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郵稅下調 專家提醒海淘進口藥仍存法律風險
專家提醒海淘進口藥仍存法律風險
行郵稅下調抗癌藥罕見病藥稅率降為3%
□ 本報記者 蔡岩紅
行郵稅降了,這對海淘一族是個好消息,對癌症、罕見病患者更是福音!
近日,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下發《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關於調整進境物品進口稅有關問題的通知》,自4月9日起,將進境物品進口稅稅目1、2的稅率分別調降為13%、20%﹔對減按3%征收進口環節增值稅的進口藥品均按貨物稅率征稅,范圍進一步擴大至罕見病藥品。
“降稅會推動降價,對消費者及癌症病患都是利好,但海淘進口藥仍存法律風險。”金杜律師事務所合伙人馮曉鵬律師告訴記者。
降稅稅號達324個
進境物品進口稅通常指的是行李和郵遞物品進口稅,也就是常說的“行郵稅”,是海關對入境旅客行李和郵遞物品征收的進口稅,其中包括關稅以及進口環節的增值稅、消費稅。課稅對象包括入境旅客和運輸工具,服務人員攜帶的應稅行李物品以及個人郵遞物品、饋贈物品和以其他方式入境的個人物品等。
據海關關稅專家介紹,此次降稅涉及了人民群眾常見的日用消費品。稅率調整范圍包括:稅率調整增設稅號1個,增加后共有374個行郵稅稅號。降稅的稅號共324個,約佔稅號總數(374個)的87%,另有49個稅號保持原稅率不變。
其中,原按15%稅率征收的物品,稅率下調到13%,商品范圍包括百姓需求較大的嬰兒奶粉、手機和數字照相機等信息技術產品﹔原按25%稅率征收的物品,稅率下調到20%,商品范圍包括紡織品、箱包、鞋靴、化妝品(高檔化妝品除外)、家電、攝影(像)設備等常見日用消費品﹔原按50%稅率征收的物品,稅率保持不變。
此外,新增“罕見病藥品”稅號1個,和原來的抗癌藥品一樣,享受3%的優惠稅率。
消費者享減稅紅利
記者了解到,為及時將“行郵稅”降稅紅利惠及口岸通關旅客,各地海關第一時間在關區范圍內部署落實相關政策,開展政策培訓,保証旅檢、郵遞、快件等各通關現場適用新稅率,及時維護郵遞物品通關系統相關參數,加強應急處置,同時加大宣傳力度,通過現場公告、電子屏顯示、電話咨詢等方式及時將政策調整情況進行宣傳,確保政策紅利及時釋放到進出境旅客。
降稅新政當日,上海海關所屬黃浦海關為一名進境旅客辦理了行李通關手續,該旅客的電腦主機、衣帽鞋靴等7件分運行李,按照調整后的行郵稅稅率繳納稅款2588.4元,較稅率調整之前少繳稅款500元左右。
在廣州,一名從東京飛抵廣州的進境旅客,通過電子支付,為從境外購買超出免稅額度的電飯煲繳納行郵稅,稅率從25%降至20%,節省約150元。
海關總署稅收征管局(廣州)關稅技術處非貿業務技術科陳文勇告訴記者,這次進境物品進口稅,有利於促進擴大進口和消費,更好地滿足人民群眾消費升級的需求。廣州郵局海關郵遞物品審核業務科陳明明估算,以2019年第一季度在廣州口岸清關的食品、藥品類郵件為例,海關開具的郵遞渠道的行郵稅單達4.9萬票,稅率從15%降至13%以后,僅此一項將減稅46.6萬元。
南京海關所屬蘇州海關駐郵局辦事處審核驗放的首票稅率調整類郵件為食品,審核完稅價格為1280元,共征收稅款166.4元,收件人較稅率調整之前可節省稅款25.6元。
4月9日凌晨1時15分,寧波海關所屬機場海關對一票香港進口快件進行驗放,這票快件實際物品為bose牌藍牙音響一個,申報價值人民幣1521.65元。原以15%行郵稅率應征稅款228.25元,調整后實際征稅197.81元,降低稅款30.44元。
4月9日,一名乘坐阿姆斯特丹至廈門的KL883次航班入境的中國籍女性旅客攜帶了一件BURBERRY毛呢大衣,價值13500元。廈門海關關員按照調整后的稅率對其征稅。“原來毛呢大衣的稅率是25%,現在下調為20%。”關員一邊告知旅客,一邊按下調后的新稅率填制稅單。
