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工具箱”再升級 城市更新有了新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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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建立建設用地分割、合並,預告登記轉讓制度,盤活存量用地﹔河北唐山針對權屬不清、手續不全等問題,設置標准化流程,在補繳出讓金后依法完善用地手續,打通提質改造或有序退出的路徑﹔浙江杭州採取“建設用地+採礦權”組合供應方式,成功出讓組合供應項目,打造集休閑娛樂、商業集市於一體的綜合體……近年來,各地積極探索城市更新路徑,以具體舉措破解規劃適應性、土地使用、不動產登記等方面的障礙和政策堵點。
近日,自然資源部聯合住房城鄉建設部印發了《關於進一步支持城市更新行動若干措施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為城市更新提供了更加豐富的政策激勵工具箱。城市更新具體可以怎麼做?新政策又會帶來哪些變化?
中國國土勘測規劃院院長張炳智表示,《通知》在自然資源部2023年發布的《支持城市更新的規劃與土地政策指引》基礎上,針對工作中新遇到的政策堵點與難點,進一步深化創新,旨在為城市更新提供更加靈活、高效、可操作的政策支持。
《通知》如何建立“快速通道”,讓規劃跟上市場變化?
“《通知》突破了傳統規劃管理過於剛性、調整周期長的局限,大幅提升規劃響應速度。”中國國土勘測規劃院城鄉建設用地整理所所長雷逢春認為,明確允許對擬更新區域的詳細規劃採取“技術修正”“優化調整”等彈性方式進行動態完善,並納入國土空間規劃“一張圖”管理。此舉建立了詳細規劃的常態化、制度化更新通道,避免了因單一項目啟動冗長修編程序,顯著提升了規劃響應市場與社會需求的能效。
保留建筑登記、優秀歷史建筑活化利用這些“關鍵小事”,審批能否不再“跑斷腿”?雷逢春表示,《通知》通過正面清單引導功能融合與豁免清單保障民生小微項目的形式,為發展科技研發、文化創意、醫養健康等融合型產業開辟了清晰的“合規快車道”,將大量惠及民生的“關鍵小事”從繁瑣的行政審批中解放出來,大幅降低了制度性成本。
同樣,《通知》直面城市更新項目經濟平衡難的問題,在土地供應、利用和收益模式上進行了系統性創新。
張炳智認為,《通知》在延續存量土地發展特定產業享受過渡期支持的基礎上,進行了關鍵性優化。一方面明確過渡期滿后,辦理土地有償使用手續新增“租賃”方式,與協議出讓並行。這一創新極大地緩解了市場主體,特別是中小企業的一次性資金壓力,增強了市場參與的可行性與積極性。另一方面強調過渡期支持與履約監管、產業導向挂鉤,形成了“准入—監管—退出”的完整政策閉環,拓展過渡期限設置以5年為原則,可根據實際情況協商確定不同期限,提升了政策的精准性與有效性,對於重資產投入的存量盤活項目具有重大意義。
張炳智補充,《通知》鼓勵地方將零散的土地、歷史文化遺存、生態景觀價值等資源資產進行系統整合,通過“帶方案、帶設計、帶運營”的方式打包供應。這一創新跳出了單一土地出讓的舊框架,轉向對空間整體價值的經營,旨在通過功能融合與專業化運營,實現“1+1>2”的資產增值效應。這不僅為更新項目提供了更廣闊的收益來源,也推動了城市發展從“土地財政”依賴向“資產運營”增值的深刻轉變。
雷逢春表示,下一步的關鍵在於地方要深刻理解《通知》的創新理念與機制,結合自身實際轉化為可操作、可落地的實施細則。通過加強部門協同、鼓勵基層探索、及時總結推廣,使這些創新政策真正發揮效能,有效破解城市更新中的深層矛盾,扎實推進以人為本的新型城鎮化,促進城市高質量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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