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價格治理機制推動高質量發展

靈敏可信的價格信號在引導要素高效配置、促進供需平衡等方面發揮著重要作用。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發布的《關於完善價格治理機制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是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精神,深化經濟體制改革,推動高質量發展的重要舉措。
我國經濟已由高速增長階段轉向高質量發展階段。在轉變發展方式、優化經濟結構、轉換增長動力的關鍵時期,迫切需要進一步深化價格市場化改革,提升價格治理能力,強化價格信號的導向作用,推動經濟發展質量變革、效率變革、動力變革。
完善價格治理機制是深化價格市場化改革、提高全要素生產率的必然要求。價格信號靈敏可信是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進一步提高資源配置效率的基礎。完善價格治理機制,推動有效市場和有為政府更好結合,實現要素資源在更大范圍內自由流動,有利於激發全社會內生動力和創新活力,培育和發展新質生產力,提高全要素生產率。
完善價格治理機制是適應我國需求結構變化、更好滿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的必然要求。當前,我國高品質商品和服務供給仍相對不足,居民物質和精神文化需求尚未得到充分滿足。影響生產成本的資源能源價格機制未完全理順、部分領域定價和服務標准規范性不足,是制約供需升級的重要原因。在結構升級背景下,完善價格治理機制,通過價格信號引導經營主體提升供給質量、豐富消費業態,有利於更好統籌擴大內需和深化供給側結構性改革,促進高質量充分就業和滿足人民對高品質美好生活的期待。
完善價格治理機制是健全宏觀經濟治理體系、提升治理能力的必然要求。穩定物價是宏觀調控的重要目標之一。健全宏觀經濟治理體系,實現科學的宏觀調控、有效的政府治理,要求圍繞實施國家發展規劃、重大戰略促進財政、貨幣、產業、價格、就業等政策協同發力。為此,要進一步深化價格改革,完善價格調控機制,引導價格總水平和重要商品價格合理運行,保障安全穩定供給,為經濟社會發展營造良好價格環境。
改革開放以來,特別是黨的十八大以來,我國價格改革向縱深推進並取得豐碩成果,主要由市場決定價格機制進一步完善,價格總水平保持相對穩定,價格調控監管能力也明顯增強,有力推動了經濟社會發展,也為進一步完善價格治理機制積累了經驗、奠定了堅實基礎。
《意見》在准確把握我國發展階段和價格運行規律變化的基礎上,以“四個機制”和“一個基礎”為核心,構建了我國價格治理的新框架。
健全市場價格形成機制。能源資源領域的價格市場化改革一直是改革的重點和難點。《意見》針對我國能源資源領域發展的新形勢新要求,明確提出推進各類電源上網電價市場化改革,完善成品油定價機制,深化天然氣價格市場化改革,完善煤炭市場價格形成機制等措施,這將有力推動資源能源的高效利用和能源結構的優化。推進油氣、煤炭等重要商品期現貨市場建設,完善多層次電力市場體系,推進電力中長期、現貨、輔助服務市場建設,將推動相關商品市場體系加快完善。廢止妨礙統一大市場建設和公平競爭的價格政策,營造有利於價格有效形成的市場環境,加強網絡型自然壟斷環節價格監管等措施,將更好營造競爭有序的市場環境,促進全國統一大市場建設。
創新重點領域價格引導機制。農業、能源、公用事業、公共服務、公共數據等領域關系國計民生,與一般競爭性領域的價格治理存在一定差異,統籌發展與安全需要創新價格引導機制。健全價格、補貼、保險等政策協同的種糧農民收益保障機制,推動農資、灌溉等農業生產成本保持在合理水平,完善承包地經營權流轉價格形成機制,將在著力穩定重要農產品價格的同時,進一步提高農民收入和增強收入的穩定性。建立健全調節性資源價格機制,完善工業重點領域階梯電價制度,完善碳定價機制等措施,能夠增強促進綠色低碳轉型的政策協同性。明確公用事業領域政府投入和使用者付費邊界,健全價格機制,有利於推動供給質量提升,更好滿足生產生活需要。公辦養老、托育、醫療機構基本服務收費實行政府指導價管理等措施,是保障民生的重要舉措,同時可以為多層次的服務供給提供價格參考。建立健全數據市場規則,制定公共數據價格政策,分類明確公共數據產品收費條件等措施,有利於推動數字經濟快速發展。
完善價格調控機制。保持物價在合理水平需要價格調控機制發揮積極作用。合理確定價格總水平預期目標,強化宏觀調控導向作用,加強價格政策與財政、貨幣等宏觀政策協同發力,將有力提升宏觀調控的科學性。健全促進市場價格穩定的長效機制,是穩定預期的重要舉措。落實社會救助和保障標准與物價上漲挂鉤聯動機制,有利於統籌推進價格調控和保障民生。
優化市場價格監管機制。透明可預期的市場價格監管是規范市場秩序、穩定市場預期、增強經營主體信心的重要保障。強化事前引導預防和事中事后監管,維護市場價格秩序,加大社會關注度高的商品服務的監督檢查力度,預防和制止壟斷行為等措施,有利於規范價格行為。完善包括行業企業自律、社會監督和政府監管在內的多元治理模式,建立健全跨部門聯合監管機制,能夠增強價格監管合力。
強化價格治理基礎能力建設。有效的價格治理需要價格監測預警體系、成本調查監審和法律法規作為支撐和保障。健全覆蓋國內外、產供銷、期現貨的監測分析預警機制,完善價格信息發布,可以提升價格信號的公開透明度。加強成本監審和調查,有利於夯實價格治理的基礎。加快修訂相關法律法規,制定完善政府定價等規章制度,動態修訂中央和地方定價目錄等措施,有助於增強價格治理的規范性和科學性。
(作者分別系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市場經濟研究所所長、研究員,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市場經濟研究所副研究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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