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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辣財經:國企紅利源源流入,“社保基金池”妥妥的!

2019年10月10日12:15 | 來源:人民日報中央廚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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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麻辣財經:國企紅利源源流入,“社保基金池”妥妥的!

國慶70年激動人心,民生“大禮包”更添喜慶!

9月10日,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資委、稅務總局、証監會聯合印發了《關於全面推開劃轉部分國有資本充實社保基金工作的通知》。近日,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資委聯合召開電視電話會議,部署相關工作。

這意味著,自2017年啟動的國資劃轉社保改革已進入加速沖刺階段。三部門擲地有聲:到2020年底,國有企業股權10%劃轉社保基金工作將基本完成。

國企賺錢能力“杠杠滴”——統計顯示,2018年1-12月,國有企業利潤總額33877.7億元,同比增長12.9%。其中,中央企業20399.1億元,同比增長12.7%﹔地方國有企業13478.6億元,同比增長13.2%。

未來,社保基金擁有10%國企股權后,也將相應享有劃入股權的收益權和處置權。隨著國企股權分紅源源不斷注入,社保基金“池子”裡的水更多了,全國人民的養老“兜底”更結實了。

彌補歷史欠賬,實現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可持續

為什麼要“國資”劃轉“社保”?

我國統一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建立以來,各項工作取得明顯成效。特別是這些年退休職工養老金連年上漲,讓參保人心裡很踏實。不過,受多種因素影響,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存在歷史欠賬。

中央財經大學社會保障研究中心主任褚福靈解釋說,在養老保險制度建立之初,確實存在部分已經參加工作的企業員工沒有繳費而視同繳費的情況。與此同時,隨著經濟社會發展和人口老齡化加劇,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支付壓力不斷加大。

“老齡化高峰的來臨,意味著領取養老金的人數越來越多,繳納養老保險費的人數越來越少,這就需要未雨綢繆,以應對未來可能出現的資金需求。”中國勞動和社會保障科學研究院院長金維剛表示,根據有關部門測算,我國將在2052年達到老齡化峰值,屆時60歲及以上老年人口達到4.87億人,約佔人口總數的1/3左右。

數據顯示,截至2018年底,我國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基金累計結余近5萬億元,短期內不存在支付上的資金缺口。但隨著我國老齡化進程的加快,未來養老保險支付壓力不容小覷。

“受人口老齡化程度加劇和人口流動不均衡等因素影響,再加上以前基金不能在省際之間調劑,確實有一些省份存在基金收支平衡壓力較大的問題。”財政部部長劉昆說,下一步,要通過提高中央調劑比例、全面推開劃轉部分國有資本充實社保基金、加快養老保險全國統籌進度等方式,推動養老保險制度朝著更加公平和可持續的方向發展。

其中的一項重要舉措,就是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明確提出的“劃轉部分國有資本充實社保基金”。

“國有股權充實社保基金,從眼前看,是對養老保險制度建立之初已經參加工作的企業員工沒有繳費而視同繳費的彌補﹔長遠看,也是為未來老齡化高峰的到來做好戰略儲備。有了國有資本的保障,老百姓對於未來養老保險基金健康運行的信心也將大幅增強,有利於促進建立更加公平更可持續的養老保險制度。”褚福靈說。

此外,劃轉部分國有資本充實社保基金是國有企業發展成果全民共享的充分體現。“2001年建立國有股減持制度以來,國有企業向社保基金劃轉資金和股份共2843億元。成為社保基金財政性國有資金的重要來源。此次劃轉后,國有企業每年通過股權分紅為社保基金提供穩定的資金來源,將使全國人民更好享有國有企業改革發展成果,充分體現社會主義制度的優越性。”國資委副秘書長趙世堂表示。

先試點后推廣,社保基金享有收益權、處置權

為加強社會保障體系建設,2017年11月,國務院印發《劃轉部分國有資本充實社保基金實施方案》,決定按照10%的比例劃轉部分國有資本充實社保基金。

考慮到劃轉工作涉及面廣,《方案》提出,按照試點先行、分級組織、穩步推進的原則完成劃轉工作,2018年開展了劃轉試點。

中央層面,已完成三批67家中央企業和中央金融機構劃轉工作,劃轉國有資本總額約8601億元。

地方層面,截至2018年底,浙江、雲南兩省的劃轉試點工作基本完成。浙江省選擇40家企業試點,劃轉國有資本158億元﹔雲南省選擇13家省屬企業試點,劃轉國有資本185億元。

目前,除試點省份外,其他省份也相繼開展了劃轉前期准備工作,為下一步實施劃轉奠定了基礎。如遼寧、吉林等25個省份對本省國有企業情況進行了全面摸排﹔廣西、貴州等21個省份已起草了劃轉工作實施方案﹔四川、新疆等4個省份的劃轉工作實施方案已印發﹔內蒙古、安徽等9個省份已經成立或選定了劃轉承接主體等。

人社部副部長游鈞表示,劃轉范圍和劃轉比例是經過深入研究、科學測算的,“各地無論財政狀況如何,各有關企業無論經營狀況如何,都要不折不扣的執行,完成硬任務。”

此次國企股份劃轉社保,有幾個特點。

一是劃轉政策覆蓋面廣——除公益類企業、文化企業、政策性和開發性金融機構、國務院另有規定的特殊企業外,劃轉范圍覆蓋全國,包括中央和地方國有及國有控股大中型企業、金融機構。

二是兼顧當前和長遠——劃轉比例統一為企業國有股權的10%。今后若需進一步劃轉,有關部門將再作研究。

三是劃轉股權歸屬明確——劃轉的中央企業國有股權,由國務院委托社保基金會作為承接主體﹔劃轉的地方企業國有股權,由各省級政府分別設立或委托一家企業統一承接。社保基金會等承接主體作為財務投資者,享有劃入股權的收益權和處置權,但不參與企業經營。

比如,浙江省在確保社保基金會分紅權和處置權的基礎上,明確可以由承接主體授權國資委代為行使股東會表決權,重大事項告知承接主體,維護后者作為財務投資者的權益,又保証劃轉企業正常經營。

劃轉后的國有股權“分紅”如何管理和使用?根據《實施方案》,今后由各承接主體的同級財政部門統籌考慮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的支出需要和國有資本收益狀況,適時實施收繳,專項用於彌補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缺口,不納入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管理。

在資本運作時,社保基金會等承接主體要履行3年以上的禁售期義務,並應承繼原持股主體的其他限售義務。每年6月底前,社保基金會及各省承接主體還應將上年度國有資本收益和分紅情況,報送同級財政、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保証資金安全受到嚴格監督。

國有股權“劃轉”社保基金,對國企改革發展也是鞭策與激勵。“一方面,國有股權劃轉和接收過程中,免征印花稅、過戶費等稅費,這為企業減稅降費提供了空間,有利於企業深化供給側結構性改革。與此同時。劃轉后國企改革將直接關系到全國社保基金的來源,全國人民將更加關注國有企業,為國企改革發展創造更好的外部環境,激勵國資國企做大做強做優。”趙世堂表示。    

(責編:馮粒、曹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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