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衛星導航定位基准站將實行“三統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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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北京11月18日電(記者王立彬)為促進衛星導航定位產業有序發展,維護國家地理信息安全,我國將對衛星導航定位基准站實行統一規劃、統一標准、統一監管。
自然資源部11月18日晚間發布《衛星導航定位基准站管理辦法》,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根據測繪法、數據安全法、保守國家秘密法等法律法規制定的這一辦法,強調基准站建設和運行維護實行統一規劃、統一標准、統一監管,堅持合理布局、依法備案、資源共享、保障安全。
基准站是國家重要的空間基礎設施,事關國家地理信息安全,是北斗衛星導航系統落地應用的關鍵配套設施,不僅在維持國家測繪基准、提升北斗高精度定位能力、促進北斗產業發展中發揮著重要作用,還在自動駕駛、災害監測、城市建設、低空經濟等領域廣泛應用。
針對目前基准站重復建設、存在數據安全隱患等主要問題,辦法規定自然資源部會同有關部門制定全國基准站建設布局規劃。基准站建設應當符合國土空間規劃,納入國土空間規劃實施監督信息系統。基准站建設單位應向基准站所在地省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備案,跨省建設多個基准站要向自然資源部備案。
辦法要求強化權威性和公益性,提高數據安全防護和應用水平,特別是加強向境外傳輸數據的監管,規定了重要數據管控以及出境安全評估要求,對外提供涉密測繪成果要依法履行審批手續。
辦法要求各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加強對基准站建設和運行維護單位的政策指導,促進北斗產業規模化發展,推進基准站數據共享,為經營主體營造良好發展環境。同時要守好安全底線,加強對本行政區域內基准站的安全監管,切實保障國家地理信息安全。
近年來,基准站應用需求不斷涌現、擴展,全國站點從2015年的4000多座增至現在的33000多座,應用對象從測繪活動為主擴大至交通、農業、大眾消費、低空經濟等各行各業,隨之而來出現了重復建設、數據安全風險隱患。同時數字中國建設、數字經濟發展對時空信息、定位導航服務等新型基礎設施也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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