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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就近期脫貧攻堅重點工作和熱點問題答記者問

2019年07月17日16:18 | 來源:財政部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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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財政部就近期脫貧攻堅重點工作和熱點問題答記者問

  近日,財政部脫貧攻堅領導小組負責人就近期財政脫貧攻堅重點工作和熱點問題接受了記者採訪。

  記者問:脫貧攻堅已經進入攻堅拔寨的關鍵階段,能否介紹一下財政部門在脫貧攻堅的職能作用和近年來財政脫貧攻堅主要工作?

  答:近年來,財政部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於扶貧工作的重要論述,認真落實黨中央、國務院脫貧攻堅有關重要會議精神,堅持把脫貧攻堅擺在突出重要位置,立足職責職能,全力做好脫貧攻堅投入保障、扶貧資金監管、績效管理、財稅政策支持、定點幫扶等工作,通過一系列工作舉措,推動脫貧攻堅不斷向縱深發展,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第一,全力保障資金投入。中央財政繼續加大對貧困地區的一般性轉移支付力度,引導有助於脫貧的農業、教育、醫療、交通、生態等轉移支付向貧困地區、貧困人口傾斜。其中,2019年安排中央專項扶貧資金1261億元,連續4年每年淨增200億元,地方各級財政也切實加大了扶貧投入力度。在加大投入總量的同時,財政部認真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三個新增”的重要指示精神,突出扶貧投入重點,並督促省級財政相應調整支出結構,進一步向深度貧困地區傾斜,支持攻克深度貧困堡壘。此外,推動加大東西扶貧協作力度,2018年東部9省市全年投入財政幫扶資金177億元,是上年的1.3倍。

  第二,切實加強資金監管。財政部以預算編制為源頭,以績效目標為依據,以支付環節為依托,整合信息系統資源,初步建立扶貧資金動態監控平台。目前,28個省份均已完成監控平台部署,330多個地市、2900多個縣(區)已上線操作使用。為加強資金監管,財政部認真落實扶貧資金項目公告公示制度,組織財政部各地監管局開展財政支持脫貧攻堅政策落實情況專項核查,督促各地認真抓好脫貧攻堅成效考核發現問題的整改,積極配合全國人大、民主黨派、紀檢監察、審計巡視等方面對扶貧資金政策的監督。通過多措並舉,扶貧資金使用的安全性、規范性明顯提升。

  第三,全面實施績效管理。按照黨中央、國務院關於加強扶貧資金績效管理的決策部署,財政部會同有關部門研究制定並報請國務院辦公廳轉發《扶貧項目資金績效管理辦法》。各級財政部門共同配合,全力推動扶貧項目資金實施全過程績效管理,建立扶貧資金“花錢必問效、無效必問責”的管理機制。截至2018年底,全國28個省份共完成約11萬個扶貧項目的績效目標填報工作,涉及扶貧資金約8000多億元。2019年5月底扶貧項目績效自評工作已經全部完成,基本實現扶貧項目產出和效果的可視化,為提高扶貧資金使用效益奠定了堅實基礎。

  第四,完善財稅政策支持。2016年以來,財政部會同國務院扶貧辦等部門持續推進貧困縣涉農資金整合工作,支持832個貧困縣開展涉農資金統籌整合試點,整合力度逐步加大,管理使用逐步規范,整合成效逐步凸顯,三年整合各類涉農資金超過9000億元。同時,調整規范易地扶貧搬遷融資方式,有序落實支持易地扶貧搬遷的債務限額和貼息資金,支持280萬建檔立卡貧困人口搬遷任務。積極落實相關財政支持政策,推動產業扶貧、教育扶貧、健康扶貧、就業扶貧、生態扶貧、光伏扶貧,支持做好貧困群眾兜底保障工作,改善貧困地區基礎設施條件。運用稅收優惠、財政補貼、貸款貼息等政策工具,調動企業、社會參與脫貧攻堅積極性。系統梳理支持脫貧攻堅的稅收優惠政策,進一步完善和明確企業、個人用於扶貧等公益性捐贈的所得稅優惠政策。

  第五,定點扶貧精准施策。財政部扎實推進定點扶貧工作,針對湖南平江縣和雲南永勝縣兩個定點扶貧縣,發揮中央國家機關扶貧的優勢,拓寬思路,精准施策。財政部黨組把定點扶貧工作納入重要議事日程,多次召開定點扶貧專題會議和定點扶貧工作推進會,研究幫扶工作,採取多種方式幫助提高定點扶貧縣資金使用管理水平和效益。完善工作機制,發揮職能優勢,激發群眾內生動力。在定點扶貧工作中,不斷探索“自有特色”,打造“扶貧亮點”,堅定脫貧攻堅必勝信心。2018年,財政部農業司榮獲中央和國家機關脫貧攻堅先進集體。

  記者問:一些地區“三保障”和飲水安全方面還存在薄弱環節,尤其是深度貧困地區較為突出,請問財政部門在針對薄弱環節補短板方面有什麼舉措?

