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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關於促進民宿發展三年行動方案(2019-2021年)》發布

西安:單幢民宿客房數原則上不超過14間

2019年04月24日08:31 | 來源:華商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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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單幢民宿客房數原則上不超過14間

  4月23日,西安市政府發布《西安市關於促進民宿發展三年行動方案(2019-2021年)》。到2021年,全市民宿達到2萬家,等級民宿600家以上,床位達到20萬張。其中,鄉村民宿1萬家、示范村30個、等級民宿200家、床位10萬張﹔城鎮民宿1萬家,示范街(點)20條,等級民宿400家、床位10萬張。

  西安將制定民宿標准。出台西安市民宿基本要求與等級標准,明確單體民宿經營用房、入住辦理、治安管理、消防安全、環境衛生、行業服務等各個環節的質量標准,明確民宿示范村(街、點)相應標准。結合發展實際,單幢民宿建筑或者單個經營主體客房數量原則上應不超過14間,建筑面積不超過800m,鄉村民宿建筑層數不超過4層。

  方案提到相關扶持政策。對經營民宿的農戶或經營主體放寬名稱登記,允許從事民宿經營活動的市場主體,使用“民宿”作為企業(個體工商戶)名稱以及經營范圍的具體經營項目進行申請,並實行住所(經營場所)申報制度,對符合登記條件的,即可予以登記。

  通過項目申報方式,經區縣驗收合格並報市級文化旅游、財政部門核准后,給予最高200萬元的補助獎勵,用於品牌培育、基礎設施配套建設。對參與民宿建設經營的社會資本、村集體、農戶,鼓勵申報民宿等級,經區縣初審,市級評定達到等級標准並經決算審計、開始正常營業后,按照投資額的10%,分別給予最高60萬元、30萬元、10萬元的資金獎勵。實施改造扶持,對農民利用自有房屋改建民宿、現有農家樂提升改造,以及城鎮現有老舊旅游住宿接待設施進行提升改造,經區縣初審,市級評定達到民宿基本條件的,按經營規模(房間數3間以上)給予1-3萬元補助獎勵。 華商報記者 雷婧

(責編:仝宗莉、蔣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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