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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個稅納稅記錄影響購房資格嗎?

趙瑩瑩
2019年02月18日15:30 | 來源:北京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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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零個稅納稅記錄影響購房資格嗎?

  零個稅納稅記錄影響購房資格嗎?

  按限購規定非京籍購房個稅需連繳60個月且每月不為零

  零個稅並不意味著沒有納稅記錄,那能買房嗎?昨日,國家稅務總局解釋了零個稅后,不少市民進一步提出了疑問。記者了解到,根據北京的樓市限購規定,非京籍家庭申請在北京購房,對於納稅滿5年的認定為每年必須12個月連續繳納個稅、連續繳納60個月,且每月納稅額不得為零,60個月有零個稅的情況依然不能買房。

  零個稅影響購房資格

  根據12366北京納稅服務中心負責人在16日的答復,納稅人2019年1月1日以后取得應稅所得並由扣繳義務人向稅務機關辦理了全員全額扣繳申報,或根據稅法規定自行向稅務機關辦理納稅申報的,不論是否實際繳納稅款,均可以申請開具個人所得稅《納稅記錄》。

  也就是說,即便是零個稅,均在納稅記錄中連續記載,並不意味著無納稅記錄。然而,有了為零的納稅記錄,就可以買房嗎?不少市民依然困惑。記者了解到,按照目前政策,零個稅記錄確實影響購房資格。

  根據2017年3月本市出台的《關於進一步嚴格購房資格審核中個人所得稅政策執行標准的公告》,對非京籍家庭購房資格審核的個稅認定標准中,按“工資、薪金所得”繳稅的納稅人,應從申請月的上一個月(或上一季度)開始往前推算60個月(或20個季度)在本市連續繳納個人所得稅,且每月納稅額不得為零。如果因工作變動等原因造成未繳或補繳稅款的,不能超過3個月。

  “每個月納稅額不得為零的規定,在當時也是規避了部分購房者鑽漏洞的做法,把個稅和社保繳納的模式統一。”北京中原地產首席分析師張大偉表示,自2017年3月后,以個稅記錄去提請購房資格審核的話,都要求必須至少有57個月的連續非零納稅記錄,有一個月為零都是不行的。

  月入1萬元個稅或為零

  2017年開始執行的政策,為何到了今年重新引發關注?主要原因還在於新個稅法執行后,在起征點提高為5000元的同時,子女教育、繼續教育、住房貸款利息或租房租金、贍養老人等6項專項附加均可抵扣,可享受優惠而不用繳納個稅的人數開始擴圍。

  以月工資10000元舉例,假設某職工可以享受贍養老人和子女教育兩項專項附加扣除,在減去5000元減除費用、3000元專項附加扣除和“三險一金”等專項扣除后,則幾乎就不用再納稅,也就是稅務總局所說的零個稅的情況。

  “新的個稅法實施后,確實有不少人都獲得了減負的紅包,變成了零個稅。也因此,就會有一部分過去符合個稅認定標准的購房人,現在變得不符合了。”一位稅務人員告訴記者。

  專家建議更多看社保

  “現在都實行按年計征個稅了,每個月的個稅扣繳採用的也是累計預扣法進行預扣預繳,到年底還要綜合匯算。但購房資質審核中仍然按照月納稅額去認定,是不是不符合新的情況了?”在採訪中,不少市民都提出了疑問。

  中國政法大學財稅法研究中心主任施正文也表示,目前這種認定標准並非最好。“長遠來看,最好是以社保作為標准,因為隻要工作就要交社保,且社保從性質上來說,也是一種稅,在很多國家裡甚至直稱為‘稅’。”

  張大偉也提出,目前北京對於非京籍家庭購房資格的審核,是社保或個稅二選一,個稅或社保有一項符合即可。“從長遠看,還是看社保,給一個補繳的期限,隻要社保補繳不超過3個月,即可視為連續繳納。”

  本報記者 趙瑩瑩

(責編:趙爽、仝宗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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