  答:按照中央決策部署,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在解決“兩不愁三保障”突出問題座談會上重要講話精神,針對一些地區“三保障”和飲水安全方面存在的問題和薄弱環節,財政部堅持問題導向,及時調整完善了相關政策措施,支持地方進一步做好義務教育、基本醫療、住房安全和飲水安全工作。

  義務教育方面,一是調整完善學生生活補助政策。從2019年秋季學期起,將家庭經濟困難非寄宿生(包括義務教育階段建檔立卡學生、非建檔立卡的家庭經濟困難殘疾學生、農村低保家庭學生、農村特困救助供養學生等四類學生)納入生活補助范圍。二是調整完善貧困地區學生營養膳食補助政策。將貧困地區農村義務教育學生營養膳食補助標准由中央與地方分別制定,調整為統一制定國家基礎標准,為每生每天4元。納入國家試點范圍的集中連片特困地區縣,所需經費繼續由中央財政承擔﹔納入地方試點范圍的其他國家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省級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民族縣、邊境縣、革命老區縣,中央財政給予生均定額獎補。三是提高特崗教師工資性補助標准。從2018年7月1日起提高特崗教師工資性補助標准,年人均補助標准中部地區由3.16萬元提高到3.52萬元、西部地區由3.46萬元提高到3.82萬元。四是支持義務教育薄弱環節改善與能力提升。會同教育部從2019年起啟動義務教育薄弱環節改善與能力提升工作,現階段重點支持和引導地方2020年底前全部消除66人以上超大班額,基本消除現有56人以上大班額,全國大班額比例控制在5%以內﹔科學合理設置鄉鎮寄宿制學校和鄉村小規模學校,基本補齊兩類學校短板,辦學條件達到所在省份基本辦學標准,穩步推進農村學校信息化。

  為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在解決“兩不愁三保障”突出問題座談會上重要講話精神,2019年5月,財政部會同教育部、國務院扶貧辦聯合印發通知,從瞄准突出問題和重點任務精准發力、強化資金支持和監管、強化責任狠抓落實等三方面,對地方切實做好義務教育有保障工作提出工作要求。

  基本醫療方面,中央財政主要通過醫療救助補助資金資助貧困人口參加基本醫療保險,並對符合條件對象的個人自負醫療費用給予補助。2018年起,進一步通過醫療救助渠道增加安排補助資金,用於支持深度貧困地區提高貧困人口醫療保障水平,重點向“三區三州”傾斜,實現醫療保障托底。2016-2019年,中央財政下達醫療救助補助資金889.96億元,支持各地資助困難群眾參加基本醫療保險、對苦難群眾難以負擔的基本醫療自付費用給予補助、開展疾病應急救助、提高深度貧困地區農村貧困人口醫療保障水平。

  針對部分地方在健康扶貧工作中存在的多重保障、過度保障等問題,財政部配合國家醫保局、國務院扶貧辦印發了《醫療保障扶貧三年行動實施方案(2018-2020年)》,進一步明確了包括資助參保、大病保險報銷政策傾斜和醫療救助托底保障等在內的貧困人口醫療保障政策,要求各地於2020年底前,將在現有醫保制度之外自行開展的新的醫療保障扶貧舉措,轉為在基本醫保、大病保險和醫療救助三重保障框架下進行。

  住房安全方面,2019年,財政部、住房城鄉建設部將全國剩余的建檔立卡貧困戶等四類重點對象存量危房改造任務一次性全部下達,要求各地確保於2019年底前全部開工,2020年6月底前全部竣工。進一步加大對“三區三州”等深度貧困地區的傾斜支持力度,將其四類重點對象危房改造補助標准在全國戶均1.4萬元的基礎上每戶提高0.2萬元,並將深度貧困地區其他農戶存量危房按照戶均1萬元的標准一並納入支持范圍。此外,財政部積極會同住房城鄉建設部加強農村危房改造資金使用管理,指導各地完善農村危房改造信息公開公示制度,建立全過程預算績效管理機制,切實提高資金使用效益。

