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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2P平台上线银行存管不代表无风险

2017年02月24日10:29 | 来源:工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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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P2P平台上线银行存管不代表无风险

  本报讯(记者杨召奎)2月23日,银监会正式发布《网络借贷资金存管业务指引》(以下简称《指引》),从业务定义、操作流程、责任划分、办理条件、业务规范等方面,对网贷资金存管进行了详细、全面的规定,共计29条。《指引》的发布引起了网贷行业的强烈关注。

  银行资金存管是指,P2P平台将投资者资金交由商业银行存管,商业银行作为资金存管机构,按照出借人与借款人发出的指令或授权,办理网贷资金的清算支付,这样能够实现投资者资金与平台自身资金分账管理,从而降低投资者资金被挪用的风险。

  事实上,早在2015年7月,央行等十部委联合发布的《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就明确了客户资金实行银行存管的第三方存管制度;同年8月,中国银监会等四部门发布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明确了这一点,并给出了12个月的整改期限。

  然而,目前大部分网贷机构并未实施客户资金银行存管,客户投资、还款的资金主要通过平台开立的银行账户、平台法人账户或其他内部人账户进行流转,有的机构还存在将大量标的归集到少数借款人账户名下的情况。据网贷天眼不完全统计,截至目前,正常运营的2300多家P2P平台中已完成银行直接存管的有155家,占比不到一成。

  原因何在?业内人士分析认为,如果银行介入以后,P2P平台信任度会提升,但一旦出问题,银行的声誉便会受损,所以比较谨慎,而且这项业务对利润贡献并不高,但前期的开发却需要消费较大的人力物力。另外,银行资金存管门槛较高,需要平台具备一定的技术实力、运营能力和相关资质,这使得一些条件不达标的平台推进银行存管的过程相对缓慢。

  为尽快明确规则,推动商业银行开展资金存管业务,《指引》清晰界定了存管业务当事各方的职责义务,针对商业银行可能面临的声誉风险,专门设置了商业银行免责条款的有关内容,保障商业银行的合法权益。

  开鑫金服总经理周治翰表示,《指引》明确,商业银行不对网络借贷资金本金及收益予以保证或承诺,不承担资金运营风险,出借人须自行承担网络借贷投资责任和风险,即风险需要投资人自行承担。此举有利于打消商业银行顾虑,推动其在网贷资金存管上的积极性。可以预见,接下来会有更多商业银行响应并加速推进网贷存管业务。

  “《指引》的发布,意味着网贷行业迎来了继备案登记之后又一合规细则的最终落地。随着《指引》的正式实施,可以预见,大量不合规平台或技术能力无法实现资金存管的平台将会退出,只有极少数优质平台有机会留下。显而易见的是,《指引》将有力提升行业的合规水平。”人人贷联合创始人杨一夫说。

  91金融创始人、董事长许泽玮则认为,此次《指引》明确了商业银行作为资金存管机构,按照出借人与借款人发出的指令或授权,办理网贷资金的清算支付,并由商业银行与网贷机构共同完成资金对账工作,加强了对网贷资金在交易流转环节的监督,可以有效防范网贷机构非法挪用客户资金的风险,将更有效地保障资金安全,保护投资者权益。

  “此前,一些网贷平台资金缺乏第三方监管,普遍存在设立资金池,侵占或挪用客户资金的行为,有的甚至卷款跑路,极大损害了投资者利益。”许泽玮说。

  但需要注意的是,虽然银行存管有利于提升行业的合规水平,有利于防止客户资金被非法挪用,但P2P平台上线银行存管不代表无风险。一个P2P平台是否安全,合规运营,并不能单一通过是否已经对接银行存管来判定,应该结合资产端情况、风控模式、借贷审核流程、公司整体运营状况等因素综合进行考量。

  正如财路通负责人所说,从有关规定来看,对接银行存管是一个P2P平台应该完成的工作之一,是平台必备的资质之一,而不是加分项和安全保障。因此,网贷平台在开展资金存管后,布局优质资产债券端,发力技术端,做好风险管控依然是重中之重。投资者在选择平台时也要仔细甄别,关注平台的底层资产以及风控水平。

(责编:孙阳、夏晓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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