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
人民网>>经济·科技

两部门:煤炭库存5年内将设上下限

2017年12月08日08:32 | 来源:人民网-财经频道
小字号

人民网北京12月8日电(记者李楠桦)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官方网站消息,12月7日,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印发《关于建立健全煤炭最低库存和最高库存制度的指导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及考核办法的通知,意见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指导意见》指出,建立健全以最低库存和最高库存为主要内容的社会责任储备制度,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和长远意义。

发改委有关负责人表示,煤炭是我国的基础能源和重要原材料,保持合理库存是实现煤炭稳定供应、避免价格大幅波动的有力保障。近年来,部分地区和有关重点行业围绕建立煤炭储备制度、提高库存水平陆续出台了一系列管理办法和规定,为缓解区域性、时段性供需矛盾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从实践情况看,还存在着覆盖面不全、约束力不强、标准要求不统一等问题,难以满足新形势的发展变化需要。

该负责人指出,《指导意见》对重点燃煤电厂煤炭最低库存和最高库存都提出了具体要求:

对于最低库存,《指导意见》提出,一是主要考虑各地煤炭消费量和自给率等因素,结合近年来各区域电煤库存平均可用天数,将各地最低库存标准分为两档。山西、陕西、内蒙古等煤炭主产区的燃煤电厂,库存量原则上不少于15天耗煤量;其他地区的燃煤电厂,库存量原则上不少于20天耗煤量。二是综合考虑运输方式、运输距离、资源矿点、煤种类型等因素,明确具体电厂存煤标准。同时规定,常态下燃煤电厂的最低库存,选取区域存煤与电厂存煤标准的低值。对于运输条件较好的煤电联营项目,可适当调低最低库存标准。三是为确保迎峰度夏度冬及重大活动用煤需要,有关电力企业要提前做好煤炭收储工作,确保在用煤高峰到来前,将最低库存水平在常态基础上再提高5–10天,其中燃烧褐煤的电厂的最低库存水平在常态基础上提高5天。

对于最高库存,《指导意见》提出,当市场供不应求、价格连续快速上涨时,燃煤电厂库存量应保持在合理水平,原则上不超过该电厂两倍的最低库存量,迎峰度夏度冬及重大活动期间,最高库存量可再适当上浮10–20天。

(责编:李楠桦、仝宗莉)

分享让更多人看到

推荐阅读
产业观察:“618”平台促销常态化 消费者购物日趋理性
  预售订金(定金)和尾款、直播、全场满赠和满送、跨店津贴、购物返券、满减打折……今年“618”期间,各平台推出系列优惠活动来吸引消费者。然而,此次年中大促,似乎越来越多的消费者们已经没有了当年一遍又一遍算优惠,然后定表开抢的热情,而是选择了“躺平式”参与。…
证监会发布《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电子化规范》等五项金融行业标准
  人民网北京6月18日电 (记者王震)据证监会网站消息,近日,证监会发布《证券期货业结算参与机构编码》《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电子化规范 第1部分:公告分类及分类标准框架》《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电子化规范 第2部分:定期报告》《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电子化规范 第3部分:临时报告》《证券期货业大数据平台性能测试指引》五项金融行业标准,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证监会介绍,《证券期货业结算参与机构编码》标准的实施,通过为证券期货业结算参与机构分配统一的编码,可有效降低编码转换和适配工作成本,便于机构间以及结算参与机构内部进行数据查询、统计、分析、挖掘以及数据共享等工作,进一步促进行业数据标准化,支持行业数据治理工作;《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电子化规范》行业系列标准的制定实施有利于实现证券业内、挂牌公司之间的信息共享,推动挂牌公司信息披露和证券信息服务业规范、有序地发展;《证券期货业大数据平台性能测试指引》的制定,从测试流程、测试方法和测试内容等方面规范了大数据平台性能测试,有效指导各证券期货业机构开展性能测试工作,提升测试能力,提高测试效率,并基于测试结果客观评估大数据平台产品性能。…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