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动就业人员养老保险有新规
2017年01月25日00:00 |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海外版
小字号
本报北京1月24日电 (记者叶紫)人社部、财政部近日发出《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职业年金转移接续有关问题的通知》,对维护流动就业人员的养老保险权益作出规定。这个新规定涉及职工在机关事业单位之间流动、在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之间流动之后的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和相关待遇。
(责编:乔雪峰、夏晓伦)
分享让更多人看到
推荐阅读
相关新闻
- 评论
- 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