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老第三支柱迎新政:
“商保年金”概念落地 多措並舉共促發展
10月23日,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以下簡稱“金融監管總局”)發布《關於大力發展商業保險年金有關事項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明確了商業保險年金(以下簡稱“商保年金”)的概念,提出了推動業務發展、加強監管的相關舉措。
金融監管總局表示,《通知》的發布,有利於引導保險公司發揮精算技術、長期產品開發和長期資金管理的優勢,為人民群眾提供豐富多樣的養老保障和跨期財務規劃服務。
受訪專家認為,《通知》的發布提升了商保年金的市場透明度和認知度,促進商業養老年金和財富儲蓄類產品和業務發展,將大大推動作為第三支柱的商保年金市場的發展。
擴大商業養老金業務試點
我國的養老保險制度由三支柱組成:第一支柱是基本養老保險﹔第二支柱是企業年金和職業年金﹔第三支柱是個人養老金制度和各類商業養老金融業務。其中,“商保年金”是對保險公司開發的第三支柱產品的統稱。
《通知》明確了商保年金的概念,指商業保險公司開發的具有養老風險管理、長期資金穩健積累等功能的產品,包括保險期限5年及以上、積累期或領取期設計符合養老保障特點的年金保險、兩全保險,商業養老金以及金融監管總局認定的其他產品。
具體來看,在推動商保年金發展方面,《通知》提出,“大力發展各類養老年金保險”和“積極發展其他年金保險和兩全保險”。同時,在商業養老金業務試點方面,《通知》明確,進一步擴大商業養老金業務試點。按照“成熟一家,開展一家”的原則,支持更多符合條件的養老保險公司參與商業養老金業務。
在優化個人養老金產品供給方面,《通知》提出,開發適應個人養老金制度的新產品和專屬產品。
《通知》提出,擇優確定資本實力較強、合規審慎經營的保險公司,按照簡明易懂、投保便捷、期限適當、安全穩健的原則,創設兼具養老風險保障和財富管理功能、適合廣泛人群購買的商保年金新型產品。
加快補齊第三支柱養老短板
金融監管總局表示,將以《通知》發布為契機,推動保險公司加快補齊第三支柱養老短板,大力發展商業保險年金,不斷優化產品和服務,打造人民群眾信賴的行業品牌。
眾托幫聯合創始人兼總經理龍格在接受《証券日報》記者採訪時表示,《通知》將極大地推動作為第三支柱的商保年金市場的發展。通過明確商保年金的概念,有助於提升市場的透明度和認知度,使更多消費者了解並接受這一產品。《通知》提出的政策舉措和監管要求將為市場發展提供有力的政策支持和規范引導,有助於行業的健康有序發展。優化個人養老金產品供給和支持創設新型產品的要求,將進一步豐富市場產品線,滿足消費者的多元化需求。
慧擇保險經紀儲蓄險產品負責人葉鵬程對《証券日報》記者表示,《通知》將商保年金統稱為第三支柱,提高了年金型保險的地位和價值﹔有助於轉變單一業務結構,推動年金型、長期型儲蓄險業務發展﹔推動商保年金的密度和深度,為國家養老金融和老百姓養老需求、財富管理需求貢獻積極力量。
險企還需不斷提升專業能力
近年來,隨著養老保障需求的上升,商保年金產品快速發展,個人養老金保險、商業養老年金保險等產品快速擴容。不過,從長遠來看,我國的商保年金市場仍處於起步階段,險企還需要不斷提升專業能力,為公眾養老提供更多產品選擇與專業化服務。
國家統計局發布的數據顯示,截至2023年底,我國60歲及以上人口達2.97億人,佔總人口的21.1%,全社會養老保障需求巨大。
小雨傘保險經紀、創信保險銷售和南開大學金融學院聯合發布的《2023年健康與養老保險保障指數測算研究報告》顯示,截至2023年底,專屬商業養老保險累計養老准備金規模超過106億元,保單件數約74萬件。個人養老金方面,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數據顯示,自個人養老金制度實施至今年二季度末,已經有6000多萬人開通了個人養老金賬戶。
不過,商保年金市場的發展目前仍面臨一些挑戰。龍格表示,一是市場認知度有待提高,二是資產配置和風險管理方面的挑戰。對此,保險公司需要不斷提升專業能力,以確保產品的穩健運行和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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