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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場監管總局:依法嚴厲打擊肉類食品違法行為 筑牢食品安全底線

2023年09月05日08:08 | 來源:人民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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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網北京9月5日電 (記者孫博洋)記者從市場監管總局獲悉,市場監管總局公布了2023民生領域案件查辦“鐵拳”行動典型案例(第六批),主要涉及肉類食品的典型案件。

市場監管總局相關負責人表示,今年以來,各地市場監管部門按照總局部署,深入開展民生領域執法“鐵拳”行動,嚴厲打擊肉類食品未經檢驗檢疫、死因不明、國家明令禁止經營、走私、私屠濫宰、獸藥殘留超標、摻雜摻假等違法行為,查辦了一批案件。

上述負責人表示,今年上半年,各地市場監管部門共查處肉類食品安全違法案件1013件,移送司法機關56件,下一步,市場監管部門將始終堅持“四個最嚴”,依法嚴厲打擊肉類食品違法行為,筑牢食品安全底線。 

以下為此次市場監管總局公布的典型案例: 

一、江蘇省常州市市場監管局查處高某等人經營未經檢驗檢疫的走私牛毛肚等食品案

2023年4月27日,江蘇省常州市市場監管局依法查處高某等人經營未經檢驗檢疫的走私牛毛肚等食品的違法行為,當事人行為涉嫌構成犯罪,案件已移送公安機關。

2023年4月27日,常州市市場監管局和常州市經開區公安局在橫山橋高速公路出口處開展聯合檢查,截獲一輛大貨車,該車貨物包裝上標明品名是牛毛肚,原產地為巴西帕拉州,貨主高某等人無法提供報關及檢驗檢疫資料。經查,高某等人於4月26日從福建寧德碼頭購進6卡車走私的巴西帕拉州牛毛肚等畜副產品,貨值660萬元,准備運往河南鄭州等地進行銷售。執法人員扣押未經檢驗檢疫的走私牛毛肚39.94噸(1775箱),豬肚10.5噸(875箱)。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的規定,已涉嫌構成犯罪,常州市市場監管局依法將該案移送公安機關。

二、浙江省臨海市市場監管局查處林某等11人經營無合法來源的走私冷凍牛肚等食品系列案

2023年2月至7月,浙江省臨海市市場監管局依法查處林某等11人經營無合法來源的走私冷凍牛肚等食品的違法行為,當事人行為涉嫌構成犯罪,案件已移送公安機關。

2023年2月7日、4月10日、7月14日,臨海市市場監管局根據舉報線索,先后聯合海警、公安等部門在臨海海域查獲“通祥666”“長安69(套牌)”“浙定55367”等三條經營無合法來源冷凍畜禽肉及其副產品的船隻,抓獲涉案人員11人。涉案牛肚、牛肉、豬肚、豬耳朵、豬鼻子、火雞翅膀等冷凍畜禽肉及其副產品總計800余噸,涉案貨值超4000萬元。經查,上述冷凍畜禽肉及其副產品來自巴西等地,均無相關進口和檢疫証明。當事人林某等人從台灣高雄等地裝船,計劃在浙江、江蘇沿海分裝后流入國內市場。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浙江省反走私綜合治理規定》第九條的規定,已涉嫌構成犯罪,臨海市市場監管局依法將該案移送公安機關。

三、浙江省蒼南縣市場監管局查處蒼南東耀科技開發有限公司經營未經檢驗檢疫的走私牛副產品案

2023年3月29日,浙江省蒼南縣市場監管局依法查處蒼南東耀科技開發有限公司經營未經檢驗檢疫的走私牛副產品的違法行為,當事人行為涉嫌構成犯罪,案件已移送公安機關。

2023年3月28日,蒼南縣市場監管局根據線索,對蒼南東耀科技開發有限公司進行現場檢查,發現當事人地下一層的冷庫內存放有外包裝標有“國產精品牛副”的9個品種牛副產品共1.03萬箱,總計206噸,以及印有“國產精品牛副”“國產精品豬副”空白包裝箱計2930個。當事人無法提供上述貨物的入庫清單、產品合法來源証明材料、合格証明材料等相關材料。經查,當事人利用自身經營冷庫的便利,將海上走私的凍品運至其位置隱蔽的地下一層冷庫,在冷庫外通道上將原進口包裝箱拆除,換上國產包裝箱,存放於該冷庫,再對外銷售以牟取高額利潤。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的規定,已涉嫌構成犯罪,蒼南縣市場監管局依法將該案移送公安機關。

四、安徽省東至縣市場監管局查處王某某經營未經檢驗檢疫的私屠濫宰豬肉案

2023年1月13日,安徽省東至縣市場監管局依法對王某某經營未經檢驗檢疫的私屠濫宰豬肉的違法行為作出行政處罰,罰款19.68萬元。

2022年4月24日,東至縣市場監管局根據公安機關提供的線索,對東至縣堯渡鎮個體工商戶王某某進行檢查。經查,王某某從事豬肉食品銷售,2021年7月至2021年8月期間,未依法履行食品進貨查驗義務,購進未經檢驗檢疫的私屠濫宰豬肉並銷售給消費者。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第五十三條的規定,東至縣市場監管局依法對當事人作出行政處罰。

