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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中央財政對地方轉移支付安排75399億元

2019年06月04日08:44 | 來源:中國經濟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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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今年中央財政對地方轉移支付安排75399億元

  今年中央財政對地方轉移支付安排75399億元——

  轉移支付促區域均衡發展

  經濟日報·中國經濟網記者 曾金華

  近年來中西部地區轉移支付規模佔全國近80%,為區域經濟均衡以及欠發達地區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作出了重要貢獻。現階段的財政體制改革應以基本公共服務領域財政事權劃分改革為突破口,強化中央財政事權,規范並減少中央與地方共同財政事權,賦予地方政府充分的自主權——

  5月31日,中國財政科學院發布地方財政經濟運行調研報告,通過對2018年多省份情況的調研,從財政特別是轉移支付的視角,反映地方經濟運行狀況。

  調研顯示,近年來各地積極實行穩增長政策,經濟運行總體穩中有進。發布會上,專家學者還就完善轉移支付制度、加快財政體制改革等財政問題進行深入探討。

  地方經濟運行穩中有進

  財科院調研顯示,2018年以來各地紛紛實行穩增長政策,地方經濟運行總體穩中有進。重點調研省份以穩投資為重要抓手,固定資產投資保持較快增速。同時,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進出口總額以及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增速也較快。

  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向縱深推進,為地方經濟增長持續注入新活力。“在調研中我們發現,地方一大批‘散、亂、污’企業受去產能政策影響,市場出清力度在不斷加大,工業企業產能利用率穩中有升,實體經濟基礎更加穩固。創新和創業政策激發了市場活力,重點調研省份都新增了不少市場主體,其中,河南省和福建省增長較快,規模分別為87.6萬戶和80.7萬戶。”中國財科院財政與國家治理研究中心主任趙福昌說。

  值得關注的是,各省份都緊緊抓住改革創新,為高質量發展增添動力和活力。比如,福建省高度重視創新驅動發展戰略,通過落實稅收等優惠政策鼓勵支持引入各類人才和高科技企業,2018年全省高技術產業增加值增長13.9%﹔廣西實施創新支撐產業高質量發展行動,新興動能加速成長,高技術產業增加值增長11.6%,先進制造業增加值增長12.8%。

  地方財政經濟運行質量有所改善。隨著各項改革措施的逐步推進和創新驅動發展戰略的實施,地方財政經濟運行不僅保持了一定增速,而且運行質量不斷提升,主要體現在稅收佔比的改善上。從各省公布的財政數據看,收入質量改善明顯,比如,2018年天津市稅收收入佔一般公共預算收入的77.2%,比上年提高7.7個百分點﹔雲南省稅收收入佔比71.4%,比上年提高6個百分點。

  調研報告指出,地方經濟運行在穩中有進的同時,也表現出“穩中有憂”,具體表現包括當前投資承受一定的下行壓力、部分地方財政收支矛盾較大等。

  “各地要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壓縮不必要的支出,把每一分錢用在刀刃上,減少不必要的浪費,提高決策的科學性。”國家統計局統計科學研究所所長萬東華說。

  “財政是國民經濟的綜合反映,作為國家治理的基礎,支撐整個經濟社會的運行。”中國財科院院長劉尚希強調,在經濟下行壓力下,公共風險和財政風險聚集就成為宏觀調控政策尤其需要關注的方面。

  彌補中西部財力不足

  面對錯綜復雜的國內外經濟形勢,各級財政部門採取多種措施積極應對,全國財政收入實現平穩增長。調研報告指出,較高強度的財政支出,為社會經濟平穩運行提供了保障。

  2018年全國一般公共預算支出22.09萬億元,同比增長8.7%,比一般公共預算收入增速高2.5個百分點,其中教育、醫療衛生、社會保障、節能環保、城鄉社區等與民生相關的財政支出保持較高增速,有力推動了我國社會事業的發展,增加了人民群眾的獲得感和幸福感。

