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化依法治水 攜手共護黃河
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高度重視保護黃河立法工作。2023年4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黃河保護法》施行,為在法治軌道上推進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強化依法治水,從流域系統性和生態整體性出發,護佑黃河的工作實現由點到面、由局部到整體、由短期到長遠的突破。
有法可依,筑牢黃河萬裡生態長廊
每到防汛關鍵期,內蒙古烏海市海勃灣區人民檢察院專職委員呂麗總是一趟趟到黃河岸邊巡河。“現在守護黃河有了黃河保護法作保障,我們在工作中有法可依,給群眾宣傳起來更有理有據。”呂麗說。
黃河保護法直面水沙不平衡、水資源短缺、生態脆弱等問題,為解決黃河流域生態環境問題提供了法律依據。
連綿起伏的山巒下,草場泛出淡淡的青色,有“黃河源頭姊妹湖”之稱的扎陵湖、鄂陵湖碧波蕩漾,猶如兩塊鑲嵌在黃河源頭的翡翠。
三江源國家公園黃河源園區管委會專職副書記甘學斌介紹道,“黃河保護法明確規定,禁止在黃河上游約古宗列曲、扎陵湖、鄂陵湖等范圍內從事採礦採砂、漁獵等活動。我們開展工作有了抓手,不斷推動生態保護修復取得實效。”
嚴格執法,護佑母親河休養生息。6月下旬,甘肅省首例適用黃河保護法的行政處罰案件在慶陽市慶城縣結案,河道恢復原狀,足額繳納罰款,當事人對非法墊地侵佔河道的行為進行了深刻悔過。慶城縣水政監察大隊隊長郭政統說,黃河保護法為各地依法保護黃河提供了操作性更強的法律指導。
甘肅省水利廳黨組書記、廳長牛軍說,黃河保護法是全面推進國家“江河戰略”法治化的標志性立法,九曲黃河走上了從“無法可循”到“有法可依、循法而治”的良性軌道。
協同治理,奏響新時代“黃河大合唱”
守護母親河,讓黃河成為造福人民的幸福河,需要多部門勠力同心、各省區攜手向前。
微風拂動東平湖,水清岸綠,魚躍鳥飛。山東省東平縣公安局湖上分局“生態警長”史會營每天駕駛巡邏艇進行早巡、夜巡。
“保護黃河不是河務一家的事,公安、檢察院、法院、河長辦等部門正在聯合開展水行政執法。”山東黃河河務局水政與河湖處副處長延若新說,河務局聯合山東省公安廳、省高院、省河長辦建立了“黃河河道生態環境保護執法聯勤聯動”“黃河流域生態保護與高質量發展司法保障”“黃河流域河湖監管長效保護”三項機制,積極推進水行政聯合執法平台建設。
黃土高原和毛烏素沙漠交匯處的紅鹼淖,如一顆遺落在沙海中的明珠。每年4月至8月,大批遺鷗來到這裡繁衍生息,紅鹼淖成為世界最大的遺鷗繁殖與棲息地。
20多年前,紅鹼淖卻面臨著萎縮危機,約30%的水面消失。為了拯救紅鹼淖,內蒙古和陝西聯手建立了蒙陝聯合水生態保護長效機制,從2016年開始實施紅鹼淖生態補水。每到秋季,鄂爾多斯市札薩克水庫便開閘放水,來自塞北的一泓清水為紅鹼淖帶來生機與活力。截至2022年底,已累計向紅鹼淖補水約700萬立方米,有效擴大了湖面面積。“喝得飽飽的”紅鹼淖,敞開懷抱迎接南來北往的候鳥。
眾力並則萬鈞舉。黃河上下游、干支流、左右岸正在形成共同抓好大保護、協同推進大治理的局面。
青海省和山東省構建起黃河生態保護聯合機制,黃河源頭生態觀測實現了向山東實時共享﹔山東省和河南省建立起黃河流域生態環境執法聯動機制,共同防治行政邊界地區環境污染﹔黃河中上游的陝西榆林、延安與甘肅慶陽、寧夏吳忠、山西忻州、內蒙古鄂爾多斯五省區六地市法院共同簽署了環境資源審判協作框架協議,服務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
法治護航,探索高質量發展新路
推動綠色、高質量發展,要在水的問題上精打細算。水資源短缺是黃河流域突出的生態矛盾,高質量發展更要“有多少湯泡多少饃”。
“水的問題具體到黃河流域,具有更加重要的現實意義,實施生態保護修復需要水,保障糧食安全需要水,推進產業綠色低碳轉型也需要水。”內蒙古自治區水利廳黨組書記、廳長生效友說。
在甘肅,水利部門加強甘南黃河上游區、祁連山區、渭河源區等水源涵養區生態功能管控,系統完善黃河重點支流涇河、渭河、洮河水網體系,全面形成全省大水網格局。
在陝西,水資源實行從嚴從細管理,強化用水總量和強度雙控,2020年萬元國內生產總值用水量、萬元工業增加值用水量分別較2015年下降25.7%、32%。
目前,水計量信息化管理系統、空冷節水技術、雨水回收利用等正逐漸成為沿黃地區能源化工企業的“標配”。榆林市副市長楊揚說:“我們將進一步合理規劃人口、城市和產業發展,堅決抑制不合理用水需求,大力發展節水產業和技術,實施全社會節水行動。計劃到2025年,萬元GDP用水量較2020年降低6%。”
以水定產,產業謀新,協同發展。黃河流域不斷積蓄著高質量發展動能,千年黃河故事正在譜寫新的篇章。
(記者魏婧宇 恩浩 張玉潔 邵琨 姜辰蓉 李佔軼)
新華社呼和浩特9月12日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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