行郵稅稅率下調首日,一名中國籍旅客金女士攜帶超量高檔化妝品、鞋、挎包等自青島空港入境,青島流亭機場海關分別按照調整后的新稅率對該旅客征稅,旅客共繳稅9000元人民幣,相較此前,該旅客少繳納行郵稅約500元。
抗癌藥品范圍擴大
記者注意到,此次進境物品進口稅調整的一大亮點是,今年3月1日起,國家規定減按3%征收進口環節增值稅的進口藥品范圍進一步擴大,由原來的抗癌藥品擴大至罕見病藥品。此次行郵稅率調整也新增了罕見病藥品稅號,行郵稅率為3%。
“降稅會推動降價,給病患帶來福音。”馮曉鵬舉例說,2019年2月28日,肺動脈高壓病患者花2000元購買一盒進口安立生坦片,需付2000×16%=320元增值稅,而現在再次購買同樣藥品,則僅需付2000×3%=60元增值稅,兩者相差260元。
據中國海關最新統計數據顯示,2018年中國進口藥品金額達504.29億美元,同比下降9.75%。馮曉鵬認為:“‘天價進口藥’平均藥價近十年來首次出現負增長,得益於國家對進口藥品稅率和注冊審批等政策的積極調整。”
而讓人記憶猶新的是,2014年7月21日,“藥品代購第一人”陸勇因為白血病病友代購印度仿制藥“格列衛”涉嫌“銷售假藥”被訴。2015年1月27日,湖南省沅江市檢察院作出撤回起訴決定。2018年,以此為原型的電影《我不是藥神》引發全民對於“藥神功與罪”的熱烈討論,相似案件也被曝出不少。“藥神”代購“假藥”,違法風險嚴重。“‘求生的渴望’與‘涉罪的風險’共同組成了‘藥神’困境,而脫離困境最關鍵的出路,不是讓司法、執法者在情義裹脅中縱容放寬‘假藥’這道口子,而是從政策制度層面幫助患者花更少的金錢和時間去獲取‘真藥’。”馮曉鵬道出了降稅的意義。
曾有多年海關實務經驗的馮曉鵬提醒,如今海淘進口藥品仍有風險。近年來,隨著電子商務的發展,通過跨境電商直購進口藥品的模式興起。消費者通過向境外跨境電商購買藥品,在合理自用數量范圍內,郵包快件進境,海關按個人物品監管,征收行郵稅后放行。海關對於作為個人郵快件進境的藥品盡管目前沒有明確的藥品監管清單范圍,但被海關判定屬於國家《禁止進出境物品表》和《限制進出境物品表》范圍內的藥品不得入境,否則海關扣留﹔其他藥品按照金額數量判斷是否為合理自用,遇新型藥品時交由海關個案判斷分析,對於非常用藥品(例如處方藥),海關會要求收件人出示處方及診斷單等証明“個人自用”。
因此,消費者個人購買藥品郵遞進境,如果符合“自用、合理數量”的原則並如實向海關申報,消費者暫時不存在違反海關監管的風險。但如果以個人物品方式入境的藥品存在二次銷售情況,將可能被海關部門認定違反了“自用、合理數量”的監管原則以及如實申報的要求,進而涉及到申報不實甚至走私的行政責任和刑事責任風險。
“另一個風險是,雖然患者自己海淘仿制藥品一定程度上規避了漫長的審批流程及高昂的正版藥品費用,但境外藥品電商因未在境內注冊登記,其藥品質量安全無法受到境內法律管轄及行政部門的監管,境內購藥者‘自擔風險’,我國對藥品的監管與消費者生命健康的保障無法落到實處。”馮曉鵬坦陳。
正規進口慢、代購不合法、海淘有風險,那麼還有其他途徑可以低成本合規進口藥品嗎?馮曉鵬認為,跨境電商零售進口未來可期。
據了解,2018年12月18日發布的《中國(北京)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實施方案》明確提出“探索利用跨境電子商務模式進口醫藥產品”,力圖將僅能以一般貿易方式進口的貨物轉化為可以通過跨境電子商務零售渠道進口,通過“化整為零”提升通關速度,降低進口成本。
記者了解到,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法規司近日在北京召開《藥品網絡銷售監督管理辦法》座談會,收集相關業內代表與行業專家的修改意見,網絡銷售處方藥有望重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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