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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季的“查重经济”

马建红
2017年05月06日11:33 | 来源:北京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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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毕业季的“查重经济”

  漫画/曹一

  马建红(法学博士)

  每年一进5月,各高校即相继打开毕业季模式,而这一模式的第一个环节则是学生论文答辩,本科生、二学位、硕士生、博士生等等,都须过这一关。从以往经验看,师者仁心,只要不是太差,老师们大都不会为难学生的。现在为了避免抄袭、造假等现象的频发,各学校都使用了“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系统”,也即俗称的“查重”。学校一般会给出各类学生学位论文的“复制比例”,如果超过相应比例数,就需面对“修改后答辩”或“取消答辩资格”的后果,所以学生们大多会严阵以待,在学校进行检测之前,通常会进行两次或两次以上的自测,由此催生了一个行业,“查重经济”应运而生。

  在应对“查重”方面,学生的经验比老师要丰富得多。一般在论文初稿完成之后,学生们就会选一个比官方使用的还要“严格”的软件系统进行一次检测,然后开始各种修改,之后再进行检测,直至全篇都差不多变成自己“原创”的时候,再拿到学校官方使用的系统中过一遍,基本上数值都在可控范围时,方可以放心大胆地交出去请导师签字:“论文可以定稿并申请答辩”。一些同学甚至会查四到五遍。网络上检测软件的收费是不一样的,有的是按篇数收,比如一篇从58元、108元、186元不等;也有的按字数收,有每千字3元的,也有每万字8元的;另外还能“团购”,几个同学凑一凑还可以便宜些。所以,因应检测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的需求而产生了“查重经济”,此说一点儿也不夸张。

  根据规定,本科论文或毕业设计的文字复制比例在30%以内(含30%)的视为合格,超过30%的视为不合格;硕士学位则要求全文“总文字复制比”小于15%(不含15%)时,可正常申请学位,超过这个界限而又低于30%的,则需要经专家鉴定等等一系列繁琐程序后,有可能进行正常申请,而复制比一旦大于30%,那就算玩儿完了。复制比量化到如此精确的程度,不知道其是否有科学根据,不过它是否真的能杜绝抄袭就很难说了。因为许多学生针对查重软件的特点,早已总结了一套对付它的经验,比如针对那些有问题的文字,学生们会用各种方式修饰“润色”,或者调换字句的前后顺序,或者将“被”字句改成“把”字句,或者把“引用”的部分放在注释中等等,这些方法据说都会让查重软件“懵圈”错乱,复制比一路降低,直抵字字原创的程度,还真应了“道高一尺,魔高一丈”的老话了。这几年在评阅教育部学位中心一些已获得学位的论文时,最大的感受就是论文中的错别字畸多,有些句子则长得一口气读不完,有的则前言不搭后语不忍卒读,这一方面说明有些学生的语言表达能力欠缺,另一方面则是学生针对检测软件的结论进行“改造”所致。

  其实,这个复制比反映的“抄袭”挺有意思。法科学生的论文中不可避免地要引用法条,张三也引,李四也引,这“重复率”自然会畸高不下;古文似乎比较安全,可“子曾经曰过”的格言警句,谁引用谁倒霉。当然也有论文大段抄袭却查不出来的时候,这就是那些“会”抄的学生,他没抄文章,抄的是书,因为书还没有上网!假如根据检测的结果来判断,这大面积抄书的论文反而会被认定为是“开先河”或“填补空白”之作了。

  网络技术为人们通过软件检测学术不端行为提供了便利,不过它也是一柄双刃剑,所谓的智能掩盖不了机器设备的工具性,而蕴含着思想观念与情感的作品的丰富性,并不能在文档的“输入”和“输出”中呈现出来。另外,论文检测系统给出的百分比在与人工鉴定结论相悖的情况下,就要对学生进行处罚,捎带着还要追究指导老师的连带责任,则可能会造成新的不公平,对学生来说还可以说是咎由自取,而对老师的“株连”则是一种无法承受之重。因为在这个盛产论文的时代,即便再博学的导师,也不可能穷尽自己研究领域中的所有文献,而当学生交来一篇经过改头换面移花接木的论文,同时还附上一份儿复制比仅有百分之几的“报告”时,哪怕你有火眼金睛,也很难发现其属于抄袭并下决心毙掉它。

  学术不端行为确实应该受到责罚,由此获得的和学位有关的利益也理应被剥夺,只是现在的管理部门对检测系统的依赖甚至迷信,让人怀疑他们忘记了该设计的初衷。我们之所以谴责抄袭、造假等学术不端行为,目的在于鼓励学术创新,而学术创新则离不开学术自由的环境。越来越精致的检测系统,有助于生产复制比较低的学位论文,有助于“查重经济”的滋长,却无补于开创性思想的产生,悲乎!

(责编:孔海丽、伍振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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