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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蒙古自治區正鑲白旗:因地制宜引進優質產業 建立村級屋頂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

2022年06月17日09:06 | 來源:人民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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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定點幫扶內蒙古自治區正鑲白旗以來,國家統計局立足幫扶地區實際,因地制宜引進優質產業,通過建立村級屋頂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幫助發展壯大幫扶村新型集體經濟,進一步挖掘發展潛力,實現外部幫扶和內生動力“雙輪驅動”,為正鑲白旗推進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貢獻統計力量。

一、基本情況

正鑲白旗位於內蒙古陰山北麓、錫林郭勒草原西南部。土地總面積6253平方公裡,下轄2個鎮、3個蘇木,78個嘎查村(牧場)、7個社區。2021年,全旗常住人口為4.28萬人。2011年被列為國家扶貧開發工作重點旗,2015年成為國家統計局定點幫扶單位,2017年被列為內蒙古自治區深度貧困旗,2020年如期退出國家級貧困旗縣序列,2021年被列為國家鄉村振興重點幫扶旗縣。

正鑲白旗查干寶恩本村和南溝村是國家統計局定點幫扶的包聯村。在國家統計局黨組的堅強領導和地方黨委政府的有力支持下,駐正鑲白旗定點幫扶工作組(以下簡稱工作組)立足正鑲白旗資源稟賦,在南溝村選址建設村級屋頂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成功實現並網發電,為查干寶恩本村和南溝村持續帶來穩定可觀的經濟收入,成為正鑲白旗首家具有示范性的村級屋頂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

二、做法及成效

(一)結合實際重調研,在精准幫扶上下功夫。

正鑲白旗屬於中溫帶干旱大陸性氣候,冬長春短,夏熱秋涼,無霜期短,降雨量少而集中,晝夜溫差大,光照充足,雨熱同季。根據正鑲白旗太陽總輻射量推算結果,太陽總輻射量1—5月呈上升趨勢,5月達到最高﹔6—12月呈下降趨勢,12月達到最低,年太陽輻射量水平約為5784.6MJ/㎡。根據《太陽能資源等級總輻射》國家標准,正鑲白旗太陽能源豐富程度等級為資源很豐富,是發展太陽能發電的理想區域。

通過走訪多家光伏企業和借鑒有關地方典型案例,工作組發現村級屋頂式光伏發電項目具有諸多優點,如無噪音、無污染,不影響用戶電壓環境﹔系統模塊化設計、各部件無需經常更換,日常維護較為簡單,大大減少后顧之憂﹔持續時間長,能夠穩定運營25年以上,年均發電量39萬KWh,按現價計算(0.2829元/度),能給村集體帶來每年10萬余元長時間穩定收入。

經過大量實地深入調研,結合當地光照、風沙、地質等自然條件、建設條件和政策要求,並經第三方研究機構可行性分析后,工作組認為正鑲白旗所在區域太陽能資源十分豐富,對外交通較為便利,並網條件優良,是建設光伏發電站的理想站址﹔在正鑲白旗發展村級屋頂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符合地方實際,具備科學性和可行性﹔項目的開發運行符合綠色發展理念,與國家能源政策方針和內蒙古自治區能源發展戰略相一致﹔在環保的前提下,能夠行之有效且穩定持續地帶來可觀的經濟收益,從而幫助兩個幫扶村壯大集體經濟。綜合考慮以上因素,最終決定利用局機關投入的幫扶資金建設村級光伏發電項目。

(二)黨建引領謀發展,在凝心聚力上見行動。

農村工作千頭萬緒,基層黨組織是各項工作的主心骨,辦好農村的事情,實現鄉村振興,離不開基層黨組織的帶動引領。在廣泛調研和充分論証后,工作組就建設光伏發電項目與查干寶恩本村和南溝村兩委多次進行溝通,緊密結合兩村實際情況,向村兩委介紹項目推進的有利條件、發展前景和經濟效益,聽取村兩委意見和建議。經過群眾座談、實地考察、答疑解惑、集體研究等環節,進一步加深認識,統一思想,最終獲得村兩委和村民的認可和支持。

“火車跑得快,全靠車頭帶”,基層黨支部就是鄉村振興的火車頭。村黨支部催生的強大“內動力”為光伏發電項目建設注入“紅色能量”。在村黨支部的積極配合下,光伏發電項目順利完成地質勘測、項目選址、工程安裝、並網發電、運營維護等一系列工作,最終得以順利運營。

(三)組織保障夯基石,在落地見效上展作為。

在光伏發電項目實施過程中,工作組以久久為功的精神,充分發揮主觀能動性,確保項目高質量、無差錯地建設完成。項目建設前,向當地有關部門征求意見,獲得充分支持﹔嚴格按照程序進行項目公開招標,通過多家企業評標對比,精心挑選施工企業﹔多次與當地發改、供電部門溝通協調,做好項目前期准備工作,加快項目審批立項﹔項目建設中,派員赴現場監督挑選面板材料,確保項目組件質量和性能達到預期標准﹔協調承建單位與村集體加強溝通,強化現場督導和監管力度。

經過工作組攻堅克難,最終光伏發電項目順利建成並實現並網發電。根據《內蒙古自治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於合理調整電價結構有關事項的通知》,上網電價按照西部區脫硫標杆電價0.2829元/度計算,項目建設總投資115萬元,投資內部收益率為8.32%,高於基准收益率8%,投資回收期為12.02年,具有較好的盈利能力。經與村兩委充分協商,工作組制定光伏發電項目收益比例分配規則,南溝村佔55%,查干寶恩本村佔45%﹔所有收益均歸村集體所有,並嚴格按照“3322”分配原則執行,即30%用於壯大村集體經濟、30%用於扶持困難戶、20%用於教育幫扶、20%用於醫療救助。光伏發電項目並網發電后,得到村兩委和廣大村民的一致好評。項目的建成達到了凝聚人心、壯大集體經濟、推動鄉村振興的良好效果。

(免責聲明:該展示案例內容系發布單位或個人自主供稿,僅供學習交流使用。)

(責編:曹淼、董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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