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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买保险莫忘防风险 两类行为应当警惕

本报记者 王 观
2017年11月06日05:05 |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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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互联网平台购买保险时,应重点注意产品宣传藏“忽悠”和不法行为“鱼目混珠”两类风险

 

  北京市民周小雨是一位网购达人,在平日消费中,她总喜欢买退货运费险,“如果买衣服不合适,退货运费险能帮我省不少退货费,特别实用。”

  互联网保险业务蓬勃发展,因投保方便、比价便捷,受到不少消费者喜爱。然而,互联网保险在给保险消费者带来便利的同时,也出现了一些风险隐患。

  中国保监会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局提醒广大消费者,在互联网平台购买保险时,应重点注意以下风险:

  一类风险是产品宣传藏“忽悠”。目前互联网保险险种主要涉及电商类保险、旅行类保险、车险、意外险、健康险,以及一些场景创新类产品,如航班延误险、退货运费险等。有的保险公司为片面追求“爆款”、吸引眼球,存在保险产品宣传内容不规范、网页所载格式条款的内容不一致或显示不全、未对免责条款进行说明、保险责任模糊等问题,容易造成消费者误解。

  另一类风险是不法行为“鱼目混珠”。一些不法分子利用互联网平台虚构保险产品或保险项目,假借保险之名非法集资。或承诺高额回报引诱消费者出资或冒用保险机构名义伪造保单,骗取消费者资金。

  保监会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局提示,针对销售误导风险,消费者在互联网平台购买保险时一定要仔细阅读保险合同。一方面,主动点击网页上的保险条款链接,认真阅读保险合同和投保须知,了解保障责任、责任免除、保险利益及领取方式等重要内容;另一方面不要望文生义,如果有疑问,及时咨询保险公司客服。

  保险的主要功能是为社会公众提供风险保障,而不是提供高额投资回报。针对不法行为“鱼目混珠”的风险,建议消费者首先要合理评估自身需求,选择符合自身保险保障实际需求的保险产品。其次,在网上投保后,可通过拨打保险公司统一客服电话、登录官方网站或前往保险公司柜面等方式核验所购保单的真实性。最后,要提高警惕,不盲目相信高收益宣传,不随意在可疑网站提供个人信息,自觉抵制诱惑,谨防上当受骗。

  保监会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局表示,在享受保险服务过程中,如果合法权益受到侵害,请及时投诉;如果遭遇以保险为名实施的诈骗,请尽快通知开户银行和保险公司,并向公安机关报案,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 人民日报 》( 2017年11月06日 18 版)

(责编:王吉全、赵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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