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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會列入“不可靠實體清單”? 中國明確四種考慮因素

2019年06月02日05:31 |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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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報北京6月1日電  (記者王珂)商務部有關負責人1日表示,中國政府在決定是否將某個實體列入“不可靠實體清單”時,會綜合考慮四方面因素。對列入清單的實體,中方將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和行政規章,採取任何必要的法律和行政措施。

  針對近期一些外國實體出於非商業目的,對中國企業採取封鎖、斷供和其他歧視性措施的行為,商務部於5月31日宣布,根據相關法律法規,中國將建立“不可靠實體清單”制度。具體措施將於近期公布。

  商務部條約法律司司長王賀軍1日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說,對他國企業的封鎖、斷供等行為在任何國家都違反了反壟斷法。中方參考國際通行做法,決定建立“不可靠實體清單”,目的是維護公平合理的國際經貿秩序和以規則為基礎的多邊貿易體制,維護中國國家安全、社會公共利益和企業正當權益。

  商務部安全與管制局局長支陸遜說,2018年,中國進口中間品佔進口總額的78%,出口中間品佔出口總額的47.5%,在這樣的“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國際產業分工格局中,一些國家濫用“長臂管轄”等手段,將對全球經濟增長和全球產業鏈、供應鏈、價值鏈的安全和穩定造成嚴重損害。

  支陸遜表示,中國政府在決定是否將某個實體列入“不可靠實體清單”時,會綜合考慮四方面因素:一是該實體是否存在針對中國實體實施封鎖、斷供或其他歧視性措施的行為﹔二是該實體行為是否基於非商業目的,違背市場規則和契約精神﹔三是該實體行為是否對中國企業或相關產業造成實質損害﹔四是該實體行為是否對中國國家安全構成威脅或潛在威脅。

  據介紹,對列入清單的實體,中方將依據對外貿易法、反壟斷法、國家安全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行政規章,採取任何必要的法律和行政措施。

  “同時,社會各方也會從中得到警示,在與列入清單的外國實體進行交易和交往時,要提高警惕,防范不可靠風險。”支陸遜說。

  王賀軍表示,違法企業或個人被列入清單后,會經過一定調查程序,中方將給相關利益關系方一定的申辯權。目前,根據法律規定,正在履行必要程序,具體措施將於近期出台。

  支陸遜說,中國建立“不可靠實體清單”制度,主要希望能維護包括經濟、科技、信息、資源安全等在內的國家安全﹔防范中國實體在國際經貿活動中遭遇斷供、封鎖等重大風險﹔維護以規則為基礎的多邊貿易體制,維護全球產業鏈的安全和穩定。


  《 人民日報 》( 2019年06月02日 02 版)
(責編:馮粒、曹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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