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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散勝訴!趙薇、祥源文化一審敗訴 還有數百起訴

林子
2019年01月19日08:16 | 來源:新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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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小散勝訴!趙薇、祥源文化一審敗訴 還有數百起訴

  趙薇、祥源文化一審敗訴 還有數百起訴

  股民訴祥源文化、趙薇案首例判決,祥源文化被判賠48.8萬元,趙薇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趙薇夫婦及背后公司被証監會處罰一事告一段落,而祥源文化、龍薇傳媒被中小股民告上法庭要求賠償才剛剛開始。1月18日,祥源文化發布公告稱,公司收到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發來的17份《民事判決書》及相關法律文書。杭州中院對17名原告起訴祥源文化証券虛假陳述責任糾紛一案作出一審裁決,判決被告賠償原告合計人民幣48.8萬元人民幣。

  盡管祥源文化稱目前公司各項業務經營情況正常,但令人擔憂的是,祥源文化1月18日還披露,截至公告日,公司共計收到511起証券虛假陳述責任糾紛案件(含已撤訴案件1起),訴訟金額共計605.41萬元,其中17起已收到一審判決書,其他尚未開庭。這也意味著,除了目前已經判決的17起案件之外,還有493起糾紛案件在等待著祥源文化。

  原告代理人、浙江裕豐律師事務所律師厲健分析稱,“股民訴祥源文化、趙薇案首例判決,不僅僅對后續祥源文化股民具有‘維權指南針’的意義,而且,對所有証券市場參與人起到了積極的‘普法宣傳’作用。”

  投資者訴祥源文化一審勝訴 趙薇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祥源文化公告顯示,原告共計17人以証券虛假陳述責任糾紛為由,分別向浙江省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祥源文化承擔民事賠償責任,請求法院判令被告賠償原告的經濟損失合計109.06萬元,同時判令被告承擔案件的訴訟費用。

  浙江省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分別於2018年8月2日和2018年9月19日對上述訴訟案件進行了開庭審理,現已審理終結。法院判決祥源文化應於本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賠償原告賠償款合計人民幣48.8萬元,趙薇對上述王莉訴訟案件裁定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駁回原告的其余訴訟請求,案件受理費由原告負擔合計人民幣10038元,被告負擔合計人民幣9495元。

  1月18日,新京報記者獲得了一份由浙江省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簡稱杭州中院)出具的民事判決書顯示,這份判決書的原告是王女士,被告是祥源文化和趙薇。判決書顯示,王女士於2017年1月24日買入祥源文化股票3000股,1月26日買入祥源文化公司7000股,合計買入1萬股,金額總計為20.93萬元。

  王女士向法院提出訴訟請求,請求法院判決祥源文化賠償投資差額損失、佣金、印花稅和利息損失等合計9.62萬元,趙薇承擔連帶賠償責任,祥源文化和趙薇共同承擔本案全部訴訟費用。

  判決書顯示,祥源文化辯稱,証監會在2018年4月17日給出的《行政處罰決定書》認定的祥源文化構成信息披露違法的相關信息,並非《証券法》規定的“重大事件”,不會影響投資者交易決策,不構成《關於虛假陳述賠償的規定》規定的依法應當承擔民事賠償責任的虛假陳述。

  此外,祥源文化稱,在案涉信息披露違法行為被揭露后,祥源文化公司股價未明顯下跌。本案投資者損失主要是由証券市場系統風險等其他因素導致,與案涉信息披露違法行為之間不存在因果關系,依法不應由祥源文化承擔賠償責任。

  法院一審判決,王女士在本案中平均買入價格為20.94元,因為祥源文化公司虛假陳述而實際發生的損失為5.45萬元,祥源文化應該對這部分實際損失以及相應的資金利息27.03元承擔民事賠償責任,趙薇應承擔連帶責任。同時,法院駁回王女士的其他訴訟請求。

  律師:股民訴祥源文化首例判決具“維權指南針”意義

  原告代理人、浙江裕豐律師事務所律師厲健告訴新京報記者,對於王女士起訴金額9萬余元而法院判決5萬余元,其實在他們的意料之中,“我們預感到了法院可能會駁回部分請求,因為本案的揭露日有一定爭議,從証監會立案公告日(2017年2月28日)或者收購協議解除公告日(4月1日)都可能被認定為披露日,這會影響到賠償金額。原告主張4月1日為揭露日,而法院採納2月28日”。不過厲健仍向記者表示,雖然判決金額有打折,但王女士對判決結果“還是比較滿意的”。

