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月份居民消費價格同比上漲0.5%
2025年1月份,全國居民消費價格同比上漲0.5%。其中,城市上漲0.6%,農村上漲0.3%﹔食品價格上漲0.4%,非食品價格上漲0.5%﹔消費品價格上漲0.1%,服務價格上漲1.1%。
1月份,全國居民消費價格環比上漲0.7%。其中,城市上漲0.8%,農村上漲0.5%﹔食品價格上漲1.3%,非食品價格上漲0.6%﹔消費品價格上漲0.6%,服務價格上漲0.9%。
一、各類商品及服務價格同比變動情況
1月份,食品煙酒類價格同比上漲0.6%,影響CPI(居民消費價格指數)上漲約0.16個百分點。食品中,畜肉類價格上漲2.5%,影響CPI上漲約0.08個百分點,其中豬肉價格上漲13.8%,影響CPI上漲約0.17個百分點﹔鮮菜價格上漲2.4%,影響CPI上漲約0.05個百分點﹔水產品價格上漲1.2%,影響CPI上漲約0.02個百分點﹔鮮果價格上漲0.6%,影響CPI上漲約0.01個百分點﹔糧食價格下降1.4%,影響CPI下降約0.03個百分點。
其他七大類價格同比五漲兩降。其中,其他用品及服務、教育文化娛樂、衣著價格分別上漲5.4%、1.7%和1.1%,醫療保健、居住價格分別上漲0.7%和0.1%﹔生活用品及服務、交通通信價格分別下降1.1%和0.6%。
二、各類商品及服務價格環比變動情況
1月份,食品煙酒類價格環比上漲0.9%,影響CPI上漲約0.26個百分點。食品中,鮮菜價格上漲5.9%,影響CPI上漲約0.12個百分點﹔鮮果價格上漲3.3%,影響CPI上漲約0.07個百分點﹔水產品價格上漲2.7%,影響CPI上漲約0.05個百分點﹔畜肉類價格上漲0.4%,影響CPI上漲約0.01個百分點,其中豬肉價格上漲1.0%,影響CPI上漲約0.01個百分點。
其他七大類價格環比四漲兩平一降。其中,交通通信、其他用品及服務價格分別上漲1.7%和1.6%,教育文化娛樂、生活用品及服務價格分別上漲1.5%和0.7%﹔居住、醫療保健價格均持平﹔衣著價格下降0.4%。
2025年1月份居民消費價格主要數據
|
環比漲跌幅 (%) |
同比漲跌幅 (%) |
居民消費價格 |
0.7 |
0.5 |
其中:城市 |
0.8 |
0.6 |
農村 |
0.5 |
0.3 |
其中:食品 |
1.3 |
0.4 |
非食品 |
0.6 |
0.5 |
其中:消費品 |
0.6 |
0.1 |
服務 |
0.9 |
1.1 |
其中:不包括食品和能源 |
0.5 |
0.6 |
按類別分 |
|
|
一、食品煙酒 |
0.9 |
0.6 |
糧食 |
-0.1 |
-1.4 |
食 用 油 |
-0.3 |
-2.5 |
鮮菜 |
5.9 |
2.4 |
畜 肉 類 |
0.4 |
2.5 |
其中:豬肉 |
1.0 |
13.8 |
牛肉 |
-0.1 |
-13.1 |
羊肉 |
0.2 |
-5.6 |
水 產 品 |
2.7 |
1.2 |
蛋類 |
-0.6 |
0.7 |
奶類 |
-0.7 |
-1.7 |
鮮果 |
3.3 |
0.6 |
卷煙 |
0.0 |
0.5 |
酒類 |
-0.8 |
-2.5 |
二、衣著 |
-0.4 |
1.1 |
服裝 |
-0.4 |
1.3 |
鞋類 |
-0.3 |
0.2 |
三、居住 |
0.0 |
0.1 |
租賃房房租 |
0.0 |
-0.2 |
水電燃料 |
0.1 |
0.4 |
四、生活用品及服務 |
0.7 |
-1.1 |
家用器具 |
0.4 |
-3.5 |
家庭服務 |
5.7 |
4.7 |
五、交通通信 |
1.7 |
-0.6 |
交通工具 |
0.0 |
-4.1 |
交通工具用燃料 |
2.5 |
-0.6 |
交通工具使用和維修 |
0.7 |
1.2 |
通信工具 |
-0.4 |
0.6 |
通信服務 |
0.0 |
0.0 |
郵遞服務 |
1.5 |
0.9 |
六、教育文化娛樂 |
1.5 |
1.7 |
教育服務 |
0.0 |
1.2 |
旅游 |
11.6 |
7.0 |
七、醫療保健 |
0.0 |
0.7 |
中藥 |
0.2 |
0.7 |
西藥 |
-0.1 |
-1.1 |
醫療服務 |
-0.1 |
1.2 |
八、其他用品及服務 |
1.6 |
5.4 |
附注
1.指標解釋
居民消費價格指數(Consumer Price Index,簡稱CPI)是度量居民生活消費品和服務價格水平隨著時間變動的相對數,綜合反映居民購買的生活消費品和服務價格水平的變動情況。
2.統計范圍
居民消費價格統計調查涵蓋全國城鄉居民生活消費的食品煙酒、衣著、居住、生活用品及服務、交通通信、教育文化娛樂、醫療保健、其他用品及服務等8大類、268個基本分類的商品與服務價格。
3.調查方法
採用抽樣調查方法抽選確定調查網點,按照“定人、定點、定時”的原則,直接派人到調查網點或從互聯網採集原始價格。數據來源於全國31個省(區、市)約500個市縣、10萬余家價格調查點,包括商場(店)、超市、農貿(生鮮)市場、服務網點和互聯網電商等。
4.數據說明
由於“四舍五入”原因,有時會出現合計數據與分類數據高值或低值相同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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