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实守护“舌尖上的安全” 农业农村部:进一步从严规范农药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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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北京12月26日电 (记者李栋)记者从农业农村部获悉,农业农村部近日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农药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围绕落实修改后农药管理规章的新规定,就农药登记、生产经营、登记试验、标签标注等相关内容作出具体要求。
“我国农产品产量大品种多,生产主体较为分散,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仍不容忽视,必须常抓不懈。”农业农村部发展规划司司长陈邦勋在2025年上半年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情况新闻发布会上表示,要抓紧淘汰一批落后标准,制修订一批农兽药残留限量标准,让农业生产经营主体有章可循、有标可依。
具体来看,《通知》规范农药登记,明确委托代理也要指定本单位登记信息员,明确换发登记证仅限于登记证持有人更名和企业合并、分设;规范农药登记资料授权,明确农药登记资料授权仅限于首家登记、含新化合物的登记持有人;规范农药委托生产,明确农药委托加工需签订合同、提供技术资料,不得标注受托人商标;规范互联网经营农药,明确互联网经营农药需向发证机关备案,展示经营者和产品相关信息;规范农药登记试验行为,明确农药登记试验单位违规的具体情形,严厉打击试验造假;规范农药标签商标标注要求,明确农药产品标签所用商标填报的具体要求,方便农药使用者和基层监管部门查询。
以规范互联网经营农药为例。当前,随着互联网购物的便利,越来越多农民群众通过互联网途径购买农资。
近期,农业农村部制定印发《2026年互联网经营农药专项治理行动方案》,联合有关方面依法整顿互联网经营农药市场秩序,严查互联网农药经营资质,规范农药产品信息展示,强化互联网交易第三方平台责任,以专项治理行动规范互联网经营农药行为,推动构建监管长效机制。
专家建议,对农户而言,务必选择具备农药经营资质的正规电商平台或官方授权网店,查看商家是否公示《农药经营许可证》等信息,避免通过个人社交账号、无备案网站或来路不明的链接交易,以防买到假冒伪劣产品。
“对消费者而言,要保留完整的订单记录、支付凭证、产品包装及聊天记录等证据,以便出现质量问题时及时维权,共同守护‘舌尖上的安全’。”专家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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