  厲健分析稱,“股民訴祥源文化、趙薇案首例判決,不僅僅對后續祥源文化股民具有‘維權指南針’的意義,而且,對所有証券市場參與人起到了積極的‘普法宣傳’作用。由於被告趙薇是家喻戶曉的大明星,法院一審判決很給力,案件進展受到各界廣泛關注,相當於給全民上了一堂生動的‘普法課’,有助於推進証券市場規范發展。”

  據不完全統計,自2003年至今,全國約有4萬-5萬名投資者以証券虛假陳述為由起訴上市公司索賠,涉及被告上市公司約200余家,索賠總金額超過50億元。“但是,相對於總量超過一億戶的証券投資者而言,能夠依法起訴索賠維權的人數還是太少了。”厲健說。

  一場收購“鬧劇”,還有近500起案件在路上

  盡管祥源文化稱目前公司各項業務經營情況正常,但這或許只是麻煩的開始,還有近500起官司在路上。

  祥源文化1月18日披露,截至公告日,公司共計收到511起証券虛假陳述責任糾紛案件(含已撤訴案件1起),訴訟金額共計605.41萬元,其中17起已收到一審判決書,其他尚未開庭。這也意味著,除了目前已經判決的17起案件之外,還有493起糾紛案件在等待著祥源文化。

  實際上,祥源文化(當時名為萬家文化)如今官司纏身,正是由於一場收購鬧劇。

  2016年底,祥源文化公告,龍薇傳媒擬以30.6億元收購萬家文化29.14%的股份。

  2016年12月29日,祥源文化收到上交所關於萬家股份權益變動相關事宜的問詢函﹔2017年1月12日祥源文化回復問詢函,披露了龍薇傳媒30.6億收購公司資金的來源中30億為借款。具體來看,當時這場收購需要30.6億元,全部為自籌資金,其中股東自有資金借款6000萬元,未收取利息等資金成本﹔第三方自有資金借款15億元,籌資成本為年化利率10%﹔擬向金融機構股票質押融資14.99億元,正在金融機構審批流程中,融資年利率遵守市場化原則,預計6%左右。這也就意味著,趙薇擬收購祥源文化杠杆高達50倍。

  上述判決書顯示,就是在這段時間,王女士基於對祥源文化披露信息的信任投資公司股票。

  就在祥源文化回復問詢函的一個多月后,2017年2月28日,祥源文化披露公司因涉嫌違反証券法律法規而被証監會立案稽查﹔4月1日,祥源文化發布了控股股東簽署解除協議的公告。

  而在2017年11月9日,祥源文化發布公司及相關當事人收到証監會行政處罰的相關公告。公告顯示,因龍薇傳媒通過萬家文化的公告職工披露的信息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及重大遺漏,孔德永、趙薇和黃有龍被採取市場禁入5年,並被處以罰款和警告。

  証監會稱,龍薇傳媒在自身境內資金准備不足,相關金融機構融資尚待審批,存在極大不確定性的情況下,以空殼公司收購上市公司,且貿然予以公告,對市場和投資者產生嚴重誤導。

  2018年4月16日,証監會宣布駁回趙薇夫婦、龍薇傳媒、萬家文化及相關當事人的申辯,開出最終罰單。

  到了2018年10月26日,祥源文化發布2018年度三季報披露,截至當時,公司共計收到456起証券虛假陳述責任糾紛案件,訴訟金額共計人民幣5766.59萬元,當時公司各項業務經營情況正常。截至本報告日,上述案件已進入訴訟程序,均未收到法院判決書。為避免公司因承擔民事賠償責任而產生經濟損失,公司原實際控制人孔德永先生於2017年8月4日承諾如因個人違反証券法律法規導致上市公司需承擔任何行政責任、刑事責任及民事賠償責任而遭受經濟損失的,均由孔德永先生無條件向上市公司予以賠償,公司間接控股股東祥源控股集團有限責任公司進一步承諾對此承擔連帶保証責任。(記者 林子)

(責編:楊曦、袁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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