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國務院:持續優化民營經濟發展環境 破除市場准入壁壘
人民網北京7月19日電 (記者申佳平)“民營經濟是推進中國式現代化的生力軍,是高質量發展的重要基礎,是推動我國全面建成社會主義現代化強國、實現第二個百年奮斗目標的重要力量。”
為促進民營經濟發展壯大,中共中央、國務院今日發布《關於促進民營經濟發展壯大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其中,《意見》要求持續優化民營經濟發展環境。構建高水平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持續優化穩定公平透明可預期的發展環境,充分激發民營經濟生機活力。
《意見》提出,持續破除市場准入壁壘。各地區各部門不得以備案、注冊、年檢、認定、認証、指定、要求設立分公司等形式設定或變相設定准入障礙。清理規范行政審批、許可、備案等政務服務事項的前置條件和審批標准,不得將政務服務事項轉為中介服務事項,沒有法律法規依據不得在政務服務前要求企業自行檢測、檢驗、認証、鑒定、公証或提供証明等。穩步開展市場准入效能評估,建立市場准入壁壘投訴和處理回應機制,完善典型案例歸集和通報制度。
同時,要全面落實公平競爭政策制度。強化競爭政策基礎地位,健全公平競爭制度框架和政策實施機制,堅持對各類所有制企業一視同仁、平等對待。強化制止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的反壟斷執法。未經公平競爭不得授予經營者特許經營權,不得限定經營、購買、使用特定經營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務。定期推出市場干預行為負面清單,及時清理廢除含有地方保護、市場分割、指定交易等妨礙統一市場和公平競爭的政策。優化完善產業政策實施方式,建立涉企優惠政策目錄清單並及時向社會公開。
還要完善社會信用激勵約束機制。完善信用信息記錄和共享體系,全面推廣信用承諾制度,將承諾和履約信息納入信用記錄。發揮信用激勵機制作用,提升信用良好企業獲得感。完善信用約束機制,依法依規按照失信懲戒措施清單對責任主體實施懲戒。健全失信行為糾正后的信用修復機制,研究出台相關管理辦法。完善政府誠信履約機制,建立健全政務失信記錄和懲戒制度,將機關、事業單位的違約毀約、拖欠賬款、拒不履行司法裁判等失信信息納入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意見》還要求,完善市場化重整機制。鼓勵民營企業盤活存量資產回收資金。堅持精准識別、分類施策,對陷入財務困境但仍具有發展前景和挽救價值的企業,按照市場化、法治化原則,積極適用破產重整、破產和解程序。推動修訂企業破產法並完善配套制度。優化個體工商戶轉企業相關政策,降低轉換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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