合物、氰化物(易释放氰化物)、五氯酚及五氯酚钠、苯、甲苯、硝基苯类物质(2,4-二硝基甲苯)、苯胺类物质(邻甲苯胺)、1,1-二氯乙烯、六氯丁二烯、多环芳烃类物质(包括:苯并[a]蒽、苯并[a]菲、苯并[a]芘、苯并[b]荧蒽、苯并[k]荧蒽、蒽、二苯并[a,h]蒽)和二噁英类物质(包括:多氯二苯并对二噁英、多氯二苯并呋喃)。
2019年,生态环境部和国家卫生健康委联合发布的《有毒有害水污染物名录(第一批)》收录了10种(类)物质。现已公布的《有毒有害水污染物名录》共包括21种(类)物质。对于排放《名录》中所列有毒有害水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相关规定要求,对排污口和周边环境进行监测,评估环境风险,排查环境安全隐患,并公开有毒有害水污染物信息,采取有效措施防范环境风险。

资料来源:生态环境部水生态环境司
(责编:王仁宏、吕骞)
关注公众号:人民网财经
分享让更多人看到
- 评论
- 关注
推荐阅读
打开客户端体验更多服务
打开































微信扫一扫


第一时间为您推送权威资讯
报道全球 传播中国
关注人民网,传播正能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