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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部門聯合印發《實施方案》 完善數據流通安全治理

劉園園
2025年01月16日08:35 | 來源:科技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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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完善數據流通安全治理

  科技日報北京1月15日電 (記者劉園園)15日,由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數據局、中央網信辦等六部門聯合印發的《關於完善數據流通安全治理 更好促進數據要素市場化價值化的實施方案》(以下簡稱《實施方案》)公布。《實施方案》旨在更好統籌發展和安全,建立健全數據流通安全治理機制,提升數據安全治理能力,促進數據要素合規高效流通利用,釋放數據價值。

  《實施方案》提出,將安全貫穿數據供給、流通、使用全過程,明晰數據流通中的安全治理規則,加強數據流通安全技術應用和產業培育,提升安全治理能力,防范數據濫用風險,堅決維護國家安全,保護個人信息和商業秘密,推動數據高質量發展和高水平安全良性互動,充分釋放數據價值,促進數據開發利用。

  到2027年底,規則明晰、產業繁榮、多方協同的數據流通安全治理體系基本構建,數據合規高效流通機制更加完善,治理效能顯著提升,為繁榮數據市場、釋放數據價值提供堅強保障。

  《實施方案》圍繞明晰企業數據流通安全規則、加強公共數據流通安全管理、強化個人數據流通保障、完善數據流通安全責任界定機制、加強數據流通安全技術應用、豐富數據流通安全服務供給、防范數據濫用風險部署了7項主要任務。

  在明晰企業數據流通安全規則方面,《實施方案》明確,支持企業通過編制數據資源目錄、分析流通過程安全風險、制定分類分級保護措施等方式,提升數據治理能力。鼓勵企事業單位設立首席數據官,加強數據治理和數據開發利用。數據處理者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識別、申報重要數據,並依法接受監管部門的監督檢查。

  為強化個人數據流通保障,《實施方案》要求,完善個人數據權益保障機制。對於個人數據流通,應當依法依規取得個人同意或經過匿名化處理,不得通過強迫、欺詐、誤導等方式取得個人同意。制定個人信息匿名化相關標准規范,明確匿名化操作規范、技術指標和流通環境要求。健全個人信息保護投訴、舉報、受理、處置渠道。

  關於加強數據流通安全技術應用,《實施方案》提出,支持數據流通安全技術創新,完善數據流通安全標准,引導企業按照數據分類分級保護要求,採取不同的安全技術開展數據流通。對重要數據,在保護國家安全、個人隱私和確保公共安全的前提下,鼓勵通過“原始數據不出域、數據可用不可見、數據可控可計量”等方式,依法依規實現數據價值開發。

  《實施方案》還強調,防范數據濫用風險。依法嚴厲打擊非法獲取、出售或提供數據的黑灰產業,加強敏感個人信息保護,限制超出授權范圍使用個人信息。依法依規懲處利用數據開展壟斷、不正當競爭等行為,維護各方主體權益和市場公平競爭秩序。

(責編:楊曦、陳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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