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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寶微信轉錯賬咋追回?律師:協商無果可起訴

段偉朵
2017年09月27日08:31 | 來源:大河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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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支付寶微信轉錯賬咋追回?律師:協商無果可起訴

  支付寶、微信轉錯賬,咋追回?律師:若協商無果可起訴

  核心提示丨“十一”即將到來,又到了一邊旅游逛吃,一邊“買買買”的日子。如今使用支付寶、微信等手機支付錢款十分方便,但遇上轉賬轉錯人、協商無果,對方不願意退款時,該咋辦?記者了解到,近日,洛陽市洛龍區法院就一起支付寶轉錯賬的糾紛做出判決,認為被告沒有合法根據而獲得錢款,使原告遭受損失,符合不當得利的特征,判決被告退還全部錯轉錢款5500元。

  9月11日,無人便利店內設有收銀室,顧客可以自主通過掃描二維碼微信、支付寶結算。中新社記者 駱雲飛 攝

  【爭議】支付寶轉錯賬對方不歸還,是否違法?

  隨著手機支付、轉賬的普及,此類小失誤並不罕見。近日,記者接到市民馬女士的投訴,由於輸錯了號碼,她誤將500元轉給了陌生人。幾經協商,對方不理不睬。

  “的確是我的粗心造成了這個失誤。”馬女士無奈地說,如果對方執意不還,她似乎隻能自認倒霉。

  轉錢轉錯賬、話費充值充錯手機號……此類失誤的受益者,是否可以心安理得吃這塊“天上掉下來的餡餅”?拒不歸還錯轉的錢款,是否違法?

  鄭州市法律援助中心律師徐蘇介紹說,此類情況與侵佔罪的概念比較類似。侵佔罪,是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將他人交給自己保管的財物、遺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佔為己有,數額較大,拒不交還的行為。不過,目前法學界對侵佔罪中有關“代為保管”的含義存在爭議,基於刑法無明文規定不為罪的原則,法學界對錯誤轉賬拒不歸還的行為是否構成侵佔罪尚存在爭議。

  9月19日,杭州某餐廳打出支付寶刷臉支付的廣告。中新社記者 王遠 攝

  【案例】錯收賬不還錢,法院判全額歸還

  那麼,錯誤的轉賬就無法通過法律途徑要回嗎?非也。近日,洛陽市洛龍區人民法院就對一起支付寶轉錯賬的糾紛做出了判決。

  安徽省舒城縣的孟先生通過一家公司購買一輛車,准備用來跑網約車,因提車需要購買車輛保險(商業險和交強險),為此,2016年10月9日5時許,孟先生向該公司業務員轉賬5500元,對方提供的是一個QQ郵箱形式的支付寶賬號,由於疏忽,孟先生輸錯了數字,誤將5500元轉到了一個陌生人的賬戶。

  隨后,孟先生立即與對方在QQ和淘寶旺旺上取得聯系,希望對方能盡快歸還這5500元。但對方卻沒有回應。無奈之下,孟先生查到這名陌生人位於洛陽市,遂向其所在城區的法院提起了訴訟。

  法院審理后認為,本案被告沒有合法根據而獲得5500元,使原告孟先生遭受損失,符合不當得利的特征。為此,法院判決被告返還原告5500元,如果未按判決書指定的期間履行給付金錢義務,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三條規定,加倍支付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

  【說法】起訴不當得利,需到被告所在地法院

  上述案例說明,當使用支付寶、微信等形式轉賬出現錯誤時,可以積極與對方協商,協商不成,可以到法院以民事糾紛提起訴訟。那麼,面對此類訴訟,有哪些地方需要注意?記者就此請徐蘇律師為您“支招”。

  問題1:支付寶、微信等轉錯賬提起訴訟,相關法律依據是啥?

  徐蘇介紹,《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九十二條規定,“沒有合法根據,取得不當利益,造成他人損失的,應當將取得的不當利益返還受損失的人”。因此,收到錯誤轉賬拒不歸還的行為,構成不當得利。收款人負有全額返還的義務。

  此外,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貫徹執行若干問題的意見(試行)》規定:“返還的不當利益,應當包括原物和原物所生的孳息。”徐蘇介紹,這就意味著,在追回全額錢款的同時,當事人還可以請求一並返還產生的利息,此外,如因配合返還而產生交通費、誤工費、手續費等必要費用,可向相對人主張。

  徐蘇提醒,按照相關法律規定,不當得利糾紛的管轄法院是被告住所地,事主所在地的法院是沒有管轄權的,因此需要到被告戶籍地或者經常居住地法院起訴。

  問題2:如何獲取提起訴訟需要的基本信息?

  根據《民事訴訟法》相關規定,一旦提起訴訟,需要在起訴狀中寫清楚被告的姓名、性別、工作單位、住所等信息,互聯網轉賬,轉給陌生人,如何得知對方的真實信息呢?

  對此,徐蘇建議,如果是微信轉賬,是需要先添加對方好友才能成功轉賬,所以對方的基本信息當事人基本是清楚的,很多微信也與聯系方式相互綁定﹔就支付寶而言,可以通過聯系客服取得幫助。如果仍無法獲取對方信息,可求助於專業律師,或報警。

  問題3:若想要成功維權,應該備好哪些証據?

  如果想要成功維權,還需要給法庭提供各種証據。徐蘇提醒,當事人應當保存好相關証據,如轉賬憑証、報案回執、對方身份信息等。如果涉及金額較大,為防止對方挪用或揮霍,可向法院申請訴前財產保全,凍結對方賬戶,以保障財產安全和最大化減少損失。

  提醒丨記者體驗“延時付款”功能,轉錯賬無法撤回

  針對此類情況,網上有傳,目前微信和支付寶均推出了“延時付款”的功能,這個功能可以很好地避免轉錯賬。那麼,這個方法管用嗎?昨日,記者進行了體驗。

  以微信為例,依次點擊“錢包”“支付管理”“轉賬到賬時間”,即可設置到賬時間,目前分為“實時到賬”“2小時到賬”“24小時到賬”3種模式,大多數人默認是“實時到賬”,如果錯誤轉賬,對方點擊“收款”后,錢立即就到了對方的賬戶,如果設置延時,則對方即便點擊了“收款”,錢也會在設置的時間之后才到達賬戶。

  有了這個“時間差”,能否把轉錯的錢再追回來?記者多次嘗試發現,不能。隨后,記者撥打微信支付官方服務電話了解到,除非是對方沒有點擊“收款”,那麼這筆錢將會在24小時后退回賬戶,如果對方已收款,那麼就無法撤回。

  徐蘇提醒,如果法院民事判決返還不當得利,而當事人被申請強制執行后,仍採取隱藏、轉移、故意毀損財產,或無償轉讓財產、以明顯不合理的低價轉讓財產,或者有能力執行而拒不執行,致使判決無法執行的,就可能觸犯我國《刑法》第313條規定,構成“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該條規定:“對人民法院的判決、裁定有能力執行而拒不執行,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

  □記者段偉朵

(責編:楊曦、李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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