享受增值稅留抵退稅優惠需符合哪些條件

◎創客問題
自2019年4月1日起,根據《財政部、稅務總局、海關總署關於深化增值稅改革有關政策的公告》(以下簡稱“39號公告”)第八條規定,符合一定條件的納稅人,可以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退還增量留抵稅額。
對此,泰科天潤半導體科技(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泰科天潤”)創始人陳彤提問:企業需要符合哪些條件,才能享受增值稅留抵退稅優惠政策?對於處在發展期的高端制造業企業來說,在稅收方面應該注意哪些問題?
◎創客檔案◎
泰科天潤成立於2011年4月,是中國碳化硅功率器件產業化的先驅之一,也是國內首家碳化硅芯片企業。據了解,截至2019年3月底,泰科天潤因購進設備等形成的留抵稅額有900多萬元。未來,企業還將建立新的生產線、繼續購進設備,預計會形成更多的留抵稅額。因此,陳彤很想了解一下,增值稅留抵退稅政策的具體規定。
◎專家答疑◎
■國家稅務總局湖州市稅務局國際稅收管理科 余俐
根據39號公告第八條規定,同時符合以下條件的納稅人,可以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退還增量留抵稅額:(1)自2019年4月稅款所屬期起,連續六個月(按季納稅的,連續兩個季度)增量留抵稅額均大於零,且第六個月增量留抵稅額不低於50萬元;(2)納稅信用等級為A級或者B級;(3)申請退稅前36個月未發生騙取留抵退稅、出口退稅或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情形的;(4)申請退稅前36個月未因偷稅被稅務機關處罰兩次及以上的;(5)自2019年4月1日起未享受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政策的。
也就是說,泰科天潤需要從2019年4月1日起,關注自己的留抵稅額情況。如果其4月∼9月連續六個月增量留抵稅額均大於零,且9月的增量留抵稅額不低於50萬元,同時滿足上述條件,即可依據39號公告享受留抵退稅優惠。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4月∼9月期間,泰科天潤的增量留抵稅額有小於零的情況,還需要重新計算。為滿足39號公告的增量留抵稅額的要求,企業可以根據需要優化選擇進項發票取得及認証抵扣時間。
■國家稅務總局稅務干部進修學院 陳玉琢教授
對於處在發展期的技術研發型企業,可以按照企業類型,關注內部稅收管理: 如果是先進制造業企業,在增值稅方面,需關注增值稅進項稅額抵扣問題,開具發票、取得抵扣憑証須合法、合規。在企業所得稅方面,需關注能否適用固定資產加速折舊政策、外購軟件加速攤銷政策、研發設備加速折舊政策以及設備器具一次性扣除政策。
如果是出口銷售企業,一方面,需要關注出口貨物增值稅免抵退稅政策及申報。另一方面,需要關注增值稅免抵退稅與最新的增量留抵退稅政策的銜接。
如果是高新技術企業,一方面,需要關注高新技術企業條件及其認定,需關注取得《高新技術企業証書》的有效期,按規定適用高新技術企業15%的企業所得稅稅率。另一方面,需要關注享受研發費用加計扣除優惠,做好不同研發形式下研發費用的歸集、輔助賬登記工作,保存好相關材料以備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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