  飲水安全方面,一是繼續加大力度支持農村飲水安全鞏固提升工程。“十三五”期間,中央財政已通過中央基建投資安排資金220億元支持農村飲水安全鞏固提升工程,重點解決貧困地區、貧困人口飲水安全問題。在此基礎上,中央財政擬於2019-2020年通過調整中央基建投資水利專項投資結構,繼續安排農村飲水安全鞏固提升工程資金60億元,重點解決深度貧困地區建檔立卡貧困人口飲水安全問題及飲用水氟超標問題。二是加強農村飲水工程維修養護。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在解決“兩不愁三保障”突出問題座談會上的重要講話精神,2019年中央財政通過水利發展資金安排14.5億元,首次將農村飲水工程維修養護納入中央財政補助范圍,中央補助資金主要用於支持中西部貧困地區、東部原中央蘇區等,對約10萬處農村飲水工程開展維修養護,覆蓋約1.13億人,相關資金已於2019年4月中旬下達到省。為指導地方做好相關工作,2019年5月,財政部與水利部聯合印發了《關於做好中央財政補助農村飲水工程維修養護經費安排使用的指導意見》,要求有關地區充分認識做好農村飲水工程維修養護的重要意義,嚴格資金使用方向和范圍,切實做好項目組織實施,強化資金使用績效管理。

  記者問:某些地區因病致貧、因病返貧的情況較為突出,請問財政部門在支持健康扶貧方面採取了什麼政策措施?下一步有什麼考慮?

  答:黨的十八大以來,按照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財政部一方面持續加大投入力度,支持地方提高貧困人口醫療保障能力和醫療服務能力,力爭實現貧困人口看得起病、看得好病﹔另一方面積極配合有關部門研究制定相關政策,為健康扶貧工作提供政策支持。

  一是加大健康扶貧投入力度。在城鄉居民醫保方面,2019年,城鄉居民醫保補助標准提高到每人每年520元,比2018年提高30元,新增投入的一半用於大病保險,進一步減輕包括貧困人口在內的城鄉居民看病就醫負擔。2019年截至目前,已通過轉移支付下達城鄉居民醫保補助資金3337.22億元。在醫療救助方面,2019年下達醫療救助補助資金289.98億元(含中央專項彩票公益金),支持各地資助包括貧困人口在內的困難群眾參加基本醫療保險,並對困難群眾難以負擔的基本醫療自付費用給予補助,充分發揮醫療救助兜底保障作用,有效緩解因病致貧、因病返貧問題。其中,40億元專門用於支持深度貧困地區提高農村貧困人口醫療保障水平,實現醫療保障托底,重點向“三區三州”傾斜,共下達“三區三州”14億元。在支持醫療服務能力提升方面,2019年下達醫療服務與保障能力提升補助資金278.96億元,其中,安排補助資金25.76億元支持368個深度貧困縣醫療衛生機構服務能力提升。

  二是積極研究制定健康扶貧政策。財政部在前期配合相關部門印發《關於進一步加強醫療救助與城鄉居民大病保險有效銜接的通知》等政策文件的基礎上,為規范地方健康扶貧做法,防止制度碎片化,配合國家醫保局等部門制定印發了《醫療保障扶貧三年行動實施方案(2018-2020年)》,明確貧困人口醫療保障政策包括資助參保、大病保險政策傾斜和醫療救助托底保障;配合衛生健康委等部門制定印發了《健康扶貧三年攻堅行動實施方案》,聚焦深度貧困地區和衛生健康服務薄弱環節,保障貧困人口享有基本醫療衛生服務。

  下一步,財政部將積極配合相關部門繼續加大投入力度,支持研究制定相關政策措施,支持脫貧攻堅工作順利推進,有效緩解因病致貧、因病返貧問題,增強貧困群眾獲得感。

  記者問:有媒體反映,基層扶貧資金使用管理不規范、扶貧資金擠佔挪用、資金使用不夠精准等問題依然存在,請問財政部門下一步在加強扶貧資金監管方面將採取哪些措施?

  答:財政部高度重視扶貧資金監管工作,2017-2018年,連續開展專項檢查核查,要求各級財政部門聚焦重點資金和政策,重點查處虛報冒領、貪污侵佔等惡性違規問題,以及扶貧資金管理使用過程中弄虛作假、挪用亂用、閑置浪費、管理不規范等問題。

  財政部按照中央脫貧攻堅專項巡視整改要求及財政扶貧資金日常監管有關文件精神,充分發揮各地監管局作用,做好貧困縣涉農資金整合試點情況核查及財政專項扶貧資金巡視、審計發現問題整改情況核查等日常監管工作。聚焦深度貧困地區扶貧資金使用情況,組織各地監管局對“三區三州”等深度貧困地區財政支持脫貧攻堅政策落實情況開展專項核查,督促財政支持脫貧攻堅政策措施落到實處。

  2019年,財政部將組織各地監管局和地方財政部門做好財政支持脫貧攻堅政策落實情況監督工作,督促各地落實好扶貧資金各項管理制度。重點組織開展惠民惠農財政補貼資金“一卡通”專項治理,堅決斬斷伸向惠民惠農尤其是扶貧資金的“黑手”。

  記者問:監督檢查發現,部分地方扶貧資金閑置問題較為突出,請問財政部門在破解扶貧資金沉澱、提高扶貧資金使用效益方面有啥實招?

