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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門公告2026—2027年減免車輛購置稅新能源汽車產品技術要求

2025年10月09日16:51 | 來源:人民網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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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網北京10月9日電 (記者申佳平)據工業和信息化部官網消息,日前,工業和信息化部、財政部、稅務總局等三部門聯合公告2026—2027年減免車輛購置稅新能源汽車產品技術要求,明確純電動乘用車、插電式(含增程式)混合動力乘用車有關技術要求調整等情況。

根據公告要求,2026年1月1日起,列入《減免車輛購置稅的新能源汽車車型目錄》的車型,需符合該公告要求。2026年1月1日(含)起,在2026年及以后生效的《減免稅目錄》發布后,購置列入《減免稅目錄》的新能源汽車,可按規定享受車輛購置稅減免政策。

純電動乘用車有關技術要求調整如下:純電動乘用車百公裡電能消耗量應不高於《電動汽車能量消耗量限值第1部分:乘用車》(GB 36980.1—2025)對應車型的電能消耗量限值。最大設計總質量超過3500kg的乘用車電能消耗量限值要求,參照GB 36980.1—2025中最大設計總質量為3500kg乘用車電能消耗量限值執行。

同時,插電式(含增程式)混合動力乘用車有關技術要求調整如下

一是插電式(含增程式)混合動力乘用車純電動續駛裡程應滿足有條件的等效全電裡程不低於100公裡。

二是插電式(含增程式)混合動力乘用車電量保持模式試驗的燃料消耗量(不含電能轉化的燃料消耗量)與《乘用車燃料消耗量限值》(GB 19578—2024)中對應車型的燃料消耗量限值相比:整備質量為2510kg以下的乘用車,應小於70%﹔整備質量為2510kg及以上的乘用車,應小於75%﹔最大設計總質量超過3500kg的乘用車燃料消耗量限值要求,參照GB 19578—2024中最大設計總質量為3500kg乘用車燃料消耗量限值執行。非汽柴油插電式(含增程式)混合動力乘用車燃料消耗量不作要求。

三是插電式(含增程式)混合動力乘用車電量消耗模式試驗的電能消耗量與《電動汽車能量消耗量限值第1部分:乘用車》(GB 36980.1—2025)中對應車型的電能消耗量限值相比:整備質量為2510kg以下的乘用車,應小於140%﹔整備質量為2510kg及以上的乘用車,應小於145%﹔最大設計總質量超過3500kg的乘用車電能消耗量限值要求,參照GB 36980.1—2025中最大設計總質量為3500kg乘用車電能消耗量限值執行。

此外,其他技術要求繼續按照《關於調整減免車輛購置稅新能源汽車產品技術要求的公告》(工業和信息化部財政部稅務總局公告2023年第32號)規定執行。

(責編:申佳平、呂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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