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統一電力市場建設邁入新階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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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完善全國統一電力市場體系的實施意見》,為進一步推進全國統一電力市場建設指明了方向,標志著全國統一電力市場建設邁入新階段,對於構建新型電力系統、推動能源轉型服務“雙碳”目標具有重大意義。
一、全國統一電力市場建設取得顯著成效
新一輪電力體制改革實施以來,我國電力市場化改革加速推進,市場在保障電力供應、促進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充分發揮,為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提供了堅實的能源支撐。
一是電力生產組織方式由計劃轉向市場。按照“管住中間、放開兩頭”的改革思路,發用電計劃逐步放開,推動電力生產組織方式市場化轉型。實現發用電兩側競爭性環節價格全部由市場形成,注冊經營主體數量超100萬家,售電公司超5000家,“多買多賣”格局基本形成。推動電網企業盈利模式由“購銷價差”向輸配電價轉變,電力交易機構實現獨立規范運作。電網互聯互通水平不斷提升,全國跨省跨區輸電容量超3.7億千瓦,為統一電力市場建設奠定了堅實的物理基礎,2025年全國跨省跨區交易電量1.59萬億千瓦時,約佔總交易電量的四分之一,有效促進了電力資源大范圍優化配置。
二是市場資源配置能力顯著增強。初步建立覆蓋電力市場全品種、全環節的“1+6”基礎規則體系,為電力商品自由流動夯實了制度基礎。在省間和省內實現中長期、現貨市場兩個“全覆蓋”,綠電綠証機制日漸完善,基本建立輔助服務市場、容量補償機制,保障各類經營主體公平入市和平等競爭,平均銷售電價在全球主要經濟體中長期保持相對較低水平。2025年全國市場化交易電量達6.6萬億千瓦時,佔全社會用電量的64%,為實體經濟發展和民生改善提供了重要的支撐。
三是高質量服務能源綠色轉型。實現“雙碳”目標,能源是主戰場,電力是主力軍。持續完善適應高比例新能源特性的市場機制,新能源市場化電量佔比已超過60%。創新設計綠電、綠証交易品種及沙戈荒大基地外送交易模式,助力新能源高質量發展與消納。目前,全國累計成交綠電6575億千瓦時、綠証14.83億張,綠色轉型動能有效增強。
隨著“雙碳”目標和新型電力系統建設深入推進,電力市場也面臨新挑戰。一方面,我國能源資源逆向分布特征要求進一步破除市場壁壘,實現電力資源在全國大范圍優化配置﹔另一方面,激發能源領域新質生產力活力需要充分發揮市場價格指揮棒作用,推動形成可持續發展的商業模式,提升市場各環節治理能力,助力新型主體、新業態發展。
二、深化全國統一電力市場建設意義重大、任務緊迫
“十五五”是我國實現碳達峰目標的決勝期、新舊能源體系更替的關鍵期和深化電力市場化改革的攻堅期。對標黨的二十屆三中、四中全會提出的建設全國統一電力市場、健全適應新型能源體系的市場和價格機制等決策部署,要認真分析市場建設面臨的新形勢新要求,准確把握市場發展方向。
深化全國統一電力市場建設是建設全國統一大市場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建設全國統一大市場,不僅是構建新發展格局、推動高質量發展的需要,而且是贏得國際競爭主動權的需要。要對標縱深推進全國統一大市場建設“五統一、一開放”基本要求,著力破除限制電力資源在全國范圍暢通流動的機制障礙,推動省間省內交易由分別開展向統籌設計轉變,加快協同耦合,實現電力資源在更大范圍內、更加靈活高效的優化配置。