五、江西省萬載縣市場監管局查處邱某某經營未經檢驗檢疫及國家明令禁止經營的走私冷凍牛肉案

2023年5月15日,江西省萬載縣市場監管局依法查處邱某某經營未經檢驗檢疫及國家明令禁止經營的走私冷凍牛肉的違法行為,當事人行為涉嫌構成犯罪,案件已移送公安機關。

2023年5月13日,萬載縣市場監管局接舉報線索,反映有一輛箱式半挂冷鏈貨車將途經滬昆高速萬載縣轄區,疑似運輸未經檢驗檢疫的冷凍牛肉。執法人員當日在高速公安機關協助下,在一輛挂車上查獲了1406件(20公斤/件)產自印度的冷凍牛肉,共計28.12噸。經查,當事人共運輸售賣冷凍牛肉73.7噸,涉案貨值金額360余萬元﹔當事人無法提供真實《檢驗報告》《營業執照》。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的規定,已涉嫌構成犯罪,萬載縣市場監管局依法將該案移送公安機關。

    六、河南省鄭州市市場監管局查處一壹凍品商行經營未經檢驗檢疫的走私冷凍牛肚案

2023年5月6日,河南省鄭州市市場監管局依法對一壹凍品商行經營未經檢驗檢疫的走私冷凍牛肚的違法行為作出行政處罰,沒收走私冷凍牛肚222箱,罰款60萬元。

2022年5月12日,鄭州市市場監管局接到群眾舉報,反映一壹凍品商行銷售未經檢驗檢疫的冷凍牛肚。執法人員根據舉報線索進行核查,現場發現從蒙古國進口的走私冷凍牛肚(標識:優質肉產品)222箱,重量約5噸,貨值3萬元。當事人不能提供走私冷凍牛肚的檢驗檢疫証明、購進票據、供貨商資質等材料,執法人員依法扣押走私冷凍牛肚。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第五十三條的規定。鄭州市市場監管局依法對當事人作出行政處罰。

七、廣東省豐順縣市場監管局查處桂某、鄧某經營未經檢驗檢疫的走私冷凍牛板筋等食品案

2023年5月25日,廣東省豐順縣市場監管局依法查處桂某、鄧某經營未經檢驗檢疫的走私冷凍牛板筋等食品的違法行為,當事人涉嫌構成犯罪,案件已移送公安機關。

2023年5月21日,豐順縣市場監管局根據公安機關通報,對位於豐順縣湯坑鎮蘇姑山的治超貨場進行現場檢查,發現一輛裝有進口凍肉的拖挂貨車,從貨車上查扣凍牛心管、凍牛板筋等4種冷凍畜副產品,凍熟牛瓣胃、凍熟牛瘤胃等7種冷凍肉制品共23.7噸,涉案貨值134萬元﹔其中,3種冷凍肉制品來自疫區。現場未查到《海關進口貨物報關單》《入境貨物檢驗檢疫証明》等証明文件。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的規定,已涉嫌構成犯罪,豐順縣市場監管局依法將該案移送公安機關,公安機關當日作出立案決定,目前已抓獲犯罪嫌疑人2人。

八、重慶市榮昌區市場監管局查處郭某經營未經檢驗檢疫的鹽漬毛肚案

2023年7月5日,重慶市榮昌區市場監管局依法對郭某經營未經檢驗檢疫的鹽漬毛肚的違法行為作出行政處罰,沒收未經檢驗檢疫的鹽漬毛肚10噸,罰款210萬元。

2023年2月初,榮昌區市場監管局接群眾舉報,稱榮昌區某廢棄小學內有人在儲存、銷售可疑毛肚。執法人員隨即聯合公安機關開展現場突擊檢查,當場查獲當事人郭某經營的10噸鹽漬毛肚,當事人不能提供供貨商資質証明及毛肚的動物檢疫合格証明,涉案貨值達30萬元。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的規定。榮昌區市場監管局依法對當事人作出行政處罰。

九、福建省廈門市思明區市場監管局查處吳某某、黃某等21人生產、銷售豬肉冒充牛肉系列案

2023年3月3日,福建省廈門市思明區市場監管局依法查處吳某某、黃某等21人生產、銷售豬肉冒充牛肉的違法行為,當事人行為涉嫌構成犯罪,案件已移送公安機關。

2022年10月9日起,廈門市思明區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根據日常監管及群眾舉報,對吳某某、陳某某、鄭某某等3個經營者銷售的“牛肉”進行抽樣檢驗,發現實為豬肉。2023年1月30日,廈門市思明區市場監管局對吳某某等3人立案調查。經跟蹤溯源,發現吳某某等3人經營的假冒“牛肉”是從上游黃某處購進。2023年3月3日,市場監管部門和公安機關密切協作,抓獲涉及加工、運輸、收購、零售等環節的主要犯罪嫌疑人黃某、姜某及其同伙等18人,查獲倉庫1個、零售假牛肉攤點11個,繳獲疑似假牛肉1.2噸以及作案工具一批。已查明貨值288萬元。當事人吳某某、黃某等21人生產、銷售豬肉冒充牛肉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的規定,已涉嫌構成犯罪,廈門市思明區市場監管局依法將該案移送公安機關。

(責編:楊曦、高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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