  同時,在地區差異方面,東部地區要好於中西部地區。2018年一般公共預算支出增速大於收入增速的省(區、市)共20個,其中東部地區9個,中部地區3個,西部地區8個。

  調研報告認為,轉移支付可以彌補地方自有財力不足,有助於實現不同省份間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總體上看,我國轉移支付制度對均衡地區間財力差距效果明顯。2019年隨著經濟下行壓力和國內大規模減稅降費政策的實施,地方對轉移支付的需求將進一步增加。

  我國轉移支付規模不斷加大,結構也趨於優化,一般性轉移支付佔比不斷提高。2019年,中央財政加大對地方轉移支付力度,安排75399億元,增長9%,是近年增幅最高年份之一,增量為歷年最大。

  “轉移支付分配向經濟欠發達的中西部地區傾斜,近年來中西部地區轉移支付規模佔全國近80%,為區域經濟均衡以及欠發達地區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作出了重要貢獻。”趙福昌說。

  調研報告認為,轉移支付制度需要進一步完善。比如,轉移支付制度承擔過多的功能和要求,扮演了“小馬拉大車”的角色,出現績效偏低、交叉重復等問題。同時,一些地方的轉移支付未能有效地轉化為地方的內生動力。

  “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是轉移支付的目標。公平和效率是關聯的,如果轉移支付通過適度‘抽肥補瘦’實現了整體效率的提升,則是達到了轉移支付制度的預期效果。否則,如果隻保障了公平,不能轉化為效率提升,欠發達地區會增加對轉移支付的依賴性,形成潛在的發展風險。”劉尚希說。

  讓轉移支付“跟人走”

  合理劃分中央與地方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是政府有效提供基本公共服務的前提和保障。調研報告建議,應基於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的劃分來進行轉移支付設置﹔加快中央和地方的財政事權、支出責任和收入劃分改革,穩定地方預期。

  2016年,國務院印發了《關於推進中央與地方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的指導意見》,明確了中央與地方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的總體要求和基本原則,有關部門正在按照相關工作部署有序推進分領域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

  “從改革邏輯次序看,財政事權劃分是決定性的,支出責任匹配是關鍵性的,轉移支付則是保持整個政府間財政關系具有一定的彈性,以實現相應的制度設計和政策目標。”劉尚希說。

  中央財經大學副校長馬海濤也表示,改革中很重要是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這是根本性的問題,“應該適當上移一些事權,這既為中央財政減輕了轉移支付的一些壓力,同時也是規范體制的重要問題”。

  調研報告建議,現階段的財政體制改革應以基本公共服務領域財政事權劃分改革為突破口,強化中央財政事權,規范並減少中央與地方共同財政事權,賦予地方政府充分的自主權,並根據公共風險變化,建立中央與地方財政事權劃分的動態調整機制。

  調研報告提出,完善轉移支付制度,促進區域公平和效率的融合,在實現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的同時進一步促進地方效率。“要從標准設計、預算管理、資金公開化和透明度、法治化和規范化、信息化等方面強化對財政轉移支付的管理。”馬海濤認為。

  我國目前對一般性轉移支付多按照因素法分配。調研報告認為,在現行因素法基礎上,隻有充分掌握和精確反映各地公共服務成本的差異,才能為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目標的實現提供前提條件。同時,基於基本公共服務成本來分配資金,也有助於支持落后和困難地區兜住基本民生底線。

  劉尚希強調,有必要調整過去轉移支付基於地域的靜態傾斜,轉向基於人口流動的動態傾斜,讓公共服務“跟人走”,讓轉移支付“跟人走”﹔轉移支付不僅要促進發展成果的共享,更重要的是促進人能力的提升,隻有這樣才能真正使財政體現“發展依靠人民,發展為了人民,發展成果人民共享”。

  “推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時,要明確支出重點,更多的是保民生,圍繞老百姓關心的教育、醫療、養老等,讓老百姓確實有獲得感。”萬東華說。(曾金華)

(責編:楊曦、付長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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