  答:近年來,財政部會同相關部門多措並舉,指導和督促地方切實發揮省級統籌作用,全面落實管理責任,強化資金監管和使用績效。

  一是實施扶貧資金動態監控。按照部黨組統一部署和《財政部關於全面加強脫貧攻堅期內各級各類扶貧資金管理的意見》要求,結合業務工作和相關轉移支付特點,將42項財政扶貧資金納入扶貧資金動態監控平台,及時掌握資金下達、支付進度、績效管理等情況。

  二是加強扶貧項目資金績效管理。加快推動建立規范化、常態化的扶貧項目全過程預算績效管理機制,通過全程跟蹤問效,切實提高扶貧資金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主要包括:嚴格事前績效目標管理,從源頭上嚴把扶貧項目立項關,初步實現扶貧項目資金績效目標管理全覆蓋﹔組織做好事中績效運行監控,對所有扶貧項目資金績效目標錄入財政扶貧動態監控平台實行監控,及時發現擠佔挪用、損失浪費等問題﹔加強事后績效評價和結果應用,組織對所有扶貧項目開展績效自評,財政部地方監管局對自評結果進行抽查,並不斷強化結果應用,將績效評價結果和績效自評抽審結果作為以后年度扶貧資金安排和改進管理的重要依據。

  三是強化縣級脫貧攻堅項目庫建設。督促各地完善脫貧攻堅滾動項目庫建設和年度動態調整,提前做好項目論証和前期准備,加快項目執行進度,及早謀劃下一年度項目計劃。

  四是加強扶貧資金項目常態化監管。嚴格落實盤活財政存量資金的各項工作要求,對發現的苗頭性問題及時分類處置,防范產生新的閑置資金。通過相關信息管理系統,加強對資金撥付、項目實施進度的監控預警,加大提醒、函詢或通報力度。

  五是建立考核結果與資金分配挂鉤機制。將資金閑置等問題納入財政專項扶貧資金績效評價,加大對支出進度的考核,並將資金閑置情況與下年中央財政專項扶貧資金分配挂鉤,資金績效評價結果納入年度省級黨委和政府扶貧開發工作成效考核。

  記者問:易地扶貧搬遷是脫貧攻堅頭號工程,目前工程建設任務即將完成,圍繞“搬得出、穩得住、能致富”的目標,下一步工作重點是后續扶持,請問財政部門在支持搬遷貧困戶后續發展方面將採取哪些舉措?

  答:2016-2019年,中央財政累計安排專項扶貧資金3843.8億元,年均增長28.6%。按照現行資金管理制度,中央財政專項扶貧資金通過因素法測算切塊下達到縣,地方可結合扶貧開發工作實際,圍繞培育和壯大貧困地區特色產業、改善小型公益性生產生活設施條件、增強貧困人口自我發展能力和抵御風險能力等方面,因地制宜、因戶施策確定中央財政專項扶貧資金使用范圍。同時,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支持貧困縣開展統籌整合使用財政涉農資金試點的意見》,貧困縣可統籌整合中央財政專項扶貧資金等相關財政涉農資金支持包括易地扶貧搬遷貧困群眾在內的建檔立卡貧困人口后續農業產業發展,增強自我發展能力,改善生產生活條件。

  教育方面,財政部將會同教育部在分配相關資金時,重點向基礎薄弱、財力困難的省份,特別是“三區三州”等深度貧困地區傾斜,指導地方統籌做好易地扶貧搬遷學校規劃建設工作。

  就業方面,2019年財政部參與起草並印發了《關於做好易地扶貧搬遷就業幫扶工作的通知》,明確了易地扶貧搬遷就業幫扶工作重點,並提出落實配套產業擴大就業、促進安置區發展吸納就業、預留場地扶持創業就業、組織勞務輸出就業、落實政策兜底安置就業、增強培訓精准性、提高培訓補貼標准等措施。2019年,中央財政下達地方就業補助資金預算538.8億元,較上年增加70億元,增長15%,並將就業扶貧工作作為資金分配因素,引導資金向深度貧困地區適度傾斜,支持做好包括易地扶貧搬遷就業幫扶工作在內的各項促進就業相關工作。

  下一步,中央財政將積極支持各地在完成安置區必要的配套基礎設施、公共服務設施的基礎上,循序漸進地完善易地扶貧搬遷安置點的基本公共服務和基礎設施。

(責編:庄紅韜、付長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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