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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这一年
海关总署这一年

    2014年,海关总署狠抓改革,包括分批推出14项“可复制、可推广”的监管服务制度、加快区域通关一体化改革、全面推行通关作业无纸化改革,取消和下放了7项行政审批项目……等等一系列政策措施。
    人民财经根据海关总署的公开信息进行了简单梳理,虽不详尽,但也可以为网友们了解海关总署这一年的改革轨迹提供参考。(责编:周素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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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

改革步伐

2014 04.03

取消和下放了7项行政审批项目

海关总署取消和下放了7项行政审批项目,占海关总署在国务院备案的行政审批项目总数的1/3。其中,取消的审批项目有4项:包括“报关员资格核准”、“加工贸易备案(变更)、外发加工、深加工结转、余料结转、核销、放弃核准”、“报关单修改、撤销审批”和“进境货物直接退运核准”;下放的审批事项有3项,包括“减征、免征关税及进口环节海关代征税审批”、“减免进口货物滞报金审批”和“关税及进口环节海关代征税延期缴纳审批”。

2014 04.22

海关自贸区创新14条

今年4月22日,海关总署决定分批推出14项“可复制、可推广”的监管服务制度。其中,“先进区、后报关”、区内自行运输等7项制度在5月1日之前推广实施,其余7项制度在6月30日之前推广实施。第一批7项制度分别是先进区后报关、区内自行运输、加工贸易工单式核销、保税展示交易、境内外维修、期货保税交割和融资租赁。其中前三项提升了企业通关效率,节约了通关时间,降低了物流成本。后四项则意味着自贸区在功能上的拓展,允许企业在自贸区内开展保税展示交易、境内外维修、期货保税交割和融资租赁这四项业务。第二批7项制度全部都是通关便利措施,分别是批次进出集中申报、简化通关作业随附单证、统一备案清单、内销选择性征税、集中汇总纳税、保税物流联网监管、智能化卡口验放管理。

2014 07.01

京津冀海关区域通关一体化改革

 这项改革的基本思路是对三地海关监管和服务实施优势集成、资源整合、专业分工,打破管理区域界限,通过建立区域通关中心,打造统一的申报平台、风险防控平台、专业审单平台和现场作业平台(简称“一中心、四平台”),通过一中心、四平台的建设,实现三地企业自主选择报关纳税和货物查验的地点,三地海关实现高效执法、无缝对接的服务。改革将有利于促进京津冀三地企业生产要素的跨区自由流动,进一步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地促进京津冀区域的经济协调发展。

2014 09.09

开展广东地区海关区域通关一体化改革

为贯彻落实依托黄金水道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打造中国经济新支撑带的重大国家战略,加快经济紧密联系地区区域通关一体化改革步伐,为进出口企业创造更加公平、公正的进出口环境,切实提高通关效率,有力促进贸易便利,海关总署决定将区域通关一体化改革拓展到长江经济带所有海关。

2014 11.28

扩大长江经济带海关区域通关一体化改革

为贯彻落实依托黄金水道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打造中国经济新支撑带的重大国家战略,加快经济紧密联系地区区域通关一体化改革步伐,为进出口企业创造更加公平、公正的进出口环境,切实提高通关效率,有力促进贸易便利,海关总署决定将区域通关一体化改革拓展到长江经济带所有海关。自2014年12月1日起,南昌、武汉、长沙、重庆、成都、贵阳、昆明海关正式启用区域通关一体化通关方式,海关总署2014年第65号公告正式适用于南昌、武汉、长沙、重庆、成都、贵阳、昆明海关关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