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
人民網>>經濟·科技

6月1日起,供電企業恢復供電時間將由3天壓減為24小時

2024年03月19日18:06 | 來源:人民網
小字號

人民網北京3月19日電 (記者申佳平)據國家發展改革委官網消息,《供電營業規則》(以下簡稱《規則》)已經2024年2月5日第9次委務會議審議通過,並將自2024年6月1日起施行。國家能源局有關負責人日前圍繞《規則》回答記者提問時表示,《規則》在優質服務提升上做“加法”,在簡化辦電流程上做“減法”,其中要求將供電企業恢復供電時間由3天壓減為24小時。

該負責人表示,近年來隨著我國電力工業高速發展、電力改革深入推進、營商環境持續優化,供電服務質量越來越受到關注。此次修訂著眼於維護正常供電營業秩序、強化供電營業管理的需要,積極回應人民群眾對於供電服務水平持續提升的需求,從現階段供電營業工作實際出發,在總結實踐經驗的基礎上,推進供電營業管理制度的完善。

在優化用電營商環境、提升供電服務水平方面,《規則》聚焦供電服務重點領域和薄弱環節,強基礎、暢機制、優環境,在優質服務提升上做“加法”,在簡化辦電流程上做“減法”,持續優化用電營商環境,提升用戶用電獲得感與滿意度,服務人民美好生活用能需求。

一是鞏固“獲得電力”成果。根據《關於全面提升“獲得電力”服務水平 持續優化用電營商環境的意見》(發改能源規〔2020〕1479號),將低壓供電容量標准提升至160千瓦,壓減用電報裝業務辦理時間和環節、精簡申請材料,推廣全流程線上辦理,以制度固化成果經驗,推進“獲得電力”整體服務水平再上新台階。

二是強化供電企業信息公開。明確要求供電企業按照國家信息公開有關規定,主動公開供用電相關的政策制度、服務標准等,提高工作透明度,充分發揮供電企業信息公開對人民群眾生產生活和經濟社會活動的服務作用。

三是維護用戶合法權益。刪除電費違約金“反向抹零”要求以及無法規政策依據的連續六個月不能如期抄表終止供電的條文內容,將供電企業恢復供電時間由3天壓減為24小時,要求供電企業按照實際用電天數與電力用戶清算臨時用電預收電費,優化電能表計損壞、丟失賠償責任。

四是賦能群眾美好生活。明確新建居住區居民住宅戶表配置、充電基礎設施建設、配電設施防洪防澇等要求,加強對臨時用電、非電網供電的管理,嚴格防范新增“臨時電”代替“正式電”問題,加強非電網供電價格執行管理,讓政策紅利惠及終端用戶,切實增強用戶用電獲得感、滿意度。

(責編:申佳平、呂騫)
關注公眾號:人民網財經關注公眾號:人民網財經

分享讓更多人看到

返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