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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些消費者在互聯網投訴平台上主動吐槽——

借款2萬半年后還款金額變75萬元 “套路貸”套路深

2019年05月24日08:05 |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海外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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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徐 駿作
  新華社發

  “無抵押”“低利息”“秒放款”……互聯網上,這些隨處可見的貸款廣告,你一定不會陌生。它們看上去實惠誘人、處處為消費者著想,背后藏著的卻是“轉單平賬”“空白合同”“暴力討債”等一系列套路,令人防不勝防。有些消費者甚至被環環相套,無法自拔,背上了沉重的債務直至財產被榨干。這些貸款都有一個共同的名字——“套路貸”。

  

  百變套路,防不勝防

  借款2萬元,不到半年還款金額變成了75萬元﹔合同金額是借款額的10倍,個別最高日息竟達100%﹔一到還款日,還款賬戶對不上,還款人也聯系不上,隻能眼睜睜看著貸款逾期並償還高額利息﹔為還款被迫簽下多份借款合同,借新還舊,轉單平賬,陷入借了還、還了借的怪圈……以上遭遇就是典型的“套路貸”。

  近年來,民間借貸交易活動日趨頻繁,各種借貸平台應時而生。可“套路貸”並不是真正意義上的民間借貸,而是假借民間借貸之名,以各種手段達到非法佔有他人財產的目的。犯罪嫌疑人通常會打著所謂“無抵押”“低息”甚至“免息”“放款快”的旗號吸引客戶,通過發放貸款小廣告、撥打騷擾電話等方式推銷貸款產品。一旦有人相信廣告內容並與之取得聯系,便正式落入了“套路貸”團伙的圈套。

  “套路貸”隱蔽性極強,套路頗多,令人防不勝防。據廣東省人民檢察院檢察官介紹,在犯罪嫌疑人鎖定目標對象后,會主動要求與被害人簽訂借款合同,制造借貸假象。簽訂借款合同也有很深的套路。首先,以收取“保証金”的名義虛高借款金額。明明隻借10萬元,合同上卻變成20萬元,這其中包含所謂的保障借貸資金安全的保証金。

  其次,以“空白合同”“陰陽合同”“口頭約定”的方式掩蓋非法高利貸。合同簽訂后,犯罪嫌疑人會以行業規矩為由,收取“砍頭息”(即首月利息)、上門服務、放款折扣等費用,被害人實際取得的借款額隻有約八成,支付逾期利息時則要以本金為基數。在被害人無力按時償還的情況下,犯罪嫌疑人會加緊催收,並會“按約”加收所謂的“罰息”、違約金等。此時,催債的嫌疑人再讓同伙來“接單平賬”,即介紹被害人向同伙舉借更多的債務來清償前一筆債務,以此進一步壘高借款金額,而在此過程中,催債的嫌疑人還要收取一筆不菲的中介費。

  移花接木,給你挖坑

  記者發現,如今,在“聚投訴”“黑貓投訴”等互聯網投訴平台上,有越來越多的消費者主動曝光自己被“套路”的經歷,不知情被貸款、平台方逾期以及惡意催收等情況比比皆是。遭遇“套路貸”者,輕則投訴舉報,重則拿起法律武器,將不法者送入公安機關。

  2月12日,蘭州警方破獲了一起特大網絡“套路貸”案件。他們利用開發的網貸平台和APP(應用程序),非法收集公民信息,採取“砍頭息”、逾期高額收費的方式,向受害人放貸,套路如出一轍。此外,在這次特大網絡“套路貸”案件中,犯罪團伙利用移花接木的手段,使自己的網貸APP隱身於正常APP之中,難被辨別,消費者難逃其坑。

  這類網貸APP被警方稱為“AB面”APP。消費者本是為了獲取做菜、旅游、天氣、閱讀等資訊類內容而下載的,但有時這類APP會突然布滿“網貸”鏈接,原本的內容消失得一干二淨。而什麼時候讓用戶看到A面,什麼時候切換到B面,全都根據后台的大數據分析結果來定。給什麼用戶看A面、給什麼用戶看B面,都是根據受害人信息“精確計算”得出的。

  甘肅警方破獲的“套路貸”案件顯示,“套路貸”公司拿到借款人的隱私信息后,會根據手機通話記錄列出與借款人關系親密者的排名。這些數據都會上傳后台,催收公司獲得授權后可登錄查看,以此決定撥打借款人哪位聯系人的電話或者採取哪種方式催收。

  從嚴監管,謹防被“套”

  如今,以分期貸款為主流的消費金融處於極速擴張期,車貸、房貸、購物貸款……年輕一代擁有更加開放的金錢觀念,超前消費需求日益上升。與正規貸款機構規范的審核流程和對貸款人的嚴格要求相比,不法網絡貸款機構利用了消費者的僥幸心理和旺盛的消費需求,形成“生長”的空間。包括“套路貸”在內的不法網絡貸款對個人、家庭和社會均造成了嚴重危害,各方呼吁加強對民間借貸的監管。

  2018年8月,最高人民法院下發《關於依法妥善審理民間借貸案件的通知》,要求各級人民法院充分發揮民商事審判工作的評價、教育、指引功能,妥善審理民間借貸糾紛案件,嚴格區分民間借貸行為與詐騙等犯罪行為,切實提高對“套路貸”詐騙等犯罪行為的警覺,防范化解各類風險。

  業內人士建議,打造一套規范而有效率、兼顧靈活性與前瞻性的監管制度才是有效監管網絡金融的治本之策。一方面高位階上位法應盡快出台,為全國范圍內監管建章立制﹔另一方面各部門應以更有擔當的態度、更為自覺的協作,盡力回應網絡金融的新風險、新難題。尤其應盡快通過互聯網企業與相關部門通力合作,搭建有效、有力的非法金融活動風險防控平台,把非法網絡金融行為消滅在萌芽狀態。(本報記者 何欣禹)

(責編:蔣琪、付長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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