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消協談民航選座額外收費亂象——
民航“加價選座”不應成為“行業慣例”(法治聚焦)
近期,民航選座額外收費問題引發輿論熱議。一些航空公司以所謂“行業慣例”為由,在選座這一基本服務中引入加價機制,將靠窗、靠過道或前排等座位鎖定,要求消費者支付額外費用。原本僅在廉價航空中常見的做法,如今正逐步蔓延至整個民航行業,“鎖座”越來越多,引起了消費者的不滿和質疑。
對此,中國消費者協會認為:這種加價選座的行為不僅增加了消費者的經濟負擔,也侵害了消費者合法權益。
——“加價選座”限制了消費者的選擇權。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九條規定,消費者享有自主選擇商品或者服務的權利﹔消費者有權自主決定購買或者不購買任何一種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項服務。
中消協有關負責人表示,消費者在購買機票時即與航空公司簽訂了合同,航空公司承擔公共航空運輸的職責,有義務為消費者提供座位。航空公司售票時已經區分頭等艙、公務艙、經濟艙,不同時間段購票還有不同的價格,售票時已考慮了各種不同的因素。消費者購票后所享權利理應是確定的,有權自由選擇適合自己的座位。但一些航空公司卻人為設置門檻,將座位選擇與額外付費挂鉤,迫使消費者為基本的乘坐需求額外支付費用,消費者的自由選擇權被人為限縮。
——“加價選座”涉嫌侵害消費者的知情權。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八條規定,消費者享有知悉其購買、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務的真實情況的權利。
中消協有關負責人認為,“加價選座”本質上是一種額外收費行為,一些航空公司在這方面的規定模糊隱晦,既不明確哪些座位需要加價,也不說明加價標准如何制定,消費者在購票時缺乏充分的信息支撐,等到值機時才發現想選的座位需要付費。掌握“最終解釋權”的航空公司不應將“信息差”作為自己盈利的手段。
中國法學會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研究會副秘書長陳音江表示,航空公司開通線上選座功能,可以滿足消費者個性化和多樣化需求。但消費者有權知悉航空公司開通線上選座比例,也有權了解實時剩余座位情況,不能故意隻提供極少數座位選擇,制造部分座位緊張或稀缺的假象,變相誘導或誤導消費者花錢購買其選座服務,這樣涉嫌侵犯消費者的知情權。
中消協有關負責人表示,“先到先得”一直是民航業約定俗成的選座規則,“加價選座”行為如果不加以遏制,將影響整個消費市場的風氣,演變成為一種不公平的所謂“行業慣例”,侵蝕市場秩序,損害消費者權益。民航“加價選座”不應成為“行業慣例”。
《 人民日報 》( 2025年01月14日 11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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