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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統一電力市場體系建設有了“新藍圖”

劉園園
2026年02月13日09:06 | 來源:科技日報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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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1日,由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關於完善全國統一電力市場體系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公布。《意見》旨在進一步深化電力體制改革,加快健全適應新型能源體系的市場和價格機制,完善全國統一電力市場體系,在全國范圍內有效實現電力資源市場化配置。

“《意見》站在新的歷史起點上,圍繞新形勢新情況新要求,對未來5—10年完善全國統一電力市場體系的重點任務進行了安排部署。”國家發展改革委有關負責人表示。

據統計,截至2025年底,我國市場化交易電量達6.6萬億千瓦時,較2015年提升約7倍,佔全社會用電量比重由不足15%上升至64%,除保障性和自發自用電量外全部通過市場實現。

此次發布的《意見》明確了2030年、2035年兩個階段性目標:到2030年,基本建成全國統一電力市場體系,各類型電源和除保障性用戶外的電力用戶全部直接參與電力市場,市場化交易電量佔全社會用電量的70%左右。跨省跨區和省內實現聯合交易,現貨市場全面轉入正式運行,市場基礎規則和技術標准全面統一,市場化電價機制基本健全,公平統一的市場監管體系基本形成。到2035年,全面建成全國統一電力市場體系,以電力為主體、多種能源協同互濟的全國統一能源市場體系初步形成。

“近年來,黨中央和國務院對縱深推進全國統一大市場建設、加快構建新型電力系統等提出新的要求。電力生產方式、消費模式、產業結構發生了巨大變化,新能源佔比不斷提升、新模式新場景加速形成,經濟發展和人民生活對用電成本和可靠性提出更高需求。”國家發展改革委有關負責人解讀,這些都對電力市場提出了新挑戰,迫切需要以改革創新手段進一步完善電力市場體系。

《意見》著重部署了推動電力資源在全國范圍內優化配置、健全電力市場的各項功能、促進各類經營主體平等廣泛參與、構建全國統一的電力市場制度體系、強化政策協同等5方面19項重點任務,並提出了多項創新舉措。

聚焦優化全國統一電力市場體系實現路徑,《意見》首次提出,各層次市場要從“各自報價、各自交易”逐步轉向“統一報價、聯合交易”,探索相鄰省內市場自願聯合或融合的可行方式,並對現貨、中長期、輔助服務、容量等不同品類市場之間的銜接機制提出具體要求。

煤電、抽水蓄能、新型儲能等支撐性、調節性資源在促進高比例新能源消納、構建新型電力系統過程中發揮重要作用。為切實保障其收益,《意見》提出有序建立可靠容量補償機制,支持有條件的地區探索容量市場,用市場化手段引導支撐性調節電源有序發展,保障系統可靠容量長期充裕,提升兜底保供能力。

為推動更多民營企業參與電力市場,一方面,對新型儲能、虛擬電廠、智能微電網等以民營企業為主的各類新型主體,《意見》提出了促進新型主體靈活參與市場交易的措施,引導各類新型主體理性投資、規范運營、健康發展﹔另一方面,由電網代理購電的中小工商業用戶,目前只能接受市場價格、間接參與市場,《意見》首次提出,逐步實現除保障性用戶外的電力用戶全部直接參與電力市場。

上述負責人表示,下一步,國家發展改革委將會同有關方面,持續加強對全國統一電力市場體系建設的統籌協調,及時協調解決堵點卡點問題,推動各項措施落地見效﹔推動電網企業和電力市場運營機構進一步擔當作為,不斷提升服務水平﹔引導社會各界積極參與電力市場建設,主動適應新型電力系統建設和市場化方向,為完善全國統一電力市場體系營造良好環境。

(責編:楊曦、楊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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