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
人民網>>經濟·科技

兩部門:劃定監管底線 全流程促進私募基金規范運作

2023年07月10日10:02 | 來源:人民網
小字號

人民網北京7月10日電 (黃盛)日前,《私募投資基金監督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正式對外發布,自2023年9月1日起施行。司法部、証監會負責人在就 《條例》答記者問時表示,制定專門行政法規,將私募投資基金業務活動納入法治化、規范化軌道進行監管,旨在鼓勵私募投資基金行業規范健康發展,更好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進一步發揮服務實體經濟、促進科技創新等作用。《條例》共7章62條,重點明確了私募基金管理人和托管人的義務要求、規范了資金募集和投資運作、對創業投資基金作出特別規定、強化了監督管理和法律責任。

數據顯示,截至2023年5月,在中國証券投資基金業協會(以下簡稱基金業協會)登記的私募基金管理人2.2萬家,管理基金數量15.3萬隻,管理基金規模21萬億元左右﹔截至2023年一季度,私募股權基金(含創業投資基金)累計投資於境內未上市未挂牌企業股權、新三板企業股權和再融資項目數量近20萬個,為實體經濟形成股權資本金超過11.6萬億元。我國私募基金行業的穩步發展,使其在服務實體經濟、支持創業創新、提高直接融資比重以及服務居民財富管理等方面發揮了重要積極作用。

在此背景下,《條例》的出台有利於進一步完善私募基金法規體系,促進私募基金行業健康發展。司法部、証監會負責人就 《條例》答記者問時表示,《條例》明確政策支持,對母基金、創業投資基金、政府性基金等具有合理展業需求的私募基金,並在已有規則基礎上豁免一層嵌套限制,明確“符合國務院証券監督管理機構規定條件,將主要基金財產投資於其他私募基金的私募基金不計入投資層級”,支持行業發揮積極作用,培育長期機構投資者。

上述負責人表示,《條例》堅持強化風險源頭管控,劃定監管底線,全流程促進私募基金規范運作。一是突出對關鍵主體的監管要求,加強私募基金管理人監管,明確法定職責和禁止性行為,強化高管人員的專業性要求,按照規定接受合規和專業能力培訓﹔二是全面規范資金募集和備案要求,堅守“非公開”“合格投資者”的募集業務活動底線,落實穿透監管,加強投資者適當性管理,明確私募基金募集完畢后向基金業協會備案﹔三是規范投資業務活動,明確私募基金財產投資范圍和負面清單,同時為私募基金產品有序創新預留了空間,對專業化管理、關聯交易管理作了制度安排,維護投資者合法權益。建立健全私募基金監測機制,加強全流程監管﹔四是明確市場化退出機制,為構建“進出有序”的行業生態,對於私募基金管理人出現相關情形的,規定基金業協會應當及時注銷登記並予以公示﹔私募基金無法正常運作、終止的,由專業機構行使更換私募基金管理人、修改或者提前終止基金合同、組織基金清算等職權﹔五是豐富事中事后監管手段,加大違法違規行為懲處力度,為保障監管機構能夠有效履職,《條例》明確証監會可以採取現場檢查、調查取証、賬戶查詢、查閱復制封存涉案資料等措施﹔發現私募基金管理人違法違規的,可區分情況依法採取責令暫停業務、更換人員、強制審計以及接管等措施。

“《條例》的發布既是健全私募基金監管基礎性法規制度的標志,也是促進行業高質量發展進入新階段的標志,對行業具有裡程碑意義。”証監會相關負責人表示,將完善部門規章、規范性文件和自律規則,逐步完善私募基金資金募集、投資運作、信息披露等相關制度,根據私募基金管理人業務類型、管理資產規模、持續合規情況、風險控制情況和服務投資者能力等實施差異化監管,完善規則體系﹔開展對私募基金管理人、私募基金托管人、私募基金服務機構以及從業人員等各方的培訓工作,引導各方准確充分學習理解《條例》內容,准確把握要點,提高規范運作水平﹔進一步推進優化私募基金行業發展環境,暢通“募”“投”“管”“退”各環節,推動私募基金行業高質量發展邁上新台階。 (實習生王鼎倫對此文亦有貢獻)

(責編:申佳平、高雷)
關注公眾號:人民網財經關注公眾號:人民網財經

分享讓更多人看到

返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