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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新藥“出海”趨勢不可逆

張 敏
2025年09月18日09:15 | 來源:証券日報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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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創新藥“出海”趨勢不可逆

今年以來,中國創新藥“出海”步伐持續加快。數據顯示,2025年上半年創新藥對外授權總金額已接近660億美元,接近2024年全年交易總額,其中多筆交易金額超過10億美元,展現出中國創新藥實力的顯著提升和全球化進程的提速。

不過,伴隨這一熱潮,市場上也出現兩種擔憂:一是擔憂海外市場政策壁壘提高、地緣政治因素擾動,創新藥“出海”之路可能受阻﹔二是擔憂優質藥物過早或者過多對外授權,會導致國內創新藥企被“摘青苗”——即核心資產和長期收益流失。

在筆者看來,從產業發展軌跡與結構變遷來看,上述兩種觀點均不能全面反映中國創新藥“出海”的階段性特征。“出海”已不再是權宜之計,而是企業發展的戰略選擇,這一趨勢具有不可逆性。

其一,臨床價值是創新藥“出海”的通行証。

不可否認,海外市場監管趨嚴等因素確實為創新藥“出海”帶來新的挑戰。但創新藥“出海”的邏輯始終建立在臨床價值的基礎之上,海外市場及監管機構依然歡迎真正具有突破性療效的藥物。

對跨國藥企而言,引進中國創新藥已成為其豐富產品管線、應對專利到期風險甚至提升市值的重要策略。尤其是在ADC、雙抗等重點品種領域,中國創新藥正憑借扎實數據和差異化設計,日益獲得國際認可。

目前,我國在研新藥數量佔全球數量的比例超過20%,躍居全球新藥研發第二位。多款創新藥已在海外市場成功上市。例如,百濟神州的BTK抑制劑澤布替尼、傳奇生物的CAR-T產品西達基奧侖賽等產品,憑借較好的臨床數據和國際多中心試驗結果贏得國際市場認可。

需要指出的是,政策壁壘提高會加速行業分化——真正具備全球創新實力的藥企將脫穎而出,而低水平重復創新的項目則會被市場淘汰。

其二,深度合作取代權益出讓,創新藥“出海”邁入新階段。

早期的對外授權模式,多是國內藥企將海外權益一次性出售給跨國藥企,這被一些人比喻為“賣青苗”。但現在,合作模式已發生顯著變化。中國藥企不再滿足於一次性權益出讓,而是通過分區域授權、共同開發、銷售分成等模式深度參與全球創新鏈和價值鏈。

例如,近期,恆瑞醫藥宣布與美國Braveheart Bio公司就其自主研發的心肌肌球蛋白(Myosin)小分子抑制劑HRS-1893項目達成獨家許可協議,這是公司再次採用“NewCo(New Company)”模式實現對外授權。在“NewCo”模式下,藥企不僅能夠獲得授權費用,還可以通過持有股權、分階段付款及銷售分成等方式參與長期收益分配。這種“深度綁定、收益共享”的模式,標志著中國藥企正從供應鏈參與者向價值鏈共造者轉型。

其三,“出海”持續反哺本土創新,形成“創新—出海—再創新”的良性循環。

創新藥“出海”帶來的收益正在持續反哺國內研發。對外授權帶來的資金用於支持更前沿的管線布局,海外臨床試驗經驗幫助研究團隊提升試驗設計和合規水平,全球商業化網絡也為后續產品上市鋪平道路,這一模式進一步強化本土創新生態。

與此同時,資本市場對企業“出海”能力的認可,也在推動資源向優質創新項目傾斜。今年以來,具有“出海”潛力的創新藥企在一級市場和二級市場均獲得更高估值,形成了“創新—出海—資本反饋”的正向循環。

綜上來看,在全球醫藥研發分工深化的背景下,創新藥“出海”已不再是戰略選項,而是衡量中國醫藥創新能否參與全球競爭的重要標尺。所謂的政策壁壘和“摘青苗”風險,本質上是對創新質量的考驗而非對“出海”方向的否定。更重要的是,中國藥企的“出海”,是嵌入全球醫藥創新體系的戰略行為。在未來的競爭舞台上,隨著中國藥企加速“出海”,我國有望成為全球醫藥創新的重要策源地。

(責編:楊曦、陳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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