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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农村低保月平均保障标准增长17.6%

前三季度全省支出资金逾25亿元

2013年12月11日14:51    来源:安徽日报    手机看新闻
原标题:农村低保月平均保障标准增长17.6%

    12月9日,记者从安徽省民政厅获悉,今年前三季度,全省农村低保支出资金25.15亿元,月平均保障标准 202.58元/人,人均月补差 130.4元,同比分别增长17.6%和17.7%。

    加大资金投入的同时,我省积极完善低保运行管理机制,确保政策实惠到达最需要帮助的困难群体。今年以来,全省开展低保审核审批政策落实情况大检查,对城乡低保对象全部重新审核、审查,落实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审核审批和张榜公示制度,全面建立低保经办人员和村(居)委会干部近亲属享受低保备案制度,确保低保申请、审核、审批各个环节公开、透明,审批结果公平、公正。

    不久前,省政府就加强和改进低保工作出台实施意见,将家庭财产纳入低保认定条件,并提出建立跨部门、多层次、信息共享的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以解决家庭经济状况核对难问题,确保低保对象认定准确无误。低保边缘群体收入水平较低保标准略高,在遭遇突发状况时,往往陷入困境。今年以来,我省全面建立城乡居民临时救助制度,对家庭成员因病、就学或遭遇突发事件,造成基本生活水平暂低于当地城乡低保标准的困难家庭,给予非定期、非定量临时性生活救助。目前,各地普遍将临时救助资金纳入市级财政预算,一定程度上解决了贫困边缘群体生活困难问题。

    重症大病是低保及其他困难群体难以承受之“重”。今年以来,我省加大医疗救助力度,在低保五保对象、享受国家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城乡低收入家庭大病患者等传统救助对象外,首次将低收入家庭老年人列入医疗救助范围,新增耐多药肺结核、慢性粒细胞白血病、肝肾移植前透析和手术后抗排异治疗等救助病种。前三季度,全省支出救助资金6.4亿元,惠及城乡困难群众152.6万人次。 “随着以低保为基础的各项救助制度逐步完善,基层民政服务力量逐步充实,社会救助体系将为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提供更加坚实的‘兜底’保障。”省民政厅有关负责人介绍。

(责编:李彤、刘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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