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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農村部:加強長江流域水生生物保護和管理 維護生物多樣性

2021年12月24日17:40 | 來源:人民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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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網北京12月24日電 (記者李楠樺)據農業農村部網站消息,近日,農業農村部部長唐仁健簽署2021年第5號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農村部令,制定發布《長江水生生物保護管理規定》(以下簡稱《規定》),旨在加強長江流域水生生物保護和管理,維護生物多樣性,保障流域生態安全。

《規定》共5章32條,與現行的《長江漁業資源管理規定》相比較,全面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長江保護法》等現行法律要求,構建長江水生生物保護管理體系。主要體現在以下七方面:

一是調整立法理念目標。確立了新的長江水生生物保護管理的主要目標,重點強調監測和調查、保護措施、禁捕管理,加強長江流域水生生物保護和管理,維護生物多樣性,保障流域生態安全,推進生態文明建設。

二是堅持保護優先原則。按照“生態優先、綠色發展,共抓大保護、不搞大開發”的總體思路,明確了長江水生生物及其棲息地保護管理的基本原則,即堅持統籌協調、科學規劃,實行自然恢復為主、自然恢復與人工修復相結合的系統治理。

三是明確管理體制機制。對照新一輪國家和地方機構改革帶來的體制機制和部門職責變化情況,明確了農業農村部、長江流域漁政監督管理辦公室、長江水生生物科學委員會的職責范圍和各級農業農村部門的管理職責,增加了公眾參與、獎懲激勵等條款。

四是細化監測和調查管理。全面加強對水生生物資源的監測調查及其管理,包括建立監測網絡和評價體系,開展資源普查、專項調查、多樣性調查、科研調查、應急調查,對水生生物完整性指數評價進行了明確規定。

五是強化保護管理措施。明確制定保護計劃,開展棲息地保護、落實生態修復措施、加強航行管理、開展環境影響評價,落實生態補償措施,以及建立應急救護體系、規范增值放流和加強外來物種防范等管理措施,將《中華人民共和國長江保護法》的相關要求以及目前的保護措施予以明確。

六是明確禁捕管理措施。全面加強對漁業生產活動的管理,強調落實長江十年禁漁管理制度,加強保護物種利用和專項(特許)捕撈管理,明確制定禁用漁具漁法目錄,規范大水面生態漁業發展,加強開放水域垂釣管理,改善執法條件能力,強化執法監管。

七是新增違規處罰條款。由於增殖放流、垂釣和違規攜帶網具等現象較為普遍,對資源環境和管理秩序的影響較大,且一旦構成違法時處罰措施很重。為發揮行政執法的警示作用,防范違法行為發生,增加增殖放流、垂釣管理和禁止在禁漁期攜帶禁用網具進入禁捕水域條款,明確對違規增殖放流、垂釣和攜帶禁用網具等一般違規行為的處罰幅度。 

(責編:李楠樺、呂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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