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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店“逢考必涨”侵犯消费者权利?

李建平
2017年06月09日08:23 | 来源:经济参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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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酒店“逢考必涨”侵犯消费者权利?

  高考前夕,不少考生家长为了方便,早早就在考点附近预订好宾馆。然而,记者走访发现,近半考点附近宾馆价格飙升,涨幅高的达到平时价格的三倍左右。

  2017年高考,武汉市城区共有35个考点。记者通过实地走访、电话咨询、电商预订等方式在每个考点附近选择了两家酒店进行调查统计。其中,18家考点附近房价有明显上涨,占所有考点的一半。同等房型的价格在平时价格的1.5倍左右,高的则达到平时价格的三倍左右。其中,一些连锁快捷酒店以及私营小型宾馆成为涨价的高发地。

  记者来到武汉市东湖中学附近,与其一墙之隔的东湖丽景酒店在高考期间生意火爆。工作人员告诉记者,6月6日晚和7日晚的房间基本被预订完了。单间价格为568元一晚,而这种房型,平时价格为388元一晚。

  当记者询问为什么涨价这么多时,工作人员回答:“我们这不是涨价,我们平时是打折,只是那两天不打折而已。”

  距离东湖中学200米远的另一家平价宾馆,平时单间128元一晚。工作人员告诉记者,高考期间单间398元一晚。工作人员回答得也相当“坦白”:“高考嘛,价格肯定是要上调一些。”

  平价连锁快捷酒店成为涨价的高发区。一大半位于考点附近的7天连锁酒店、如家快捷酒店、城市便捷酒店价格均有大幅上涨。例如位于武汉二中考点附近的7天连锁酒店解放公园店,同样房型148元涨到273元,210元涨到418元。工作人员表示,订房的基本都是考生和家长,这个价格是酒店的管理系统自动显示的。

  记者走访时,正逢一位给孩子预订宾馆的家长王女士。王女士的家距离考点10公里左右。因为担心堵车,同时希望孩子考试期间能有地方午休,所以选择在考点附近住。

  王女士说:“涨价也得认啊,总归是有这个需求。”

  如此涨价到底是企业随行就市的自主定价权,还是侵犯了消费者权利的任性涨价?

  湖北省物价局回应记者,酒店不得趁高考期间,在经营成本没有发生明显变化的情况下,以牟取暴利为目的,大幅度提高价格,否则有变相强制嫌疑,有些行为还涉嫌价格欺诈。

  湖北省物价局综合审理处处长刘文告诉记者,考点附近有地理位置的限制,消费者存在选择局限,酒店在此特定区域大幅涨价,构成变相强制的嫌疑。违反了《湖北省价格条例》第九条第二款第一项:变相强制接受交易价格或者有偿服务。

  对于某些商家所宣称的,只是恢复原价销售。刘文表示,是否为原价并不是由商家随口说。按照国家发改委关于《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有关条款的解释,原价是指前七日在本交易场所成交,有交易票据的最低交易价格。也就是说,如果酒店在7天之内并没有以所谓的原价销售过,那就是捏造的原价,属于价格欺诈。

  刘文表示,还有一些酒店不履行价格承诺,不承认消费者之前通过电商约定的优惠价格,单方面取消订单,取消后再以高价出售。一经查实,也将严肃处理。

  记者采访了解到,不仅高考期间,此前的公务员考试、职业资格考试等,考点附近宾馆涨价也几乎成了惯例。

  湖北省物价局表示,正是因为群众反映强烈,所以今年5月26日向经营单位发出了提醒告诫函,提醒酒店明码标价,履行价格承诺,规范、诚实经营,不得大幅提高价格,不得哄抬价格,推高价格过快上涨。

  告诫函发出后,物价局陆续接到全省各地的举报和咨询电话,正在核实处理中。

  刘文表示,执法的难点在于如何界定市场调节价和垄断违规。虽然宾馆酒店的客房价格属于市场调节价,由经营者自主定价,但必须遵循合法、公平、诚实信用原则。

  湖北省物价局同时也在开展巡查。对经提醒告诫仍然不整改的价格违法行为,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和《湖北省价格条例》从重处罚,最高可处50万元罚款,并纳入价格失信者名单。

(责编:孙博洋、杨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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