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將提前實施第六階段機動車排放標准
人民網北京2月13日電 據北京市生態環境局網站消息,為進一步加大機動車污染防治力度,持續改善北京市環境空氣質量,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按照中共北京市委、市政府發布的《關於全面加強生態環境保護堅決打好北京市污染防治攻堅戰的意見》和《北京市打贏藍天保衛戰三年行動計劃》的有關要求,北京市將實施第六階段機動車排放標准,其中輕型汽油車執行《輕型汽車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測量方法(中國第六階段)》,重型燃氣和柴油車執行《重型柴油車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測量方法(中國第六階段)》。
自2019年7月1日起,在北京市銷售和登記注冊的重型燃氣車以及公交和環衛行業重型柴油車須滿足國六(B)階段標准要求。自2020年1月1日起,在北京市銷售和登記注冊的輕型汽油車和其余行業重型柴油車須滿足國六(B)階段標准要求。

凡在本《通告》規定的標准實施日期之前已購買的(以購車發票日期為准)和已從外省市轉出遷往本市的(以機動車登記証書的轉移登記日期為准)符合第五階段排放標准要求的車輛,在本《通告》規定的標准實施日期之后的一個月內可繼續辦理車輛注冊登記手續,逾期不再辦理。
請各機動車銷售單位提前組織安排好銷售計劃,認真貫徹國家第六階段機動車污染物排放標准要求,落實銷售主體責任,在經營場所明示本《通告》的有關內容,向購車者告知有關規定。對於在本《通告》規定的標准實施日期之后銷售不符合國六b排放標准車輛的,由市場監管部門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為保証第六階段機動車排放標准的順利實施,北京市相關部門要嚴格把關,對不符合本《通告》要求的車輛,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不予辦理車輛注冊登記手續。
北京市生態環境局機動車處指出,國Ⅵ標准與國V標准相比排放限值更低,提前實施國Ⅵ排放標准,對於輕型汽油車CO、HC、NMHC和NOx排放將比國V階段降低50%左右,PM排放降低40%左右﹔對於重型柴油車NOx和PM將比國V階段降低60%以上,並增加了顆粒物粒數(PN)限值要求。實施新標准將有利於提升我市機動車排放水平,進一步減少污染排放,促進空氣質量改善。
據介紹,《通告》所稱輕型汽油車是指《輕型汽車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測量方法(中國第六階段)》(GB 18352.6-2016)定義最大設計總質量不超過3500kg的M1類、M2類和N1類汽車。《通告》所稱重型柴油車和重型燃氣車是指《重型柴油車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測量方法(中國第六階段)》(GB 17691-2018)定義的M2、M3、N1、N2和N3類及總質量大於3500kg的M1類汽車。
按GB/T 15089-2001規定:M1類車指包括駕駛員座位在內,座位數不超過9座的載客車輛﹔M2類車指包括駕駛員座位在內,座位數超過9座,且最大設計總質量不超過5000kg的載客車輛﹔M3類車指包括駕駛員座位在內,座位數超過9座,且最大設計總質量超過5000kg的載客車輛﹔N1類車指最大設計總質量不超過3500kg的載貨汽車﹔N2類車指最大設計總質量超過3500kg,但不超過12000kg的載貨汽車﹔N3類車指最大設計總質量超過12000kg的載貨汽車。
滿足輕型車和重型車國六(B)標准排放控制要求,分別指《輕型汽車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測量方法(中國第六階段)》(GB 18352.6-2016)和《重型柴油車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測量方法(中國第六階段)》(GB 17691-2018)中的6b階段排放限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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