深化全國統一電力市場建設是構建新型電力系統的重要支撐。當前,新型電力系統的技術特征正發生深刻改變,迫切要求形成科技創新和機制變革“雙輪驅動”。一方面以技術為引領,在電網技術、信息通信、人工智能等領域,推動科技創新與產業創新相融合﹔另一方面以理論為支撐,持續完善品類更加完備、功能定位更加清晰的交易品種體系,實現市場對各類資源多維價值的精准體現。
深化全國統一電力市場建設是促進能源轉型、實現“雙碳”目標的重要抓手。我國提出2035年新一輪國家自主貢獻目標,新能源裝機容量將達到36億千瓦,必須以市場化方式激勵靈活性、可靠性資源建設,提升系統調節能力,高質量承接新能源全面入市。同時,碳排放雙控、歐盟碳邊境調節機制等國內外政策形勢對加快構建產品碳足跡標准核算體系、推動綠電交易小時級匹配和物理可觸及提出更高要求。
深化全國統一電力市場建設是培育能源領域新質生產力的重要舉措。新一輪科技與產業變革下,數據中心、可再生能源制氫、“新三樣”等新興業態快速發展,對全社會用電量增長的貢獻預計超過40%,既對系統發展帶來了潛在機遇,又對系統承載提出了更高要求。需要加快市場機制創新,推動構建適應新質生產力發展的新型生產關系,賦能新業態發展。
三、全方位系統性推進全國統一電力市場建設
《意見》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決策部署,精准把握市場建設深層次問題,深入研究提出解決方案,系統性強,建設任務布局全面、銜接緊密﹔專業性強,建設目標定位明確、路徑清晰﹔操作性強,具體措施緊扣實際、易於落地。《意見》聚焦全市場范圍、全交易品種、全主體參與、全流程治理,首次提出電力市場“四全”發展路徑,為持續深化市場建設指明方向。
立足全市場范圍,推動電力資源在更大范圍高效配置。《意見》緊扣“統一要素資源市場”要求,著力推動省間省內市場協同融合,明確“統一申報、協同出清”的演進方向,這是市場發展路徑的戰略升級。《意見》還要求開展省間多通道集中優化和探索區域內電力互濟交易,不斷提升省間市場資源優化配置效能。
完善全交易品種,健全電力市場一體化運營體系。《意見》強調各類交易品種應一體化設計、聯合運營。電能量市場方面,持續推動中長期市場精細化、標准化開展,推動現貨市場在2027年前基本實現正式運行。綠電市場方面,鼓勵以綠電交易形式落實省間新能源優先發電計劃,推廣多年期交易合同、聚合交易等交易模式,加快建立綠色電力消費認証機制。輔助服務市場方面,豐富體現系統靈活調節能力的交易品種,按照“誰受益、誰承擔”原則,有效傳導輔助服務成本。容量市場方面,探索容量市場,以市場化手段保障系統容量長期安全充裕。
推動全主體參與,促進發用兩側全電量充分競爭。《意見》要求促進各類經營主體平等廣泛參與電力市場。對發電側,科學安排跨省跨區優先發電規模計劃,合理擴大省間自主市場化送電規模,分品種有節奏推進氣電、水電、核電等電源進入電力市場。對用戶側,逐步縮小代理購電規模,推動10千伏及以上用戶直接參與電力市場,鼓勵和支持需求側資源參與電力市場。對新型經營主體,推動虛擬電廠、智能微電網、可調節負荷等靈活參與電力市場,公平承擔輸配電費用、系統調節責任等。
強化全流程治理,著力提升電力市場運營效能。《意見》堅持有效市場與有為政府相結合,為電力市場長期健康發展保駕護航。做好市場規則保障,持續健全全國統一的市場基礎規則體系,強化地方規則與國家規則對接統一。做好市場治理體系保障,加快完善政府主管部門規劃設計、電力監管機構獨立監管、電力市場協調組織共商自律、電力市場運營機構服務監測的市場治理體系。做好市場評價制度保障,建立全國統一的電力市場信用制度,按照統一標准對各類主體開展信用評價﹔建立電力市場評價制度,完善評價結果的應用方式。做好銜接機制保障,加強與電價改革的銜接協同,推動市場價格體現電力資源多維度價值﹔加強與市場監管的銜接協同,建立健全市場風險防控機制和處置流程,保障市場長期穩定運營。
(作者系中國工程院院士、中國電機工程學會理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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