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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監管機構拋出新年“開門罰” 有機構被吊銷業務許可

2020年01月08日08:29 | 來源:証券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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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保險監管機構拋出新年“開門罰” 有險企被停止相關業務一年 有機構被吊銷業務許可

  本報記者 冷翠華

  2020年新年伊始,銀行保險監管機構持續監管高壓態勢,陸續披露了一批罰單。《証券日報》記者統計發現,1月2日至1月6日,各地銀保監局本級已經公布了52張對保險機構及其從業人員的罰單﹔同時,銀保監分局本級公布了17張對保險機構及其從業人員的罰單,被處罰的機構既有人身險公司,也有財險公司,還有保險中介機構。

  從處罰金額來看,監管機構開出的針對保險公司的單張罰單最高處罰金額達80萬元,更關鍵的是,部分保險公司被停止相關渠道新業務長達一年時間,同時高管被撤銷任職資格,還有保險兼業代理機構被吊銷業務許可証。

  監管機構的罰單既體現了保險機構違法違規的老問題,也反映了近兩年出現的新情況。例如,財務數據不真實,虛挂中介業務等老問題依然突出,同時,險企員工參與非法集資,從業人員微信虛假宣傳保險被罰等新問題也正在逐漸顯現。

  內部管理混亂被罰

  監管機構的行政處罰暴露了保險行業的隱疾,其中,險企因為內部管理混亂而被處罰的現象值得關注。

  根據監管處罰,利安人壽揚州分公司和揚州分公司的高郵支公司都存在管理混亂的問題。高郵支公司的問題集中體現在四個方面,一是在上崗、面試環節亂收費﹔二是管理團隊存在親屬關系且人事檔案部分信息不真實﹔三是內部工作微信群存在匯報非保險理財銷售情況的現象﹔四是內勤人員和代理人管控不嚴,部分人員參與非保險理財產品銷售活動。

  對這些問題,利安人壽揚州分公司在審計發現問題后怠於整改,同時,利安人壽揚州分公司存在內部員工管理機制不健全,員工涉嫌參與非法集資。

  2019年4月份,銀保監會發布通知表示,堅決杜絕保險機構及從業人員違規銷售非保險金融產品,該通知指出,個別保險公司違反《中國保監會關於嚴格規范非保險金融產品銷售的通知》要求,違規銷售非保險金融產品,形成風險事件,暴露出保險機構在非保險金融產品銷售管理、從業人員管控以及風險處置等方面存在嚴重問題。銀保監會指出,對這一現象必須予以堅決打擊,要求保險公司嚴格管理、全面自查並及時處置。

  分析人士認為,從處罰情況來看,部分保險公司對該問題並未高度重視並採取有效措施,急需提升內部管理水平,規范行業發展。

  至少5人因朋友圈言論被罰

  微信朋友圈是自己的私人領地可以隨便說話嗎?當然不是,近期,銀保監局的罰單充分說明,在朋友圈宣傳保險也不能信口開河,否則同樣將受到處罰。

  湖北銀保監局2020年開年就發布了對至少5位保險公司員工的處罰,原因皆為在微信朋友圈發布不當言論。其中,某壽險公司隨州中心支公司營業部經理方某在朋友圈發布信息稱,該公司的一款產品僅銷售10天,屬於不實信息,欺騙投保人,被警告並罰款3000元。同時,該公司長陽支公司業務員田某在朋友圈發布保險產品信息,使用“存”、“利息”等字眼宣傳保險產品並作收益類比,夸大保險產品收益,還存在以贈送保險名義宣傳銷售保險產品但實際並未贈送等欺騙投保人的問題,被警告並罰款5000元。

  另一家銀行系人身險公司湖北分公司業務發展經理方某在微信朋友圈發布產品比較信息,共列舉了20家險企的產品價格,並稱:“真是不比不知道,比比誰更優,一目皆了然。”湖北銀保監局表示,其將本公司保險產品與其他公司保險產品進行片面對比,欺騙投保人,對其進行警告並罰款 2000元。該保險公司另一業務發展經理周某在朋友圈發布信息:“鑫豐瑞。非常好的理財產品,重磅上市。”經查,鑫豐瑞為保險公司的保險產品,而非銀行的理財產品,周某以理財產品的名義宣傳銷售保險產品,被警告並罰款2000元。此外,該保險公司湖北分公司理財經理李某在朋友圈發布信息,除了對不同險企的產品進行片面比較,還承諾給予投保人保險合同約定以外的利益。“凡2月15日前投保的盆友,送香港周大福挂飾,可以挂在車裡或者包上,招財貓添好彩,我隻有幾個哈!”,因此李某被警告並罰款3000元。

  被停止車商渠道新業務一年

  從各地方監管態勢來看,2020年開年以來,黑龍江銀保監局監管力度非常大,在開年至今的49張銀保監分局本級罰單中,黑龍江銀保監局佔了20張,多家公司及高管人員受到處罰,且該局僅針對保險公司的罰款就達1014萬元。

  其中,被處罰最重的險企當屬人保財險哈爾濱市開發區支公司。該公司的主要違法違規事實依然是財險行業存在的老問題,即利用保險中介機構虛構保險中介業務套取費用和編制、提供虛假報表資料。對此,黑龍江銀保監局責令該公司改正,處罰款80萬元。同時,責令該公司停止代理渠道車險新業務一年(自2019年12月31日至2020年12月30日止),並撤銷劉華偉高管任職資格,給予趙曉光警告並處罰款9萬元。

  有業內人士曾在接受《証券日報》記者採訪時表示,盡管監管處罰不斷,但財險行業的諸多老問題依然長期存在,原因之一就是處罰力度不夠大,企業權衡利弊之后仍有冒險的沖動,隨著監管處罰力度的加大,這一現象有望逐漸得到遏制。

  同時,值得注意的是,在近期發布的行政處罰中,有一家車商被吊銷業務許可証。根據天津銀保監局消息,天津安泰汽車銷售有限公司拒絕配合天津銀保監局檢查組開展現場檢查工作,拒絕向檢查人員提供保險兼業代理業務檔案、台賬、財務會計資料等材料,違反了《保險法》第一百五十五條,根據《保險法》第一百七十條,決定對安泰汽車銷售吊銷保險兼業代理業務許可証。兼業代理機構被吊銷業務許可証后,不能繼續從事保險代理業務,保險公司也不能繼續與該類機構合作。

(責編:庄紅韜、楊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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