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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工智能創作的藝術隱憂和倫理邊界

歐陽友權
2024年07月20日08:39 | 來源:光明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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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人工智能創作的藝術隱憂和倫理邊界

編者按

近一段時間,本版發起的“人工智能網絡文學創作”討論持續引發關注,不少學者針對這一話題發來筆談文章,闡述各自的觀點和看法。本期選擇刊發兩篇文章,其中中南大學教授歐陽友權認為,無論人工智能進化到哪個階段,都有無法避免的藝術局限,同時應為人工智能寫作設置倫理邊界,不能任由其發展為“反噬人類”的工具﹔青年學者馬曉炎指出,人工智能寫作的內容高度機械化、同質化,難以產生鮮活的現實關切,也無法在實際意義上促成一種具有真實情感、辯証思想、倫理意義的“新文學”的迭變。

人工智能在文藝創作領域的應用,正讓寫詩、寫小說、作曲、作畫、視頻制作等變得輕鬆而愜意。藝術創作門檻降低,並且不再是人類專有。這究竟會推動藝術的進步,還是會導致審美偏離軌道?以“技術魔方”生產的“藝術”還是那個能讓我們“詩意棲居”的精神家園嗎?其中的藝術倫理問題亟待我們思考與解答。

1.人工智能讓過去高不可攀的藝術創作變得簡單輕鬆

20世紀50年代誕生的人工智能並非為文學藝術而生。它被用於文藝創作,不過是“技術藝術化”的功能性呈現。從實際效果看,人工智能對文藝創作的影響無疑是巨大而深遠的。如果說早些年出現的如“獵戶星”“稻香老農作詩機”“微軟小冰”“樂府”“九歌”等詩歌創作軟件,除了讓人感到新奇,尚不足以“搶”詩人的飯碗,那麼,生成式人工智能(簡稱AIGC)進入藝術創作領域后情況大不一樣,頗有“未來已來,藝術變天”之勢。無論是文學寫作,還是藝術生產,均表現出驚人的創作潛能和量產水平。

AI小說、AI音樂、AI繪畫、AI電影、AI短視頻等新創作品迅速涌現,人工智能不僅讓藝術話語權下沉到大眾手中,還把復雜的創作過程簡化為文字提示、機器生成,詞生文、文生圖、文生視頻、“文+圖”生成視頻,隻要給出需求信息,智能程序便會像“阿拉丁神燈”一樣把人們想要的東西呈現於眉睫之前,這讓昔日高度專業化的文藝創作變成人人皆可參與的輕鬆游戲。

不久前,文生視頻大模型創作的《雨后的東京街頭》震驚世人﹔用AI音樂生成類工具創作音樂,讓一個不懂音樂的人也能將菜譜配上旋律成為朗朗上口的歌曲,還有全部由人工智能完成的90分鐘影片《終結者2:審判日》在洛杉磯首映,我國首部AI全流程微短劇《中國神話》在央視頻上線,用於文學創作的“大模型長篇小說創作系統”也於今年3月開始在線測試,並且創作出百萬字小說《天命使徒》……筆者身邊有許多朋友都在嘗試用人工智能創作詩歌、人物肖像、歌曲,或生成短視頻產品。忽然拉低的創作門檻,讓過去高不可攀的藝術創作變得簡單輕鬆,作品也觸手可及。

2.“情感虛置”和“意義缺席”將成為AI創作確証自身藝術性的巨大挑戰

人工智能創作神器布局的藝術風口正呼喚一個藝術新時代的到來,而當一種智能工具從“技術手段”發展到“創作伴侶”再升級為“藝術主人”時,我們一方面為新銳技術的創作潛能而欣喜,同時也需要對人工智能帶來的藝術隱憂保持清醒的認知。

譬如,AIGC作為藝術創作的“擬主體”擺脫不了“硅基生命”的先天短板:缺失意識和自我意識,沒有藝術創作不可或缺的生命體驗。前者使它無從獲得對世界的知識性認知和理性的判斷,沒有目標追求的自覺性、能動性和道德自律感,無法以自主的價值立場去理解和吸納人類積澱的歷史經驗,不能自主地在自身與社會、與他人、與特定語境中,形成主體與對象之間的審美關系,隻能按算法概率、算力速度的訓練模型連詞成句、連句成段,或基於某種指令以比特像素實現圖形(圖像)信息的排列組合,卻並不理解這些組合的意義是什麼,以及為什麼要提供這樣的答案。

“硅基生命”則讓AI創作“本體失根”,擬主體沒有源自生命體實踐的喜怒哀樂、愛恨情仇,沒有王夫之所說的“身之所歷,目之所見”的“鐵門限”,藝術創作不可或缺的歷史鏡像、時代精神、生活閱歷均無從談起。用於AI大模型的數據不過是“二手生活”而非“肉身經驗”,其表達的“知情意”來自“他者投喂”而不是自己的“生命歷險”,這就顛覆了文藝創作“躬身成文”“藝以明志”的創作原則,斬斷了作品和藝術家之間有關社會的、歷史的、生命的有機聯系,勢必會抽空藝術存在的意義。因而,沒有生命體驗,缺少肉身感知,是AI創作的致命缺陷,其所帶來的“情感虛置”和“意義缺席”將成為AI創作確証自身藝術性的巨大挑戰。

