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輛購置稅新規7月起正式實施 裸車成交價交稅成本降低
車輛購置稅新規7月起正式實施,按裸車成交價交稅,買車成本降低
據中國之聲報道:為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車輛購置稅法》,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日前發布公告,明確關於車輛購置稅有關具體政策。公告自2019年7月1日起施行。
根據公告,納稅人購買自用應稅車輛實際支付給銷售者的全部價款,依據納稅人購買應稅車輛時相關憑証載明的價格確定,不包括增值稅稅款。而在此之前,根據自2001年1月1日起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車輛購置稅暫行條例》要求,納稅人購買自用的應稅車輛的計稅價格,為納稅人購買應稅車輛而支付給銷售者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不包括增值稅稅款。
車輛購置稅新規對消費者有利,同時規范經銷商
聽著可能有點復雜,這個變化如何理解?消費者買車,繳納的車輛購置稅是漲了還是降了?全國乘用車聯合會秘書長崔東樹算了一筆賬:
崔東樹:“過去的計稅價格這樣來算:比如按一個10萬塊錢的車來算,企業會按照這個價格去申報一個計稅價格。10萬塊錢剔除13%的增值稅之后,它的不含稅價格是87000﹔而消費者買10萬塊錢車可能已經優惠到了9萬塊錢,實際他購買這台車的時候計稅價格可能就是78000了,應該說中間就出來了計稅價格之間的一個差距。如果按照87000計稅的話,計稅交10%就是8700塊錢﹔如果按照實際購買價格的話,他可能就是7800塊錢,中間可能就差出來八九千塊錢的一個差距。這對消費者來說是一個很好的事情。”
原來過去消費者購買汽車的時候,大部分車輛以低於廠家指導價的實際價格進行交易,但是在繳稅時卻要按照指導價格進行交稅,這無疑讓消費者多花了錢。
而按照新的算法,這也就意味著新政執行后,消費者購買車輛應扣稅款將取決於實際支付金額,也就是俗稱的裸車成交價,就不會再出現這種情況了。依據購車的實際價格為准,使過去計稅價格偏高的問題得到有效改善,崔東樹說這有利於保護消費者的權益,促進消費者購車的成本進一步降低。在汽車業內人士黃先生看來,車輛購置稅法的出台還能起到規范經銷商的作用。
黃先生:“7月1號開始實施的車輛購置稅法,代替了以前的暫行條例,所起到的最重要的作用,可能是會更好地規范汽車經銷商4S店的開發票情況。他們以后就不可以再虛開發票,或者是故意把發票價格開低。今年7月1號往后,可能國家不會再出台減免或減半購置稅的這種臨時政策來增加汽車的銷量,因為這已經是一個稅法了。”
長期來看,新規有助於汽車行業更好發展
正如黃先生所說,有一些消費者擔心新法實施后,針對車輛購置稅的短期優惠是不是不會再出現了。例如我國在2009年、2015年曾兩次宣布排量1.6L以下車輛購置稅減半,但新出台的《車輛購置稅法》明確規定,所有應稅車輛的稅率都定為10%。對此,全國乘用車聯合會秘書長崔東樹表示:
崔東樹:“我覺得這塊是規范了優惠的政策管理,比如說經過全國人大批准之后,該有的優惠政策可能還能夠去實現,但是可能比原來的管理方式更加復雜了,這樣有些政策的靈活性就降低了。新的購置稅的計稅辦法或者是管理辦法的出台帶來一個規范化管理的模式,有一些優惠性政策怎麼去落實,既保証國家稅收的合理穩定,又保証消費者的利益。所以我認為稅收政策有很好的約束效果。”
除了明確車輛購置稅的計算方法,公告同時明確,地鐵、輕軌等城市軌道交通車輛,裝載機、平地機、挖掘機、推土機等輪式專用機械車,以及起重機(吊車)、叉車、電動摩托車,不屬於應稅車輛。
從長期來看,交易的規范有助於汽車行業更好地發展,消費者買車有法可依,經銷商賣車有矩可循,汽車稅制體系也會更加完善。
央廣記者 李思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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