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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2P網貸清理整頓進入攻堅階段 頭部網貸機構加快轉型

經濟日報·中國經濟網記者 錢箐旎
2019年12月04日13:59 | 來源: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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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P2P網貸清理整頓進入攻堅階段 頭部網貸機構加快轉型

 

經過兩年多的清理整頓,P2P網貸平台“能退盡退、應關盡關”已經成為市場的共識。當前,頭部網貸機構轉型情況主要有兩種,一是轉型為助貸機構,即與商業銀行、信托公司等金融機構合作開展助貸業務﹔二是轉為互聯網小貸公司。此外,頭部網貸平台也可以將高淨值客戶導流給銀行、信托等金融機構,增加平台收入,為轉型提供更多的資金支持——

最近,拍拍貸宣布,正式升級為信也科技集團,英文名稱為FinVolution Group,升級后的集團旗下包括:針對服務和賦能的金融科技業務板塊,面向海外業務拓展的國際業務板塊,以及關注未來科技發展的科技生態孵化業務板塊。

作為國內首家P2P網絡借貸機構(以下稱網貸機構),拍拍貸此舉一出立刻引發社會廣泛關注。在網貸機構整治不斷深化的當下,頭部網貸機構為何謀轉型?對網貸機構而言,如何順利實現轉退?

更名不等於轉型成功

“更名並不意味著轉型成功。”國家金融與發展實驗室特聘研究員董希淼在接受經濟日報記者採訪時表示,“更名只是一個開始,最主要的還是在業務以及發展模式上進行轉型”。他指出,從拍拍貸的存量業務上看,其網絡借貸業務的佔比還較高,但轉型也還需要時間。

根據拍拍貸(信也科技)公開披露數據顯示,截至今年9月底,其機構合作伙伴通過平台完成的成交金額佔平台總撮合成交金額的75%以上,今年10月份以后,這一佔比已達100%﹔同時,信也科技場景消費業務自今年4月上線后,累計成交額已近5億元。此外,截至今年10月30日,小微金融業務總覆蓋小微企業數4萬余家,累計成交額近8億元。在科技輸出業務方面,信也科技已經與20余家機構建立合作,輸出包括風險評級模型、BI數據報表解決方案、明鏡反欺詐平台等技術。

“頭部平台品牌升級主要是因為自身業務重心和主戰場的轉變,如根據拍拍貸披露的數據,拍拍貸的機構資金佔比越來越高,10月平台所有撮合交易均來自機構。”網貸之家研究員王海梅表示,而平台業務重心之所以出現轉變,主要還是因為在如今網貸嚴監管下,頭部平台在全力沖刺備案的同時,也在將目光轉向多元化發展,發掘新的盈利點和為戰略轉型做准備,如開展助貸和金融科技業務。

網貸天眼研究院研究員李鵬飛同時表示,“對於拍拍貸來說,機構資金成本更低,並且未來業務沒有合規風險和合規成本,資金也更穩定。而且政策對於P2P來說沒有那麼樂觀,在政府的引導下,盡早轉型是最符合自身利益的”。

轉型經驗難以復制

不過,在業內專家看來,頭部網貸機構轉型經驗,並不適用於所有網貸機構。王海梅表示,拍拍貸的轉型僅對具備核心競爭力如資產端、技術、獲客能力、風控能力強的頭部網貸機構才具有借鑒意義,這些機構在轉型過程中更具有競爭力和優勢,畢竟品牌升級並不僅僅是改名而已。

實際上,網貸機構在退出時,通過公告宣布轉型方向或者直接在原網站展示其他業務的平台數量相對較少。據網貸之家不完全統計,截至今年11月7日,有明確表明轉型方向的平台僅有86家。

從頭部網貸機構的轉型情況看,主要有兩種,一是轉型為助貸機構,即與商業銀行、信托公司等金融機構合作開展助貸業務﹔二是轉為互聯網小貸公司。“頭部網貸平台轉型也可以嘗試申請或者入股消費金融公司、互聯網小貸公司。”麻袋研究院高級研究員王詩強表示,此外,頭部網貸平台也可以將高淨值客戶導流給銀行、信托等金融機構,增加平台收入,為轉型提供更多的資金支持。

“目前其他頭部機構也都有轉型動作,比如玖富入股消費金融公司等。”李鵬飛表示,未來網貸試點的范圍可能非常小,所以對於大部分網貸機構來說,盡早轉型,獲得穩定的發展前景,保証營收和利潤,才是抵抗風險的終極手段。沖刺試點資格的同時,還是應該給自己留下充足的轉型后路。

值得注意的是,對出借人而言,應該如何看待網貸機構的轉型?對此,王海梅表示,出借人應重點關注平台品牌升級后的業務發展重點及其網貸業務未來規劃,同時在當下投資,出借人還是應重點關注監管動向以及平台的資金流動性、合規性、資產質量、輿情消息等,若平台出現負面輿情消息,出借人需保持理性,及時與平台溝通。

及早安排退轉預案

可以看到,經過兩年多的清理整頓,“能退盡退、應關盡關”已經成為市場的共識,無論是從業機構還是投資者對此都有充分的預期。“網貸機構應趁早謀劃,承擔起自己的責任,及早安排退轉預案,做好風險防控。”中央財經大學教授、金融法研究所所長黃震說。

2015年7月份,央行等10部門頒布了《關於促進互聯網金融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P2P網貸被明確為信息中介性質。2016年8月份,原銀監會等制定了《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業務活動管理暫行辦法》,明確了對P2P網貸的監管細則。隨后,原銀監會配套出台資金存管、信息披露、備案登記等3個指引,形成了對“1+3”的制度框架。2016年10月份,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互聯網金融風險專項整治工作實施方案,P2P網貸為整治重點。

“從監管的角度看,態度是很明確的,網貸機構退出為主,轉型為輔,能退則退。”董希淼表示,目前,全國納入實時監測的在營P2P網貸運營機構數量仍有超過400家。當下清理整頓進入攻堅階段,既要保持定力,堅定以退出為主要方向﹔又要穩妥有序,防范發生處置風險的風險。“建議進一步明確整治政策的時間表,穩定市場預期,不傳遞任何錯誤的信號。同時,明確中央和地方分級負責的職責,壓實地方政府和平台、股東的責任,有計劃、分步驟限期停止業務增量,在此基礎上制定退出計劃表,實施有序退出。”他說。

與此同時,董希淼表示,還要加強投資者合法權益保護。“加強對網貸平台資產清查力度,在依法合規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做好對投資者的兌付工作。同時,對借款人,要求必須按照法律法規的要求及時償還借款。”他表示,還要注意有一些“表面上”退出,實際上是將業務從地上轉到地下,非法借貸等情況依舊存在,對此也不能掉以輕心。

(責編:馮粒、曹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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