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放税改红利 增添经济活力——国家税务总局局长王军回应税收热点问题
新华社北京1月12日电 题:释放税改红利 增添经济活力——国家税务总局局长王军回应税收热点问题
新华社记者韩洁、郁琼源、申铖
税收是经济运行的“晴雨表”。经济转型升级的大变革时代,如何进一步释放税制改革红利为经济发展增活力?牵一发而动全身的营改增如何更好促进企业减负增效?如何落实好每项税收优惠政策助力实体经济起飞?
12日,恰逢一年一度的全国税务工作会议召开,国家税务总局局长王军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回应诸多社会关切的税收热点问题。
以税收之减助经济转型升级
扣减出口退税后收入115878亿元,增幅4.8%,这是全国税务工作会议最新公布的2016年税收成绩单。
随着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2012年至2016年我国GDP增幅从7.8%逐步放缓至6.7%左右,税收增幅则从2012年的11.3%降至2016年的4.8%,6.5个百分点的降幅明显超过同期GDP增速下降幅度。
“2016年税收收入增幅下降较多,实施减税政策是其中一个重要原因。”王军说。
营改增试点全面推开、小型微利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政策适用范围放宽至年应纳税所得额30万元;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营业税条件从月销售额5000元提至3万元;两次扩大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范围;将更优惠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政策范围扩至10个行业;有序扩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范围及简化认定手续……
王军说,近年来,一系列税制改革和减税政策直接降低了企业税收负担,助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企业转型升级,鼓励了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对稳定经济增长和增加市场活力起到了重要促进作用。
对于社会关注的小微企业是否受益营改增,王军说,去年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的1069万户纳税人中,小规模纳税人934万户,占全部试点纳税人的87%。营改增政策规定,对小企业按3%的征收率实行简易征收。如果原来缴纳5%的营业税,营改增后征收率降为3%,负担水平直降40%;如果原来缴纳3%营业税,表面上是税负平移,但因计税依据发生变化,换算后税负下降。去年5-11月934万户小企业税负平均下降了26.7%。
营改增为实体经济“实实在在”减税
从2012年1月1日营改增试点在上海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率先启动,到2016年5月1日扩至最后的金融业等四大行业,营改增试点已走过五年历程。
“目前,改革总体运行平稳、渐行渐好,成效好于预期。”王军说,改革直接效应明显,全年累计减税将超过5000亿元,确保实现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的改革目标。同时,改革外溢效应和长远效应渐显,为推动我国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
作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举措,营改增如何惠及实体经济?王军说,工业企业是原增值税纳税人,但也是营改增扩围的“净受益者”。2012年至2015年,以工业企业为主的原增值税纳税人从“3+7”行业增加抵扣减税分别为237亿元、802亿元、1020亿元、1220亿元,呈逐步增加趋势。
“特别是2016年减税规模继续扩大,1-4月原增值税纳税人从‘3+7’行业增加抵扣减税406亿元,5月份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后可抵扣进项进一步增加。”王军给记者算了笔账,2016年1-11月,原增值税纳税人累计减税1586亿元,约占全部营改增减税额的三分之一。
他援引国家统计局调查数据说,2012年至2015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税金(包括应交增值税、企业所得税、营业税金及附加、管理费用下税金等)与营业收入的比值,分别是5.8%、5.77%、5.6%、5.36%。这一比值从2012年开始逐年下降,与营改增的扩围时间一致。
“这些都说明,营改增及各项税收优惠政策给实体经济、给工业企业、给制造业的减税效果是实实在在的,对这些企业应对经济下行压力、加快发展起到了积极促进作用。”
针对部分企业税负不降反升将“对症出招”
营改增试点全面推开后,兑现承诺实现相关行业税负只减不增,但这并不意味着所有行业的每个企业税负都是下降的。
王军说,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以来,财税部门不断完善政策并实施了一系列优化服务措施,所有行业均实现税负下降,部分企业营改增后税负上升状况也在逐步发生积极变化。
时间见证变化。数据显示,2016年5月四大行业中税负上升的纳税人比例是3.9%,到7月降到2%左右。到去年11月,1069万户试点纳税人中仅有1.5%的纳税人,即16万户左右企业存在不同程度税负上升。
王军说,受企业投资周期、资本构成、管理情况、政策熟悉程度等多因素影响,企业税负波动表现复杂,税负上升企业分布呈现结构性变动:在四大行业26个小行业中,有的小行业税负上升企业占比相对多一些,有的少一些;有的企业这个月税负上升,下个月税负就下降了;同一小行业内,有时这家企业税负上升,有时那家企业税负上升。目前情况仍在变化中,但税负上升程度大多呈下降趋势。
“尽管企业情况千差万别,统一的税收政策确实难以做到所有企业以及企业在所有时段的税负都是降低的;尽管变化的趋势是好的,但是我们仍将一如既往高度重视这个问题。”王军说,今年1月16日结束2016年度税收征期后,税务部门将专题对1.5%左右的税负上升企业开展分析研判。
王军强调,企业改善管理对营改增减税至关重要。营改增作为一项税制改革措施,与直接减免税不完全一样,更需要企业根据变化了的制度要求,着力改进和加强内部管理。
他表示,对企业共性的合理诉求,税务部门将全力配合财政部研究完善营改增政策,及时发文解决有关政策及征管问题。同时将持续优化服务,对重点行业和短期税负上升明显的企业开展入户辅导,帮助企业改进内部管理,有针对性地帮助纳税人用好抵扣政策,让纳税人更好熟悉改革和政策规定及操作办法,获得更多红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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