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絡交易平台收費行為合規指南》施行 優化平台經濟生態


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以下簡稱“市場監管總局”)8月2日發布公告稱,7月31日,市場監管總局發布並施行《網絡交易平台收費行為合規指南》(以下簡稱《指南》),進一步規范網絡交易平台向平台內經營者收取佣金、抽成、會員費、技術服務費、信息服務費、營銷推廣費等收費行為。
近年來,我國平台經濟在促進消費、推動創新等方面的作用日益突顯。規范平台企業行為,推動平台經濟健康持續發展成為政策關注的重點。隨著《指南》的出台,我國平台經濟監管政策體系進一步完善。
受訪專家普遍認為,《指南》通過規范平台收費行為,有助於維護市場公平競爭秩序,優化平台經濟生態,為其高質量發展注入新動力。
規范平台收費行為
目前,我國平台經濟發展涉及數千萬網絡經營主體、眾多靈活就業人員、9億多網絡消費者,平台經濟賦能實體經濟千行百業,已成為一個覆蓋面廣、包容性強、開放度高的生態系統。
在平台企業開展經營服務過程中,佣金、抽成、技術服務費等費用構成其收入的基本來源。近年來,平台企業在發展過程中逐漸健全合規管理機制,但在收費行為規范方面尚有完善空間。
中國商業經濟學會副會長、華德榜創始人宋向清在接受《証券日報》記者採訪時表示,部分平台常以流量扶持為誘餌,強制商家購買推廣服務。如要求平台內商家參與“滿減活動”,否則就會降低商家搜索排名,實質是變相強制讓商家付費推廣。此外,一些平台還存在數據壟斷與基礎服務收費異化等現象。
“從平台與商家的關系來看,最突出的問題是定價權濫用。部分平台憑借流量優勢,單方面制定收費規則,平台內商家缺乏議價能力。”國研新經濟研究院創始院長朱克力在接受《証券日報》記者採訪時稱,部分平台存在通過復雜收費規則隱藏真實成本、“隻收費不服務”或“少服務多收費”等現象,不僅損害商家利益,也破壞了平台生態的公平性,阻礙平台經濟健康發展。
針對平台存在收費名目繁多、計算方法復雜、平台收費不透明等問題,《指南》明確,平台要合理制定收費標准,健全收費規則、收費公示等制度機制,嚴格履行減收、免收費用承諾,審慎評估收取保証金必要性,按照平等自願原則開展推廣服務,保障平台內經營者知情權和選擇權。
如對於推廣、促銷等活動,《指南》要求,平台開展宣傳推廣、促銷等活動,應當遵循平等自願原則,不得強制或者變相強制平台內經營者參加並收費。平台組織平台內經營者開展優惠促銷活動時,應當事先明確平台與平台內經營者之間關於優惠補貼的分擔方式、比例等內容。在未與平台內經營者協商一致的情況下,不得向平台內經營者臨時加收促銷費用。
“《指南》要求平台規范營銷推廣費等費用的收費規則並清晰公示,這將使商家‘隱性成本’顯性化,保障商家的合法權益。”宋向清表示,《指南》的施行也有望倒逼平台提升服務質量,以提供數據分析、供應鏈金融等深度服務替代單純收費。
降低平台內經營者負擔
值得注意的是,《指南》還倡導降低平台內經營者負擔。鼓勵平台在合法、合理、互惠互利的范圍內採取靈活多樣的定價策略,對平台內經營者特別是中小商戶提供讓利或減免扶持,主動承擔社會責任,減輕平台內經營者經營負擔。
“《指南》明確禁止不合理收費,並鼓勵平台向中小商家讓利后,商家的經營成本將降低,生存空間與盈利空間得以擴大。”朱克力表示,《指南》將激活中小商家的經營動能,從而激發市場活力。
在宋向清看來,平台內商戶經營成本的降低有望傳導至終端惠及更多消費者。
在降低平台內經營者負擔方面,《指南》還鼓勵平台根據自身技術創新和商業模式創新所形成的服務特點,在合法、合理、互惠互利的范圍內採取靈活多樣的定價策略,降低平台內經營者負擔,促進平台和平台內經營者共同發展。
“《指南》將推動平台從‘流量運營’轉向‘服務創新’,從而促進平台經濟從規模擴張向價值創造轉型。”朱克力建議,未來,平台的收費邏輯應轉向“差異化服務”,考慮根據平台內商家的經營狀況制定收費標准,通過技術升級與服務優化提升附加值,形成平台與商家共贏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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