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態環境部:將在全國遴選一批氣候適應型試點城市
人民網北京9月26日電 (歐陽易佳)“我們將在全國范圍內遴選一批工作基礎好、預期示范帶動作用強的試點城市,積極推進氣候適應型城市建設。”9月26日,生態環境部召開9月例行新聞發布會,生態環境部新聞發言人劉友賓在會上表示,為貫徹落實《國家適應氣候變化戰略2035》,持續實施《城市適應氣候變化行動方案》,生態環境部等8部門日前聯合印發《關於深化氣候適應型城市建設試點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積極探索氣候適應型城市建設路徑和模式,有效提升城市適應氣候變化能力。
《通知》指出,到2025年,優先遴選一批工作基礎好、組織保障有力、預期示范帶動作用強的試點城市先行先試,氣候適應型城市建設納入試點城市重點工作任務和經濟社會發展規劃,適應氣候變化工作機制基本完善,重點領域適應行動有效開展,氣候適應型城市建設經驗得到有益探索。到2030年,試點城市擴展到100個左右,氣候適應型城市建設試點經驗得到有效推廣並進一步鞏固深化,城市適應氣候變化理念廣泛普及,城市氣候變化風險評估和適應氣候變化能力明顯提升。到2035年,氣候適應型城市建設試點經驗得到全面推廣,地級及以上城市全面開展氣候適應型城市建設。
劉友賓認為,我國正處於工業化和城鎮化快速發展的歷史階段,以防范氣候風險為目標建設氣候適應型城市,可以最大限度降低氣候變化不利影響和風險,提高城市適應氣候變化能力,對保障城市安全運行、提高城市競爭力和可持續發展潛力具有重要意義。
劉友賓表示,試點申報城市應根據實際情況,結合完善城市適應氣候變化治理體系、強化城市氣候變化影響和風險評估、加強城市適應氣候變化能力建設、加強極端天氣氣候事件風險監測預警和應急管理等重點任務,合理選擇確定本地試點建設目標,積極探索氣候適應型城市建設路徑和模式,有效提升城市適應氣候變化能力。(實習生陳瑾對本文亦有貢獻)
分享讓更多人看到
- 評論
- 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