基於上述兩個原因,還將導致AI創作的另一個更重要的局限——缺少藝術原創力。生成式人工智能提供的答案是從已有的語料資源中依據算法邏輯匹配而來,是“借”用前人的知識產權資源而巧置選擇的結果。換句話說,它所得一切均非原創,既受限於“已有”,又缺失於“未知”。盡管在許多單項技能上人工智能比人“聰明”,但沒有人的感情和自主意識的計算程序最終無法形成原創能力,它可以根據人的信息“投喂”和大數據預訓練,完成從“1”到“99”的拓展,卻難以實現從“0”到“1”的突破,這在藝術創作中表現得更為明顯。

譬如,僅靠技術智能,要產生AI莎士比亞、AI卡夫卡,不過是痴人說夢。藝術來自生活,AI藝術來自語料庫﹔藝術家用靈魂創作,AI用程序表達﹔藝術的“根”源於人生與人性的生命體驗,而AI創作則是冷冰冰的“無痛操作”。正因如此,如果沒有歷史先賢的引領,人工智能領悟不了屈原“香草美人”的象征,洞察不了《紅樓夢》“好了歌”的寓意。如果用智能機器人代替阿姆斯特朗首次登上月球,它不會有任何發自內心的欣喜與自豪,從這個意義上說,這也正是“嫦娥的月亮比阿姆斯特朗的月亮更有魅力”的原因。

3.人工智能要履行人類主體的藝術使命與倫理責任

值得注意的是,人工智能創作的藝術隱憂是基於當下人工智能水平的功能評判,卻不是對AI藝術創作的終極倫理推定。事實上,人工智能是有層級區隔的,不同層級的功能績效會有很大不同。研究者一般把生成式人工智能從低到高劃分為三個層級,即弱人工智能、強人工智能和超人工智能。

其中,弱人工智能也叫“算法智能”,是指隻能在特定領域按算法邏輯完成特定任務的程序智能,被稱作“單項超人”。如AlphaGo在圍棋領域打敗世界頂級高手,智能導航可以在復雜空間精准定位,自動駕駛技術能實時探測環境信息並及時准確地提供最佳解決方案。強人工智能是一種“語言智能”,能根據用戶的指令進行語音識別和語義理解,還能像人類一樣進行思考、決策和學習,其智能水平能與人類齊平,故也稱通用人工智能,或“類智人”。此時的AI已具備人的智慧和自我意識,不僅能夠理解和分析復雜的問題,提出解決方案,還能遵循人類情感、倫理與道德觀念不斷優化和改進自身的性能。生成式人工智能便是弱人工智能向強人工智能過渡階段的產物。

超人工智能被稱為“想象智能”,是指能夠在所有領域遠超人類的智能,其智能水平遠超人類的思維能力。超人工智能因其佔據高維而能消解人類存在的意義,因而具有極端的復雜性和潛在的危險性,其運行或將產生人類無法理解或難以控制的結果。

AI藝術是由智能“擬主體”創作的,這個“擬主體”要不要履行人類主體的藝術使命與倫理責任呢?回答是肯定的。弱人工智能的創作是這樣,到了強人工智能甚至超人工智能創作階段同樣應該如此。原因在於,弱人工智能用於“人—機”互動的輔助性創作,人的主導性如臂使指般操控智能程序,人的道德信仰與倫理規范、人的價值觀認知與真善美判斷,不僅決定大數據智能模型設計,也制約著“擬主體”創作的前置詞提示。

即使發展到強人工智能或超人工智能階段,“擬主體”化身“藝術主人”,那時,AI藝術或將以完全不同的面貌示人,它是否一定會漠視或踐踏人類賦予藝術的全部“邏各斯原點”呢?人類的理性及其藝術信仰的力量讓我們有理由相信,未來開發的任何智能系統最終都是為人的意志和目的服務的,是人的智能的技術化延伸。如果某種“聰明的機器”升級為反噬人類的工具,那一定是人的問題,而不是機器的問題,人應該用理性律令開發技術“閘門”或制定法律規約來錨定這一技術的發展方向,讓它為人類文明和社會進步服務,而不容許它劍走偏鋒傷害人類自身。

基於此,如果我們承認人工智能藝術是人的藝術創造力的技術性外化,那麼就有理由為人工智能創作設置倫理邊界,比如對真假、善惡、美丑的甄別,對悲憫、敬畏、同情等道德價值的認同,以及對崇高理想和詩意境界的追求等。

(作者:歐陽友權,系中南大學網絡文學研究院院長)

(責編:楊曦、楊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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