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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都功能核心區控規草案公示

李嘉瑞
2019年12月31日08:38 | 來源: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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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首都功能核心區控規草案公示

  據新華社北京12月30日電 (記者李嘉瑞) 北京市人民政府30日發布通知,《首都功能核心區控制性詳細規劃(街區層面)(2018年—2035年)》(草案)已經編制完成,規劃草案於2019年12月30日至2020年1月28日向社會公示,聽取公眾意見建議。

  《首都功能核心區控制性詳細規劃(街區層面)(2018年—2035年)》主要內容是:落實城市戰略定位,明確發展目標、規模和空間布局。提高為中央黨政軍領導機關工作服務的能力水平,建設優良政務環境。加強老城整體保護,建設弘揚中華文明的典范地區。推動精治、共治、法治,建設人居環境一流的首善之區。保障規劃有序有效實施,維護規劃的嚴肅性和權威性。

  《首都功能核心區控制性詳細規劃(街區層面)(2018年—2035年)》的特點包括:一是突出中央政務功能保障。二是突出民生改善。三是突出老城整體保護。四是突出空間魅力塑造。五是突出非首都功能疏解。六是突出街區保護更新。

  據介紹,東城區和西城區由於歷史文化、資源稟賦、發展階段類似,為了發揮規劃引領作用,促進功能優化提升,將兩個城區作為一個功能區統一開展規劃編制工作,一個功能區可以由多個行政區組成。

  《北京城市總體規劃(2016年—2035年)》提出:構建“一核一主一副、兩軸多點一區”的城市空間結構,其中“一核”指首都功能核心區,包括東城區和西城區兩個行政區,總面積92.5平方公裡,是全國政治中心、文化中心和國際交往中心的核心承載區,是歷史文化名城保護的重點地區,是展示國家首都形象的重要窗口地區。

  又訊 規劃要求落實“老城不能再拆了”的保護理念,最大限度留住歷史印記。規劃將地下文物埋藏區、歷史街巷、傳統胡同、傳統地名、歷史名園等納入保護對象,明確首都功能核心區十一類保護對象。

  首都功能核心區十一類保護對象包括:(1)世界文化遺產﹔(2)國家級、市級、區級三級文物保護單位和尚未核定為文物保護單位的不可移動文物(又稱普查登記在冊文物)﹔(3)地下文物埋藏區﹔(4)歷史建筑(含優秀近現代建筑、名人舊居、挂牌保護院落、工業遺產等)﹔(5)歷史文化街區和特色地區﹔(6)歷史街巷、傳統胡同及傳統地名﹔(7)歷史河湖水系和水文化遺產﹔(8)城址遺存﹔(9)歷史名園與古樹名木﹔(10)革命史跡﹔(11)非物質文化遺產。

  規劃要求依托規劃林蔭道串接重要文化場所,展示老城特色文化空間﹔串接歷史文化資源,建設文化探訪路體系,整體增強歷史文化遺產展示水平。規劃依托胡同街巷,分區域建設主題鮮明的10條精品探訪線路,引導散布各處的歷史文化資源進行系統串接與生動展示。

  10條精品探訪線路包括:(1)中軸線文化探訪路﹔(2)玉河—什剎海—護國寺—新街口文化探訪路﹔(3)南鑼鼓巷—雍和宮、國子監—地壇文化探訪路﹔(4)東四—南新倉—日壇文化探訪路﹔(5)月壇—白塔寺—西四文化探訪路﹔(6)皇城文化探訪路﹔(7)環天安門廣場—前門大柵欄文化探訪路﹔(8)新文化街—宣南文化探訪路﹔(9)天壇—先農壇—天橋文化探訪路﹔(10)白雲觀—三裡河路—北京展覽館探訪路。

(責編:楊曦、庄紅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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