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将加强旅游产业“空间供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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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北京9月15日电(记者王立彬)确保架空步道、栈道等小型零星旅游用地供应,探索土地、森林等自然资源资产组合供应,我国将加强旅游业“空间供给”,促进旅游业高质量发展。
自然资源部9月15日召开新闻通气会,介绍自然资源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优化自然资源配置 推动旅游业规范有序发展的指导意见》有关情况。指导意见从优化空间布局、完善用途管制、创新供地模式、盘活低效用地、提质服务监管等方面出台增量政策,护航旅游业规范化品质化高质量发展,释放内需市场新潜力。
指导意见加强旅游产业空间供给,促进空间资源配置与产业发展同频共振。在不突破“三区三线”管控要求前提下,将“十五五”旅游发展的空间需求统筹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将风景名胜区详细规划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体系,支持与所在区域的国土空间详细规划合并编制。
指导意见突出破解小型旅游项目落地难题,对因旅游发展需要、远离城镇零星布局的加油站、服务区、驿站等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允许在城镇开发边界外布局独立城镇建设用地。旅游管理用房、生态旅游厕所、架空步道、栈道等小型零星的旅游配套服务设施,以及不改变原地类性质的郊野型公园、旅游景区等,可按原地类管理并纳入“一张图”加强实施监督。
指导意见鼓励利用存量空间发展旅游产业、创新自然资源供给机制。在国土空间规划范围内,涉及需整体使用土地、矿产、海洋、森林等两种及以上多门类自然资源资产发展旅游产业的,可探索统筹形成自然资源资产组合标的,达到供应条件后一次性供应,实施整体运营。
指导意见强调严格依据国土空间规划确定土地用途,严禁借旅游项目之名擅自改变土地现状和规划用途,用于建别墅、私家庄园、房地产、高尔夫球场、主题公园、仿古城(镇、村、街)、景观类仿古建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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